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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0年

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2011.1.1)
  馬英九總統主持中華民國100年開國紀念典禮,並以「壯大臺灣 振興中華」為題發表元旦祝詞表示,臺海和平是東亞和平與繁榮的基石,這是兩岸共同的責任。擱置爭議,爭取臺海長期和平發展是兩岸人民共同的願望。兩岸當局應以和解消弭衝突,以合作取代對抗。現階段任何片面改變現狀的主張,都會影響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並表示,兩岸間不應該是政權之爭,不應該是統獨之爭,不應該是國際空間之爭,而應努力在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核心價值上,彼此激勵,相互提升。我們關心大陸的人權發展,就是因為這是我們珍視的核心價值,也是測量與拉近兩岸距離的重要指標。

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2011.1.4)
  教育部公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首批陸生將於今年9月來臺。

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2011.1.4)
  行政院正式核定「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修正案,教育部將據以辦理大陸學歷採認等相關業務。

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2011.1.6)
  馬英九總統接見加拿大國會議員訪華團時表示,去年多達140萬名中國大陸觀光客及商務人士來台,台灣也有500多萬民眾到大陸旅遊訪問,顯示兩岸互動相當頻繁;除了觀光人數持續上升,今年我國也將開放大陸學生來台求學,希望藉由青年族群的交流,讓兩岸擁有長遠的和平未來。

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2011.1.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劉德勳和經濟部次長梁國新舉行記者會,共同宣布兩岸經合會正式成立。

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2011.1.6)
  有關「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組成事宜,經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協商並完成換文,雙方同意由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與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作為「經合會」會議雙方召集人,並依「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11條之規定,各自指定代表組成。

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2011.1.6)
  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在記者會表示,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是框架協議及其相關內容的執行和磋商機構,負責處理與框架協議相關的事宜。並強調,框架協議涵蓋兩岸間的主要經濟活動,與兩岸同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成立由雙方指定人員組成的委員會,是推動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的重要進展,委員會將根據框架協議第十一條所賦予的職能,先易後難、循序漸進處理兩岸經濟關係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推進框架協議後續議題的協商。

民國一百年一月七日(2011.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陸委會最新民調顯示,民眾對兩岸制度化協商持續維持高度肯定,有7成2民眾支持透過制度化協商處理兩岸間交流問題,有近6成2民眾認為第六次江陳會談所簽署的「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有助於促進兩岸醫藥生技產業的發展,並有7成5的民眾支持政府繼續與對岸協商兩岸投資保障的議題,以確保國人赴大陸投資的權益與人身安全。

民國一百年一月七日(2011.1.7)
  國臺辦主任王毅會見陝西副省長景俊海時表示,希望陝西省繼續發揮在歷史文化、科技教育、能源資源等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進一步加強陝臺交流合作,使今年對臺工作再上新臺階。並將支持陝西與臺灣有關方面聯合舉辦兩岸清明共祭軒轅黃帝活動、繼續聯合主辦兩岸經貿科技(陝西)合作大會、研究支持在陝舉辦兩岸交流合作重要活動,使陝西為深化兩岸交流合作、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深入實施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一日(2011.1.11)
  總統府召開記者會,發言人羅智強表示,有關「九二共識」,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堅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原則;關於「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這是我們的立場。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二日(2011.1.12)
  國台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是兩岸雙方建立政治互信的重要前提和基礎,失去了這一前提和基礎,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將無從談起。希望構建有規劃指導、有政策支持、有產學研企共同參與的兩岸產業合作新模式,為此,雙方確定在LED照明、無線城市、食品城市物流三個試點項目的產業合作;並強調希望臺灣方面取消對大陸學生的歧視性規定,切實保障赴台學習的大陸學生的正當權益,為他們在台學習和生活提供更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並希望雙方能積極地為協商和簽署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創造有利的條件。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三日(2011.1.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政府不能做置入性行銷,當然也禁止中國大陸來台進行置入性行銷。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三日(2011.1.13)
  福建省省長黃小晶在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示,2011年將積極實施貨物貿易早期收穫計畫,擴大福建優勢產品出口,增加臺灣產品進口;推動臺商在福建設立獨資醫療機構,閩臺金融機構雙向互設和業務合作,建設廈門、福州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推動臺商投資區擴區和新設。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四日(2011.1.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九二共識」是兩岸制度化協商得以建立並穩定運作的基礎,兩岸關係發展已大幅度改善,也獲得國內外一致的肯定與支持。陸委會指出,兩岸制度化協商所建構的運作機制與累積的成果,是奠定兩岸關係發展更紮實、更堅固的基石,兩岸應該格外珍惜,共同維護這些得來不易的成果。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四日(2011.1.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馬祖視察「小三通」時表示,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以穩健、有節奏的方式,在作好風險管理前提下,循序漸進提出多項緩和兩岸關係、促進彼此正常化及制度化發展的政策構想與具體主張,務實增進人民的福祉。政府以「既推動,又把關」的作法,獲得民意的普遍支持。此外,陸委會將配合交通部之規劃,促成陸客到金馬澎自由行的政策早日實現,推動更符合民意的兩岸政策,讓「小三通」制度化的利益由全民共享。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五日(2011.1.15)
  大陸漁船越域捕漁爆發小金門海域衝突,海基會已去函海協會,請大陸有關部門轉知所屬漁民漁船,我方執法機關將會嚴加取締越域違法捕魚。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八日(2011.1.18)
  行政院長吳敦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開放中國大陸觀光客來台自由行,現正緊密磋商,台灣須增加辨識設備,國家安全不能受衝擊。並強調,只要不涉及敏感,或與國防、資通訊安全無關者,將會適度鬆綁,希望能夠增加陸資開放項目。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八日(2011.1.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新春記者會表示,面對大陸,政府堅守「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政策綱領,推動協議的簽署,為民興利的同時,也堅定地捍衛台灣主體性。政府在推動新的協商議題的同時,也會著力於協議成效檢討機制的建立,落實兩岸制度化協商成果。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八日(2011.1.18)
  國臺辦主任王毅在第九屆兩岸關係研討會致詞表示,深化兩岸文化交流合作,需要兩岸同胞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共同傳承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共同塑造中華文化的時代形象、共同構建兩岸同胞的民族和文化認同、共同推進兩岸的文化交流與合作。

