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澳關係
◆港府政制事務局林局長與我香港事務局張局長晤談非典型肺炎疫情影響
鑑於非典型肺炎疫情在臺港兩地都造成重大影響,港府政制事務局林局長瑞麟於4月9日會晤我香港事務局張局長良任,就非典型肺炎之相關問題交換意見。港府政制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此次會面係經預先安排,由該局常任秘書長麥清雄出面邀請張局長餐敘,林局長則出席部分時間。雙方的談話內容除論及非典型肺炎的最新情況外,亦包括疫情對臺港兩地的影響,並同意將來繼續交換相關資訊。
◆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因應SARS疫情提供相關服務措施
一、研訂SARS緊急應變計畫:
(一)香港事務局內部因應措施:與香港政府相關機關保持密切聯繫,相互提供疫情發展資訊,並將每日香港SARS疫情資訊提供國內相關機關參考。
(二)加強對在港臺鄉社團之輔導與協助:邀請臺鄉社團負責人開會研商防疫措施,並建立通報機制,以及提供香港事務局24小時緊急聯繫電話等。
(三)與各飛航臺灣之航空公司建立通報機制:與中華、國泰、長榮、港龍等4家航空公司代表,就SARS防疫工作開會研商,請各航空公司配合下列事項:
1、加強SARS防範及檢查工作,如遇國人疑感染SARS被拒登機或因特殊原因遭航空公司拒絕登機,或須留宿機場等,即通報香港事務局協助處理。
2、如有國內防疫單位需查詢與國內疑似感染SARS個案同班機之旅客名單,請航空公司協助配合。
3、請各航空公司在旅客未登機前,如發現咳嗽等感冒症狀,勸導旅客先至機場診療室取得適合旅行證明後始准登機,並要求來臺旅客填具「SARS防制調查表」。
二、加強國人急難救助工作:
(一)增設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為加強服務國人,增設3支24小時緊急聯繫電話,隨時提供在香港之國人緊急救助服務,並於香港機場辦事處及機場航空公司櫃臺,提供防疫宣傳資料及緊急聯絡卡供參。
(二)協調香港機場管理單位同意香港事務局人員在緊急情況下進入機場禁區,協助國人緊急救助事宜,並依據「國人在港澳地區急難救助實施要點」,對急需救助之國人隨時提供必要協助。
(三)加強派員在香港機場巡視:自4月8日起每日由聯絡組、服務組及欣安服務中心各增派1名人員在香港機場入出境大廳巡視,隨時提供國人協助。
(四)委派專責人員統籌處理國人急難救助案件:為加強對國人之服務,委由專責人員統籌處理及協調有關國人緊急救助及入出境案件。
(五)洽妥香港當地協助國人緊急醫療之特約醫院:分別為東華醫院、東華東院及廣華醫院及浸會醫院,上述醫院將提供特別照護,並將病情隨時知會香港事務局,惟如係SARS患者,港府可強制送往公立醫院隔離治療,我方無法指定醫院。
三、配合國內4月28日起實施之入境限制措施,採行下列措施:
(一)加強宣導:除通函各航空公司配合辦理相關措施外,並在機場辦事處服務櫃臺張貼告示,亦請各航空公司配合在其服務櫃臺張貼告示,以及放置香港事務局聯繫電話之指示牌。香港事務局也隨時將適用港人及外籍人士之強制隔離流程及居家隔離注意事項,告知媒體並答覆查詢,並印發予換領來臺旅行證之人士。媒體若報導有誤,香港事務局亦及時澄清,並隨時掌握國內新措施及執行程序,即時通報在香港的臺商。
(二)配合國內5月3日起要求來臺旅客必須配戴口罩之規定,通報各航空公司,並採購大量口罩供旅客使用。
(三)輿情處理:為防止媒體錯誤報導,責成新聞組加強新聞聯繫,適時提供最新疫情發展及政府相關措施之新聞稿。
◆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因應SARS疫情提供相關服務措施
一、研訂SARS緊急應變計畫:
(一)澳門事務處內部因應措施:與澳門政府相關機關保持密切聯繫,相互提供疫情發展資訊,並將每日澳門SARS疫情資訊提供國內相關機關參考。
(二)建立國人緊急事件通報機制:與澳門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處、邊境檢察處、航空公司、澳門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山頂醫院及鏡湖醫院等,建立24小時通報機制。
二、加強國人急難救助工作:
(一)增設24小時緊急聯繫電話,隨時提供在澳門之國人緊急救助服務。
(二)協調澳門機場管理公司於機場禁區內設置直通澳門事務處之免付費熱線電話,並於機場禁區內明顯處所刊登燈箱廣告及直立式看版,提醒國人注意健康狀況,且標註緊急聯絡電話,以及在櫃臺放置SARS宣導資料等。
(三)協調澳門機場管理公司於特殊情況下,派員陪同澳門事務處人員進入機場禁區,協助國人處理緊急事件,並依據「國人在港澳地區急難救助實施要點」,對急需救助之國人隨時提供必要之協助。
(四)與澳門政府取得默契,若有旅澳國人感染SARS,即刻安排前往山頂醫院緊急救治。
三、配合國內4月28日起實施之入境限制措施,與澳門各界達成下列共識,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配合政府政策,針對國人直接自澳門返臺部分,開具「過去十天內未離開澳門地區證明」,俾便持憑入境者不受居家隔離管制。
(二)與航空公司保持密切聯繫,就國內各項抗SARS措施,取得共識與配合(例如:疑似病患之通報及協助處理、旅客測溫及配戴口罩、分發相關文宣資料等),並轉贈大陸委員會贈送之口罩予各航空公司,及洽請澳門衛生局提供額溫槍、耳溫套予各航空公司,並協助各航空公司聯繫護理人員執行旅客測溫工作等。
(三)配合當地傳媒發布我方因應SARS相關措施,以及澄清坊間不實傳言。
◆臺港澳民間團體因應SARS疫情捐贈口罩及相關物資
SARS疫情雖在臺港澳居民的各個生活層面造成重大影響,但並未減低三地居民對彼此的關懷。香港民間團體自5月中旬至6月初,共計捐贈我方港幣5萬元及口罩776,960個;澳門民間團體亦在5月底捐贈我方4,000個口罩;我方民間公司亦在6月初捐贈香港淘大花園社區2,500份滅蟑藥品。茲將相關捐贈資料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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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區捐贈口罩及物資名單、數量及處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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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區 社團名稱 |
捐贈日期 |
捐贈金額 |
捐贈口罩類別及數量 |
物資處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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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手術口罩 |
N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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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林華琴等6人 |
2003.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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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00 |
40 |
一、除為因應金馬小三通緊急防疫需求,寄送67,000個平面口罩及200個N95口罩至金馬外,餘皆運送至衛生署中央健保局統籌處理。 二、針對捐贈團體,大陸委員會業已致函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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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軍校同學會 |
2003.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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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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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樂善堂 |
2003.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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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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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樂善堂 |
2003.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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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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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總商會 |
2003.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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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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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青松觀 |
2003.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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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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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崇正總會 |
2003.05.23 |
港幣5萬元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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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港澳臺灣同鄉會、香港臺灣工商協會、國際華商協進會 |
2003.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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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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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青年服務社 |
2003.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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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小號外科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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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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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幣5萬元 |
774,000 |
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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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地區捐贈口罩及物資名單、數量及處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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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地區 |
捐贈日期 |
捐贈金額 |
捐贈口罩類別及數量 |
物資處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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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手術口罩 |
N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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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本地工人權益會 |
2003.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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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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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數運送至衛生署中央健保局統籌處理。針對捐贈團體,大陸委員會業已致函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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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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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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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捐贈香港地區物資名單、數量及處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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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
捐贈日期 |
捐贈物資 |
捐贈數量(份) |
物資處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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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資源整合有限公司 |
2003.06.08 |
滅蟑藥品 |
2,500 |
該批藥品於5月28日運抵香港,並由香港事務局安排於6月8日上午假淘大花園業主委員會聯會辦事處舉行捐贈儀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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