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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應良性溝通與合作,有效打擊跨國電信詐騙犯罪

  • 發布日期:105-06-24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42號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說明,於接獲刑事警察局及外交部告知,陸方擬將我涉案國人押至中國大陸後,陸委會旋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向陸方提出我方立場,說明倘將嫌犯遣送至中國大陸,無助於兩岸關係良性互動,我方不希望類此事件一再的發生,並要求雙方應持續進行良性溝通與對話,妥善解決相關問題,以有效打擊犯罪。

本(24)日獲陸方通報25名我方人員遭帶往中國大陸,陸委會立即再向陸方表達深切遺憾及抗議,認陸方此舉無視於雙方在肯亞、馬來西亞案發生之後已進行兩度溝通,也未顧及我方呼籲雙方在商定處理原則前,勿將我方人員遣送至中國大陸等訴求;陸委會同時也要求陸方,在25名國人抵達中國大陸後,應立即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規定,進行人身安全限制通報。

陸委會強調,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類案的處理,我方一貫主張,應將相關嫌犯帶回臺灣依法偵查、審判。為有效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新政府上任後,相關機關已成立跨部會平臺,持續召開會議,研擬相關查緝、查贓等強化作為,希望有效遏止類此跨境電信詐騙案件,保障人民的權益。

陸委會表示,針對已被遣送至中國大陸的相關涉案國人,政府也會持續與陸方進行溝通,希望將相關人員送回臺灣依法審理。陸委會並再次呼籲,兩岸都應該珍惜過去對類此案件協商合作累積的成果,持續進行良性溝通與對話,妥善解決相關問題,以有效打擊跨國電信詐騙犯罪,強化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

新聞聯絡人:吳佳珍
電話:23975589分機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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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