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九日(2011.1.19)
  國台辦主任王毅在2011年第一期「兩岸關係」雜誌,發表題為「鞏固基礎,保持方向,充實內涵」專文指出,2011年,兩岸雙方應當:一、鞏固政治基礎。這個基礎,最重要的就是共同反對「台獨」,認可和堅持「九二共識」;二、保持正確方向。當前就是要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雙方應為此繼續增進互信、排除干擾,良性互動、相向而行;三、充實發展內涵,包括兩岸交流合作的各個領域,願與臺灣方面共同努力,落實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各項後續議程,推動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的機制化,進一步擴大兩岸各界人民的相互往來。

民國一百年一月廿日(2011.1.2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針對美國歐巴馬總統與大陸領導人胡錦濤會面並發表聯合聲明一事指出,政府對於歐巴馬總統重申台灣關係法及支持兩岸關係發展的談話,表達感謝之意。政府認為,這代表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與共有價值之提升,具有重要意涵。我們堅持維持自我防衛的能力,在安全不受威脅之下,持續穩健的發展兩岸關係;我們歡迎美方持續此一政策立場,繼續提供台灣所需的安全保障。

民國一百年一月廿二日(2011.1.22)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1年世界自由日慶祝大會暨世亞盟年會」時表示,兩年多來,兩岸關係在「以和解消弭衝突,以談判代替對抗」理念下,已進入和平發展的新紀元,對促進區域安全與穩定具有重大的意義。美中領導人的會談及所發表的聯合聲明,都肯定兩岸的互動與接觸,希望繼續與中國大開展交流與對話,運用智慧解決爭議,確保東亞和平。

民國一百年一月廿五日(2011.1.25)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時表示,「兩岸經濟協議」(ECFA)簽訂後,兩岸在經濟等其它方面的更多接觸,符合區域與美方利益。而對兩岸日漸出現的軍事失衡,期盼美方儘速同意售我F-16C/D型戰機及柴油電氣潛艇,並強調,台海軍力失衡對兩岸關係的發展與區域安定都非正面因素,我方並不是要擴張軍備,而是希望能夠汰舊換新,也一定會使用於防禦性用途。

民國一百年一月廿五日(2011.1.25)
  馬英九總統主持國防部「100年春節聯歡餐會」時表示,他上任後致力改善兩岸關係,推動台海和平,一方面促使兩岸經貿制度化,一方面也確保東亞地區的穩定;並強調,不希望再見到炎黃子孫兵戎相見,期盼兩岸能透過深度交流,在中華文化智慧的指引下,找出解決爭議的具體構想。

民國一百年一月廿六日(2011.1.26)
  國台辦例行記者會表示,當前還是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循序漸進的思路來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希望國共平臺繼續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揮重要的獨特作用。兩岸目前還是推進兩岸的經濟合作,推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的後續商談工作,早收計畫的實施繼續順利進行,以及加強兩岸交流,這是2011年工作的重要方向。

