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陸生來臺研修期限為一年」及「放寛大學赴大陸及金門馬祖辦理推廣教育」方案
為擴大及深化兩岸文教交流,教育部與相關部會研議相關方案,首先推出「延長陸生來臺研修期限為一年」及「放寛大學赴大陸及金門馬祖辦理推廣教育」兩項方案。
為提升兩岸學生之實質交流,建構兩岸青年學生互相砥礪、良性競爭之學習環境,政府決定延長陸生來臺研修期限由4個月延長為1年;並採總 額管制,每1學年以1千人為限;來台陸生需為與國內大專校院簽訂書面合作協定之大陸地區大專校院學生;我大學校院須協助安排陸生在臺研修期間之宿舍、辦理疾病意外事故保險,建立生活輔導機制,並建立在臺及大陸緊急聯絡網。
另,為符合國際化發展趨勢,及增進大陸台商及其幹部在職進修之需求,並擴展我國大學校院之發展空間,教育部放寬國內大學赴境外(含大陸地區)辦理推廣教育之限制,放寛外籍人士(及大陸人士)可修讀我大學校院在大陸辦理之推廣教育學分班,以擴大學生來源;同時放寬大陸人士赴金門、馬祖、澎湖就讀推廣教育學分班,俾利離島教育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