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與海基會關係

海基會的成立,係以協調處理兩岸人民往來有關事務,謀求保障兩地人民權益為宗旨的財團法人,並在陸委會委託契約授權的範圍內,與中共方面相關單位或團體進行功能性與事務性的聯繫協商。其與陸委會具有下列兩種關係。 

(一) 監督關係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條等相關條文、本會組織條例第3條及民法第32條規定,本會對海基會受託處理兩岸各項交流業務,有指示、監督權責。

(二)委託關係

陸委會與海基會另一層關係就是委託關係,屬於特別監督程序,雙方的權利義務,應依照委託契約約定,其監督範圍以委託事項為限。雙方互動關係(如指示、請求報告、履行)均以委託契約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