民國一百年一月廿八日(2011.1.28)
  馬英九總統出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成立20週年會慶茶會時表示,海峽兩岸都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但定義不同。2008年當選總統後,向對岸提出正視現實、共創雙贏的理念,而中國大陸也準備恢復對「九二共識」的認同,因此在同年6月11日舉行第一次「江陳會」,恢復中斷了10年的兩岸協商,使得兩岸關係進入新的時代。也強調,我們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堅持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共識下,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以及「對等、互惠、尊嚴」的原則,開展與中國大陸的交流互動。

民國一百年一月廿八日(2011.1.28)
  行政院長吳敦義出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週年會慶時表示,陸委會這2年來貫徹馬總統就職後所宣示的兩岸政策基本綱領,包括「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不統、不獨、不武」等2個重要基礎。因為這2個堅定的基礎,兩岸政策在行穩致遠中一步一腳印,使過去衝突、對立的兩岸關係走向和平、穩定、發展。尤其,透過海基跟海協兩會制度性協商簽署的15項協議,從共同打擊犯罪的司法互助協議,到面向很廣、對台灣未來經濟非常重大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乃至於開放兩岸直航、陸客來台觀光,對兩岸雙贏互利產生極大的功效。

民國一百年一月卅日(2011.1.30)
  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2011年對臺工作會議強調,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紮實做好今年的對臺工作,不斷鞏固和加強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民意基礎。並表示,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循序漸進的基本思路,推進各項工作。在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增進兩岸互信,保持良性互動。

民國一百年一月卅一日(2011.1.31)
  國臺辦主任王毅新春向臺灣同胞賀年時表示,凡是對臺灣同胞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去辦;將繼續秉持以人為本、為民造福的宗旨,擴大兩岸交流往來,深化兩岸互利合作,實施和落實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

民國一百年二月八日(2011.2.8)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1年大陸台商春節團拜暨聯誼活動時表示,兩年多來兩岸簽署了15項協議,內容涵蓋許多領域,讓兩岸關係更加制度化,也避免台灣在亞太經濟整合中被邊緣化,因此台灣國際化的程度已大幅提昇;未來將儘速與中國大陸簽訂投資保障及爭端解決相關協議。同時政府也會持續拓展其他國家與地區的市場,以達到「壯大台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的目標。

民國一百年二月八日(2011.2.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參加台商春節聯誼,致詞時表示,陸委會在持續推動制度化協商、深化兩岸交流,以及為民興利的同時,一定會堅定捍衛台灣主體性,並秉持馬總統「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政策綱領,「既推動、又把關」,以及「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經後政」的原則,循序穩定的推動兩岸關係及大陸政策。

民國一百年二月九日(2011.2.9)
  教育部正式核定各大學校院可招收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讀的名額,一般大學體系包括臺大等67校、技職校院體系包括臺科大等65校,可以在100學年度招收2,000名陸生修讀正式學位。獲准招生學校應確依招生計畫所提學生輔導機制,審慎規劃與陸生相關之措施或輔導,並注意比例原則及社會觀感,維護本地學生權益。

民國一百年二月九日(2011.2.9)
  有關菲律賓將涉嫌電信詐欺的14名國人遣送大陸一案,海基會副祕書長馬紹章表示,在14名嫌犯遣送大陸當天(2日),海基會就已發函大陸海協會,要求對岸盡速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遣返14名我方嫌犯。並於2月4日再向大陸海協會提出4點要求:重申尊重我方對該事件的管轄權;要求告知嫌犯羈押處所;告知家屬探視方式;確保嫌犯包括辯護權在內等訴訟權益。大陸海協會於2月5日回應4點意見(要求)表示,已將海基會4點要求轉知相關主管機關;有關方面表示,嫌犯被羈押在北京;司法機關將按照司法程序保障其(嫌犯)基本權益。

民國一百年二月十日(2011.2.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 有關菲律賓將涉嫌詐欺之14名國人遣送大陸一事,我方已基於「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正式向大陸方面提出要求遣送返台的請求書,並將依法嚴懲不法,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希望大陸方面,在深化兩岸既有協議、增進兩岸良性互動與保障兩岸人民權益的基礎,正視我方訴求,儘速將人員遣送返台受審。

民國一百年二月十日(2011.2.10)
  馬英九總統出席外交部舉辦的駐華使節代表新春聯歡晚會時表示,他上任後,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採取「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並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做為基礎,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因此能夠維持台海現狀,並在經貿方面努力制度化,去年與中國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協議」(ECFA)後,兩岸關係不但更為密切,也更有秩序。同時,我們在國際關係方面也有相當進展,除了與23個邦交國邦誼穩固,與無邦交國家,如美國、日本、東南亞、紐澳及歐盟等也都恢復高層的互信,改善雙邊的關係。

