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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座談活動讓陸配朋友瞭解政府持續照顧其在臺生活權益

  • 發布日期:105-12-16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90號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為彰顯重視中國大陸配偶工作權益之保障,經多次徵詢相關機關意見,在105年10月27日發布函釋,凡中國大陸人民在臺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已設有戶籍者,皆可受僱於各機關(構)、學校擔任臨時人員。陸委會並於今(16)日於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說明座談會,張小月主任委員於會中向民間團體、地方政府代表說明這項政策措施的內容。

張小月表示,為了協助陸配朋友儘早融入臺灣的生活,陸委會向來秉持「生活從寬」的政策立場,會同相關機關在工作、醫療、存款開戶等方面,致力保障陸配朋友在臺灣生活權益。本次函釋是對陸配朋友的工作權益進一步保障,也是520後,政府關注陸配朋友在臺生活權益的重要一步。

張小月也親自主持綜合座談,與陸配朋友、民間團體交換意見,並特別感謝民間團體多年來對陸配朋友的關懷與付出,也希望各民間團體對於陸配制度持續提出建議,讓陸委會瞭解並協助解決陸配在臺生活權益問題。

張小月也特別感謝立法院李彥秀委員、林麗蟬委員、徐榛蔚委員及黃昭順委員到場致意。

新聞聯絡人:吳佳珍
電話:23975589分機7024

類別

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