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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5-07-12

一、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

二、住宿:駐點記者可透過邀請單位租屋居住

三、銀行開戶:駐點記者個人持入出境許可證向移民署外事組申請統一證號後,併同合法之停留證明文件,即可至銀行辦理個人開戶

四、同行人員申請:駐點記者來臺採訪,得同時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行

五、手機門號申請:駐點記者備護照、在臺停留證件(雙證件)到各大通訊行門市即可辦理預付卡型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