民國一百年二月十四日(2011.2.14)
  福建公布「福建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要在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設立兩岸教育合作試驗園區,吸引兩岸高水準高等院校合作辦學,共同建立科學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轉化(育成)中心。

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五日(2011.2.15)
  國臺辦經濟局局長徐莽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在新的一年裡,大陸方面將積極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與臺方開展各單項協議的後續商談並爭取簽署協議,努力促進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繼續深化發展。

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七日(2011.2.17)
  馬英九總統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專訪時表示,ECFA簽訂之後,顯然已經改變台灣在東亞經濟版圖中的地位,使台灣有更多的機會,除了與中國大陸貿易之外,也能和其他的國家進行貿易,而且能夠協商類似的經濟合作協議,這對台灣而言是極為重要的。

民國一百年二月廿一日(2011.2.21)
  針對中國大陸民眾透過網路發起「茉莉花」串連活動,引起全球矚目,馬英九總統透過新聞稿表示,民主與人權是普世價值,也是中華文化當中民本思想與仁政理念的延伸,更是臺灣人民的核心價值與衡量兩岸關係的重要指標。期盼大陸當局加快腳步,具體落實民主法治的政治改革,積極保障人權;在當前全球民主化的新時代,要以新的思維與寬宏氣度,善待異議人士,讓民主與人權成為兩岸人民永遠共同的語言,並為中華民族開創一個自由、民主的未來。

民國一百年二月廿一日(2011.2.21)
  對於大陸民眾透過網路發起「茉莉花」串連活動,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近年來,大陸綜合國力崛起,人民生活相對於過去有很多改善,希望大陸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能夠加速落實社會公平、司法正義及人權保障的政治體制改革,讓大陸人民在經濟生活改善的同時,也能擁有多元、民主、開放的社會空間,這將降低兩岸在核心價值上的差異,對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及長遠的和平,會有重大的助益。

民國一百年二月廿二日(2011.2.22)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時表示,為處理ECFA後續議題協商等相關事宜,已在海基、海協兩會架構下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該委員會為任務性、功能性的業務協商平台,並非常設組織或機關,所達成的共識仍須經兩會確認或協商簽署協議,並無空白授權的疑慮。

民國一百年二月廿二日(2011.2.22)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舉行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1次例會,達成多項共識 ,包括,為執行ECFA後續工作,雙方同意設置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6個工作小組等;及啟動後續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及爭端解決等3項協議的協商等。

民國一百年二月廿三日(2011.2.2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強調,政府對於國家主權的立場堅定,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馬英九總統多次強調「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沒有第二種解釋。政府一貫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這是台灣社會的最大公約數。現階段兩岸關係的發展,應建立在「擱置爭議,正視現實」的基礎上;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及兩岸交流所積累的互信基礎,共同推展兩岸關係的穩定與和平,並維護這些得來不易的局面。

民國一百年二月廿三日(2011.2.23)
  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率「2011海協會經貿考察團」於2月23日至28日赴臺參訪,20多位具有海協會理事身份或來自理事單位的大陸企業家隨行。

民國一百年二月廿三日(2011.2.23)
  國台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經合會構建了兩岸經貿領域制度化協商的新平臺,希望雙方代表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思路,妥善處理兩岸經濟關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框架協議實施後出現的新問題。有關今年兩會會談的具體規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和具體議題的協商進度,由兩會來磋商確定。關於14名的臺灣籍的詐欺犯問題,國台辦表示,希望雙方從有利於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交流交往秩序和同胞的利益,以及深化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出發,通過適當的管道溝通該案的後續處理事宜。也表示,今年將進一步推動兩岸文教交流規範化、機制化。

民國一百年三月一日(2011.3.1)
  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在「第二屆海峽論壇大會」發言指出,希望兩岸各界打造更多符合自身特色、體現本地優勢的交流平臺,在兩岸間形成全方位、多層次、機制化的交流格局,為兩岸民間交流提供穩定和可靠的制度保障。並表示,希望兩岸交流今後能夠朝以下方向作出進一步努力:一是彼此交流要更加廣泛,跨越地域和界別,跨越黨派和意識形態。二是交流要更加深入,既要求同存異,更要聚同化異。三是交流要更加持久。

