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兩岸經貿相關事宜說明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97年11月19日
一、兩岸經貿鬆綁政策問題
(一)520以來,政府執行多項兩岸經貿鬆綁政策措施,其主要目的是為營造台灣自由化、國際化的經營環境,強化台灣經濟與全球市場的連結,以吸引跨國企業增加在台投資,並促使海外台商回台投資,達成「深耕台灣、佈局全球」的經濟戰略目標。
(二)520迄今,相關鬆綁政策之執行,已大幅增強在台外商及國際投資人對台灣經濟的信心,也讓台灣在面對國際金融海嘯的威脅下,能夠展現更大的彈性與韌性,緩和各層面的衝擊,相對上也降低外資為挹注母國資金而撤出台灣股市的速度。
(三)兩岸經貿鬆綁政策實施迄今,並未對台灣經濟發展產生任何負面影響,以台商赴大陸投資為例,今(97)年7~9月核准台商赴大陸投資金額(扣除補辦登記部分)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34.2%,若以5~9月計算,亦減少3.3%;與今年1~5月大陸投資成長24.3%相較,台商投資大陸已顯著降溫。再者,國內基金迄今年10月底僅一檔投信基金投資大陸股票,金額約新台幣1,200多萬元;境外基金因放寬大陸投資比例重新上架僅4檔,投資大陸股市金額為零。另政府鼓勵台商回台上市,目前已核准「中國旺旺控股公司」來台第二上市,預計募資金額為新台幣35億元,將全數用於國內投資。(歷年回台發行TDR約新台幣120億元,在國內投資比例74%)
二、兩岸海運協議有關權宜籍船參與問題
(一)兩岸兩會簽署「海峽兩岸航運協議」,解決了長期以來國籍船舶不能參與兩岸航運的根本問題,對於維持國輪船隊,以及促進掛外國旗之權宜籍船回流具有關鍵效果。
(二)目前已參與「境外航運中心」運作並已直航兩岸載運國際貨之台灣航商所擁有之權宜籍船共計88艘,此等船舶未來經營不受任何影響。
(三)目前載運兩岸進出口貨或轉口貨的台灣航商擁有之權宜籍船共12家航商,16艘船舶(包括境外航運中心運輸、經兩岸三地運輸、砂石運輸),未來可以直航兩岸,其權益不僅未受影響,而且經營範圍也可大幅擴增。若包括上述88艘船舶,台灣航商擁有之權宜籍船未來可在兩岸間直航及從事貨物運輸之船舶合計104艘,佔全部權宜籍船477艘的22%。
(四)未來外籍船舶直航兩岸限制,也將因實施兩岸直航而全面取消;直航兩岸間之船舶將不再區分外籍船舶、國籍船舶及權宜籍船,惟其載貨範圍不盡相同。
三、有關劃設兩岸空中新航路問題
(一)這次「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商定之北線飛航路線,係沿既有國際航機飛行航路,自B576 BERBA點轉向西行,經過雙方議定之航管交接點轉至大陸東山再連接大陸內陸航點,並可雙向飛航。自BERBA點轉彎的原因,係因B576 BERBA點以北已進入日本防空識別區,若劃設新航路需多邊協商,且無法單純由兩岸直接交接,故經雙方磋商後,同意自B576航路雙方可接受之最北端BERBA點轉向。
(二)民進黨立委指過去曾規劃北方航路是沿B576航線出發,到BERBA點後繼續飛至福岡鄰界飛航情報區之SALMI航點,再左飛至上海浦東(該航路並不存在)。該航路係我方內部片面之規劃,並牽涉三方飛航情報區及防空識別區交接等複雜問題,需經三方面協商,非我方一廂情願即可達成。另該航路目前已極為擁擠,並無足夠空間容許兩岸正常航班往來,另行商談兩岸直接交接之新航路,有絕對的必要。
(三)在國際上,不同隸屬的飛航情報區之間劃設航路係屬常態,不會因此就被視為國內航線。而經過第三地之飛航情報區劃設航線,問題複雜,且需多付費用,並非國際間之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