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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業務

民國九十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九、會計業務

(一)賡續完成本會及中華發展基金91年度法定預算及擬編92年度概(預)算

依據總統公布之91年度法定預算,編造分配預算並據以執行年度預算,務使有限資源能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配合國家總體財政狀況及本會推展大陸工作業務實際需要,賡續本零基預算精神,縝密編製92年度概(預)算。

(二)加強內部審核及強化內部控制

賡續依預算、會計、審計等相關法規控制預算執行並覈實財務支出,增進財務效能;提升公務成本估算能力,期能發揮績效評估功能,提升業務效率。

(三)賡續編製會計報告,整理憑證帳冊

依會計法、執行要點等規定定期編製會計報告、半年結算報告等表報,依限送相關單位審查,並定期分析檢討,考核預算執行成效,適時供各業務單位參用。各類會計憑證帳表,均依法分類裝訂成冊,以供參考查核。

(四)建立本會統計資料發布規制

為建立本會統計資料發布規制,並依據行政院所訂定「各機關統計資料發布要點」,妥為規劃本會統計資料背景說明、發布時間及方式,以貫徹行政資訊公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