民國一百年三月八日(2011.3.8)
  馬英九總統接受英國「金融時報」專訪時表示,兩岸關係的發展應該是「先經後政、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循序漸進。政治的問題,目前並沒有急迫處理的必要。我們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之下,維持台灣海峽「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來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這也是我們對有關兩岸政治面一個很清楚的立場。

民國一百年三月八日(2011.3.8)
  蕭萬長副總統出席「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雙十、兩岸雙贏」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時表示,2008年5月後,兩岸在「九二共識」基礎下,「擱置爭議,求同存異」,海基、海協兩會協商機制恢復運作。過去兩年半,雙方本著「先經濟,後政治」與「先易後難」的原則推動兩岸協商,未來面臨的議題將更為複雜與艱難,需要雙方發揮更大的智慧來解決。

民國一百年三月八日(2011.3.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出席「海基雙十兩岸雙贏」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致詞表示,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是我們面對兩岸關係的基本前提,政府堅持兩岸關係的任何發展以及交流,絕對不會,也不能傷害到台灣人民的生活方式。政府在推動兩岸關係改善的過程中,堅持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定位並開展兩岸關係。馬總統已多次強調,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由台灣2300萬人決定國家的未來、台灣的前途,總統捍衛台灣核心價值的堅持,符合大多數民眾的期待。

民國一百年三月八日(2011.3.8)
  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台灣代表團全體會議」表示,大陸五年規劃首次把兩岸關系列為專章加以闡述,不僅指明今後幾年兩岸經濟關係的發展方向,也明確了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重點領域和主要內容,是一個推進兩岸經貿合作的行動綱領。而當前的工作重點,一是全面推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各項後續商談,二是大力開展兩岸各領域、各層次的廣泛交流,三是採取切實措施,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惠及更多兩岸同胞,尤其是台灣基層民眾。

民國一百年三月九日(2011.3.9)
  馬英九總統出席「海基會成立20週年慶祝大會」時表示,政府在推動兩岸關係過程中必須優先考量三個問題。首先是「人民」,政府政策必須符合「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再者是「和平」,如果沒有和平就沒有一切,政府在追求和平時,絕不會犧牲國家的主權與尊嚴;第三則是「民主」,兩岸政策仍應符合「國家需要、民意支持與國會監督」的原則。

民國一百年三月九日(2011.3.9)
  大陸海協會函電祝賀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20周年。

民國一百年三月十一日(2011.3.11)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慰問雲南盈江地震災情。

民國一百年三月十六日(2011.3.16)
  國台辦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自2011年開始,大陸高校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標準由「學測」的頂標級擴大至前標級。關於加強兩岸經濟合作,首先是要積極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其次是從擴大貿易、促進投資、推進新興產業以及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合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第三是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至於兩岸專業機構在核能安全方面的交流渠道一直是暢通的。今後兩會協商的議題,將根據兩岸形勢發展的實際需要逐步來增加各方面的內容。

民國一百年三月十七日(2011.3.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中國的興起-對內和對外的影響」研討會的學者專家時強調,隨著兩岸關係的開展,自由、民主、人權、法治這些普世價值,不僅是推動臺灣成長與茁壯的力量和驕傲,也希望能夠作為兩岸彼此分享、相互提升的共同目標。兩岸的非政府組織應多交流合作,兩岸也應開放胸襟、相互尊重,為國際社會共盡心力,這將對兩岸關係的和諧發展產生重要意義;兩岸在國際活動中應有公平合理的互動與對待,也呼籲大陸方面能有主動積極的務實作法。

民國一百年三月十八日(2011.3.18)
  馬英九總統出席「中華戰略學會」第32屆會慶時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以「九二共識」為基礎,也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採取「以和解消弭衝突,以協商取代對抗」,兩岸已簽訂包括「兩岸經濟協議」(ECFA)在內的15項協議,目前正在進行包括簽訂投資保障與爭端解決相關協議的協商。總統強調,事實證明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可以擴大我們的國際空間,兩岸關係與國際關係能並存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創造「三贏」的局面。

民國一百年三月廿五日(2011.3.25)
  國台辦主任王毅與國民黨青工總會代表團會面時強調,兩岸關係在一些最基本問題上形成共識,達成一致。這些共識共有3點,首先,雙方都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也就是反對分裂國土,維護台海穩定,並維護中華民族整體根本的利益。其次,體現「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雙方認知雖不同,「但可以求同存異,這是九二共識的精髓所在」。第三,積極、務實、且不間斷的進行兩岸協商交流,拓展各種領域的互利合作。

