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大陸地方媒體來台駐點採訪新聞參考資料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97.07.31

為擴大兩岸新聞交流,落實媒體交流正常化政策,新政府就任後,於6月30日宣布恢復新華社、人民日報來台駐點採訪;延長駐點記者在台停留時間,一次為3個月,如有採訪需要得延長一次,期間以3個月為限;同時開放5家大陸地方媒體來台駐點,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並已開始受理申請,截止時間到今(97)年9月30日止。

為讓大陸地區新聞人員對台灣社會作更深入、真切的觀察及報導,政府於89年正式開放大陸媒體記者以輪替方式來臺駐點採訪,至今年7月已有新華社、人民日報、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中國新聞社等5家媒體獲准長期在台採訪(計有286批、570人次曾來台駐點採訪),因來台大陸媒體均非屬「地方性」,報導內容較無法顧及各地不同需求,政府94年間曾再宣布開放「南方都市報」及「新民晚報」二大陸地方媒體來台駐點採訪,希望大陸民眾有機會透過不同角度來認識台灣,雖然大陸官方未積極回應,不過地方媒體對來台灣採訪一直抱持相當興趣,除中華發展基金辦理之各項專題採訪,地方媒體積極參與外,湖北、福建、廣東等地媒體亦曾組團採訪。

今年7月4日起大陸觀光客來台及周末包機直航正式啟動,從大陸各大城市起飛的首航包機除乘載著熱切探訪台灣的觀光客外,亦帶來隨團採訪的各地大陸媒體記者,記者們見證兩岸交流的歷史接觸,也報回了台灣各地的風土人情,打開大陸民眾對台灣認識的大門,但蜻蜓點水的隨團採訪,對台灣的認知仍相當有限及浮面,隨著兩岸互動頻率增加,大陸民眾對台灣資訊的需求必將相對提高,所以此時政府再度開放地方媒體來台駐點採訪,希望大陸各地媒體均有機會實際深入瞭解台灣地區各方方面面的民俗慶典、山光水色及社會的多元發展,並介紹給廣大的大陸民眾,確實達到兩岸資訊流通,促進瞭解的目的,將來亦可促成更多大陸各地方民眾來台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