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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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網址:http://www.mac.gov.tw             978月22日編號第51號


一、陸委會承行政院指示,依法成立捐款帳戶賑災

(一)為協助四川震災,行政院於5月13日指示陸委會開設「中國大陸四川震災捐款專戶」協助救災。本會遂依公益勸募條例於台灣銀行設立捐款專戶,除政府以第二預備金捐贈7億元外,並向社會各界勸募,同時函送該條例主管機關內政部備查。有關捐款總額、明細及運用處理,並依該條例定期公布相關資訊,公開透明程序處理,供社會各界上網查詢,並逐筆開立捐款收據,以昭公信。

(二)本會旋又邀集內政部、外交部、衛生署、教育部等相關機關,研商因應四川震災之緊急救援措施,並授權海基會多次將我方籌組派遣特種搜救隊及醫療救援物資送達災區等救援計劃,函請海協會轉告有關部門,協調安排相關事宜。

(三)行政院決定該專戶捐款及向社會各界勸募目標訂為新台幣20億元,第1階段由政府捐助8億元,其中7億元為現金(行政院在完成送立法院備查後,以第二預備金捐贈),1億元為糧食物資;第2階段12億元,預計由政府向社會各界募集。截至8月22日,累計金額新台幣1,203,453,545元(含第二預備金捐贈7億元,該捐款捐贈至專戶後,其經費支用及核銷程序,將依政府預算執行及決算程序辦理)。

(四)行政院劉院長並於5月22日院會指示內政部、教育部、衛生署及本會等機關,參考南投921震災重建經驗,擬具「加強協助大陸四川震災災後復原措施」,以利協助大陸震災重建,相關部會並研訂具體協助方案,提供災民收容安置、物資捐助、醫療防疫、校園重建等,分工展開參與協助救災重建工作。此外,政府相關部門除積極協助民間醫療團體籌組人道醫療團隊,並協調航空業者配合啟動8架次專案人道救援包機,運輸人員及醫療用品、救濟物資前往災區,提供即時救助。

(五)近期我部分民間團體反應,台灣民間就四川震災捐款,短期內已達新台幣數十億元,致使社福團體募款收入嚴重受排擠,以及中國大陸救災體制資訊取得不易,且與大陸地方政府部門接觸困難等意見,政府相關部門也注意到這些問題。

二、透過海基會持續表達我政府協助救災重建

基於整體救災時效,陸委會已協調海基會多次去函海協會,表達政府透過收容安置、物資捐助、醫療防疫、校園重建等方式,落實各項災民照顧與災區重建等具體作法,並請陸方與我方保持密切聯繫,以便瞭解後續需要協助事項及處理方式。6月中旬海基會江董事長率團赴陸與海協會協商時,即提出可透過協調,落實災民照顧與災區認養等更實質之協助措施。6月下旬海基會並再度去函海協會轉達「台灣支援四川災後重建行動聯盟」、「台灣世界展望會」、「台灣512川震服務聯盟」、「1111人力銀行」等4單位希望大陸指定或同意與對口單位聯繫,以利協助災後重建。

三、捐款救災重建之具體運用

(一)經兩岸兩會多次函電往返,8月上旬,海基會並就四川捐款專戶之運用、海協會後續配合方式及震災捐款之用途等,雙方已達成多項共識,包括海協會同意以公開形式受理海基會捐款,依我方指定之用途轉由相關機關或團體將捐款用於災區重建等項目,該會並於收到款項後,將正式製發收據。

(二)有關捐款專戶之運用,近期政府相關機制已多次徵詢民間實際參與救災之公益團體意見,在完成必要評估後,將儘速透過海基會匯交海協會,同時指明我方援助社區重建、校園重建等具體項目,以落實捐款具體運用於災區重建,表達我方人道關懷並利整體政府協助四川震災救災作業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