民國一百年三月廿九日(2011.3.29)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前副國務卿阿米塔吉(Richard Armitage)及「2049計畫研究所」訪華團時表示,政府的大陸政策是「先易後難」、「先急後緩」與「先經後政」,使兩岸發展的速度「不快不慢」。並表示,中華民國並無意與中國大陸進行軍備競賽,只希望維持台海和平。也指出,希望積極與大陸合作,預防可能發生的核能災害,因此在未來的兩岸協商上,「核能安全」也將成為一個重要議題。

民國一百年三月廿九日(2011.3.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美國前副國務卿阿米塔吉(Richard Armitage)時表示,政府堅持維護中華民國憲法,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現實基礎之上,促成兩岸能擱置彼此爭議,共同謀求雙方關係的和平穩定與共榮發展,這是極重要意涵的政策成果。而自由、民主是台灣最大的資產與核心價值,去年有將近120萬大陸旅客來台觀光,這種頻繁的人員往來與互動,將有助於增加大陸人民對台灣多元、開放社會的認識,對大陸政治、社會的發展也會產生影響。並強調,在追求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同時,我們佈局全球,不斷提升國力,厚植與大陸交往的自信,這是現階段我們維護國家利益的最佳戰略。

民國一百年三月卅日(2011.3.30)
  海基會發言人馬紹章表示,已經向大陸海協會聯繫商談核能安全合作議題,爭取在第七次江陳會談之前完成協商並簽署協議,希望雙方主管機關加速準備。

民國一百年三月卅日(2011.3.30)
  國台辦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目前還是堅持「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以「先經後政、先易後難」的步驟推進兩岸的協商和兩岸關係的發展。政治議題最後總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應該面對的,應逐步地尋求解決辦法,創造條件。並表示,兩岸專業機構在核能安全技術方面的交流渠道很暢通,雙方有需要都可以提出來溝通討論。兩會第七次商談,將在保持兩會制度化協商穩定發展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和具體議題商談的進度,由兩會來磋商確定。

民國一百年三月卅一日(2011.3.3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政府對於開放陸客來台自由行一直採取積極的態度,努力推動。不論是大陸旅客到台灣(含金馬澎)自由行,以及經由「小三通」到金馬澎自由行,都是既定的政策目標,並希望儘早促成。惟「小三通」自由行之實施,仍需大陸方面的配合,政府已透過小兩會在溝通,並利用各種場合,充分向大陸方面表達我方希望「小三通」自由行可以優先並且更有彈性的立場,政府相關機關將持續努力推動。

民國一百年四月六日(2011.4.6)
  針對大陸人士艾未未遭大陸逮捕、扣留一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呼籲大陸方面立即釋放艾未未,並指出,大陸人民對於自由、民主、人權、改革等的要求日益升高,大陸官方必須正視並嚴肅面對,尊重其人民對於思想、言論自由的主張及基本人權等普世價值,並努力回應及確實改善。

民國一百年四月七日(2011.4.7)
  馬英九總統主持「光華六號81、82艇成軍」儀式時表示,由於政府致力改善兩岸關係,台海出現和平曙光,但國人絕不能因此忘記對岸仍是我國防安全的最大威脅,國軍應本著「止戰而不懼戰、備戰而不求戰」的理念,秉持「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的精神,務實建構國防武力。

民國一百年四月八日(2011.4.8)
  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在「第15屆海峽兩岸機械電子商品交易會暨廈門對臺進出口商品交易會」表示,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是兩岸經濟共同發展的客觀需要。將繼續按照「十二五」規劃的要求,積極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民國一百年四月九日(2011.4.9)
  據大陸福建官方公布的「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海西區將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其中重點加強產業深度對接、提升服務業合作水平、擴大對臺直接貿易,以推動建立更加緊密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民國一百年四月十一日(2011.4.11)
  馬英九總統接見「2011博鰲亞洲論壇」代表團時指出,政府鞏固國防,但不會與大陸進行軍事競賽,儘管台灣海峽已是和平大道,但我們仍應居安思危,以期達到「防衛固守、有效嚇阻」的目標,有效維護台海安全。

民國一百年四月十三日(2011.4.13)
  國台辦在例行發佈會表示,大陸有關方面已經成立「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由該中心與臺灣有關機構溝通招生的相關問題。對於兩岸協商核電安全的議題,雙方可以就建立兩岸信息通報機制、加強相關技術交流等事宜進行溝通,在各自進行必要的準備之後,由兩會組織專家進行協商。

民國一百年四月十三日(2011.4.13)
  國台辦主任王毅在會見「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 最高顧問錢復時表示,開放大陸赴台個人遊問題,只要雙方都秉持積極務實的態度,今年6月底前啟動個人遊試點是完全可能的。並表示,大陸要及時檢驗已簽協定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同時也願根據兩岸同胞的需求不斷向前推進。

