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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業務

民國九十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二、文教業務

(一)健全兩岸文教交流秩序

兩岸文教交流持續增溫,為加強交流品質之提升,維護我方地位、堅持對等、互惠之交流,將持續加強我方赴大陸及大陸人士來臺進行交流時應注意事項的宣導工作,並強化部會間之橫向聯繫,隨時針對交流失序問題提出解決之道,同時加強對交流情形之了解與掌握,俾適時引導,健全兩岸文教交流秩序。

(二)結合民間資源擴大辦理兩岸青年交流

為加強推動兩岸青年交流活動,未來將繼續結合相關機關及民間資源擴大辦理青年交流,期能在政府通盤的規劃下,促使國內財力雄厚或活動力佳之民間團體,配合政府政策,以出資或出力方式共同推動兩岸青年交流活動。

(三)積極推動兩岸新聞資訊交流

為使兩岸大眾傳播媒體能更積極扮演「資訊共享、傳播互通」角色,本會將以更前瞻務實的態度與作法推動兩岸新聞資訊交流工作,除委託新聞團體辦理邀請大陸新聞人員組團來臺進行專題採訪活動外;並將運用新興傳播媒體促進兩岸資訊流通、鼓勵臺灣地區出版品在大陸地區發展、持續對大陸地區大眾傳播現況做調查研究,並加強兩岸著作權保護措施,以促進兩岸人民瞭解與互動。

(四)強化兩岸藝文交流內涵

兩岸藝文專業各具特色,有關創作的理念及人才培訓的方式,頗值得相互學習。未來將繼續鼓勵民間辦理兩岸合作創作、聯合展演、民俗技藝傳習與藝術研習營活動,希望經由合作學習的過程使得兩岸的藝術內涵更為豐富,兩岸人民更可經由藝術作品的呈現瞭解彼此思維與價值,進行雙向的社會溝通,達到良性的互動。而為了增進兩岸實際負責文化行政推廣工作之行政官員理念溝通,將持續推動兩岸文化行政官員互訪,促進渠等瞭解彼此的藝文環境發展與文化建設成果,交換文化工作推展心得。此外為加強推廣臺灣的藝術文化特色,也將結合民間資源共同推動具特色的表演藝術團體、藝術創作展品赴大陸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