民國一百年四月廿日至廿一日(2011.4.20-21)
  為落實去年兩會會談共識,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在北京舉行為期2天的「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會前會,為下一步正式召開會議做準備。

民國一百年四月廿二日(2011.4.22)
  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在「探討王道理念,構建和諧世界-王道思想的當代意義」研討會致辭表示,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的靈魂和脊樑,是兩岸同胞的精神紐帶和共同財富,也構成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文化基礎的核心內容。共同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將有力地增強兩岸同胞共有的文化認同和民族認同。而兩岸商簽文化教育上的協議,可以主要是表達兩岸雙方促進文教交流的積極態度,支持開展民間文化交流的積極作為,規劃重要的文教交流項目,建立機制化的平臺,以增加兩岸文教交流的計畫性。

民國一百年四月廿六日(2011.4.26)
  馬英九總統接受德國「明鏡週刊」(Der Spiegel)專訪時表示,兩岸之間距離的遠近,「人權」是個重要的指標。並進一步表示,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實踐1992年跟中國大陸達成的「一中各表」共識,這些都是非常明確的大陸政策。我們跟大陸增加交流,主要是透過這些交流。增進雙方的理解。我們需要一個比較長的歷史階段,讓雙方都能夠充分瞭解對方,台灣的人民才能夠根據我們的憲法,對台灣的未來做出決定。

民國一百年四月廿七日(2011.4.27)
  阿里山森林鐵路神木支線發生小火車翻覆事故,大陸旅客傷亡嚴重,海基會將情況通報大陸海協會。

民國一百年四月廿七日(2011.4.27)
  國台辦在例行發佈會表示,國務院台辦鄭協調、組織相關的業務主管部門準備召開會議,討論台商關切的問題,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對於維護台商的合法權益,推動兩岸經濟的合作,將會產生重要的、積極的作用。此外,也贊成兩岸在海上搜救方面加強合作,建立一套機制,這方面的工作正在有序地推進。

民國一百年四月卅日(2011.4.30)
  馬英九總統在暨南大學發表「態度決定高度-大學生該知道的兩岸大小事」演講時表示,「開放帶來興旺、閉鎖必然萎縮」,超越地理侷限是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關鍵,因此政府提出「壯大台灣、結合亞太、布局全球」的戰略目標。

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2011.5.1)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將加快建設兩岸教育合作實驗園區,建立兩岸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基地、兩岸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探索推動閩臺高校學生互招、學歷學分互認、師資互聘的新辦法,為推動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提供新模式和新經驗。

民國一百年五月三日(2011.5.3)
  馬英九總統出席經濟部「台商聯合服務中心」揭牌典禮時表示,近年來,全球經濟整合浪潮不斷,亞太區域的進展尤其快速,政府會以經濟互補性做為是否與他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或其他形式經濟合作協議的簽署;政府也會積極維護台商權益,同時努力改善兩岸航班不足及票價過高等問題。

民國一百年五月三日(2011.5.3)
  馬英九總統接見「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代表團成員時表示,儘管兩岸間仍有不少歧見,特別是在國際事務方面,仍有改善空間,不過近3年來已證明兩岸關係改善,可以擴大我國際參與,也讓國人有更強的意願及信心深化兩岸關係,創造雙贏。

民國一百年五月三日(2011.5.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依照我們的憲政程序,自己來決定,這不是終極統一,也不是台獨,而是站穩憲法立場,捍衛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事實,中華民國是推動兩岸關係時大多數台灣人民所依恃的共同認同。國家的前途與台灣的未來,掌握在我們二千三百萬人手中,在中華民國的憲法架構下,由我們自己來決定。

民國一百年五月四日(2011.5.4)
  馬英九總統接受日本「朝日新聞」專訪時表示,政府大陸政策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海峽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且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依據雙方在1992年所達成的共識,稱之為「九二共識」,來推動兩岸的關係。同時雙方是在對等、尊嚴與互惠的情況下進行及推動兩岸關係,希望能做到「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

民國一百年五月五日(2011.5.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任委員在例行記者會表示,現行兩岸進入制度化協商,屬於「通案」平台,可適用在各種模式,而且都由官員上談判桌協商或業務溝通,是「機制對機制」,且要接受立法院監督,是平穩、踏實、透明的作法;但「澳門模式」卻只能由民間團體出面,而且是「1個議題、1個單位」地協商,僅於個案方式,且沒有業務主管官員參與,更重要的是沒有立法院監督,過程反而不透明。

民國一百年五月七日(2011.5.7)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在「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開幕式致辭表示,兩岸雙方在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增強互信,維護兩岸交流合作、協商談判的必要環境。並提出四點建議。第一,以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為主線,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化進程;第二,以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牽引,提升兩岸經濟合作水平;第三,以增進兩岸人民福祉為根本,提高兩岸經濟合作;第四,以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為重點,維護兩岸經濟合作的環境。

民國一百年五月八日(2011.5.8)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閉幕式表示,當前大陸已開始實施「十二五」計劃,臺灣方面的「黃金十年」發展藍圖也正在形成,雙方都將促進兩岸經濟合作作為重要內容,實現兩岸的共同發展與共同繁榮;並呼籲切實為兩岸同胞辦實事、謀福祉,促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果更多惠及兩岸各界尤其是基層民眾,以及重視加強兩岸青年交流,更有力地推進兩岸的文教交流合作,不斷增強共有的中華民族認同。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日(2011.5.10)
  馬英九總統召開記者會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內部文件要求所屬機構稱呼中華民國為「中國台灣省」,是矮化我國國格,我國絕對不接受此一不公平、不合理且表裡不一的對待,並要求外交部應向「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強烈抗議。總統也向大陸當局達嚴正抗議,總統表示,用這種方式來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我們不能接受,此舉也對雙方未來的發展極為不利。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日(2011.5.10)
  馬英九總統接見「第17屆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總會長暨幹部時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對內的密件公文以「中國台灣省」之矮化名稱稱呼我們,對外公開場合卻稱我為「中華台北」,表裡不一的行為非常不當;我方已向中國大陸表示抗議。政府絕不會放棄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保障台灣的安全及維護人民的尊嚴。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日(2011.5.10)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時表示,兩岸雙方要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繼續堅決反對「臺獨」分裂活動;在共同政治基礎上建立互信,進而求同存異,展開良性互動;同時,要大力推進兩岸文化教育交流,重視和加強兩岸青少年交流,增強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並繼續保障臺灣基層民眾共享兩岸交流合作成果。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一日(2011.5.11)
  國臺辦在新聞發佈會表示,從今年起,海峽論壇舉辦的形式將常態化,舉辦的時間固定在每年6月的第二個週六,為期一周,並強調「九二共識」是兩岸建立政治互信、開展協商談判的重要基礎,迴避或否認這一基礎,兩岸協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將無從談起;針對世衛組織矮化台灣事件,希望臺灣方面能夠客觀冷靜地看待臺灣方面參加世衛大會時名稱定義的問題,也表示,世衛組織秘書處邀請中華臺北衛生署以觀察員身份參加了世界衛生大會,這是大陸方面釋放的善意。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二日(2011.5.12)
  馬英九總統與美國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視訊會議時提出以兩岸和解的制度化、增加台灣在國際發展上的貢獻,以及結合國防與外交三道防線,來強化中華民國的國家安全,並確保未來的長治久安。其中,兩岸和解已對改善區域的和平與穩定,持續不斷產生成果。為了台灣的經濟發展及國防安全,我們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創造兩岸之間的良性循環。兩岸關係在過去三年的進展反映出台灣對外戰略的完全改變,這個戰略結合了兩岸關係、經貿關係與外交政策,讓台灣能完全發揮對國際社會的潛在價值。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三日(2011.5.13)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媒體參訪團,和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在上海會面時表示,希望能在今年上半年舉行第7次江陳會。陳雲林也表示,兩會正在加緊協商兩岸投保協議、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等ECFA後續議題,兩岸同胞高度關注的核電安全合作也有望於近期展開商談。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五日(2011.5.15)
  行政院大陸委會發布新聞稿嚴正指出,馬英九總統就任以來,政府推動兩岸關係改善的過程中,堅持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定位並開展兩岸關係,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推展兩岸各項交流,獲得民意高度支持。陸委會強調,政府大陸政策就是捍衛主權、守護台灣、為民興利,我們不會自我矮化,更絕對不會犧牲國家的主權與尊嚴。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七日(2011.5.17)
  馬英九總統接見「歐洲議會友台小組」訪問團塔諾克(Charles Tannock)主席等一行時表示,我國過去2年係以「中華台北」的名稱、「觀察員」的身分,由「部長」(Minister)層級代表出席「世界衛生組織」最重要的會議—「世界衛生大會」,相較於過去只能以「中國台灣」的名稱,由「司、處長」(Director General)代表出席技術性會議,兩種待遇截然不同;然而,在得知去年9月「世界衛生組織」密函要求內部稱我為「中國台灣」時,我方即表達強烈抗議,並要求大會尊重過去3年來換文確定的作法,稱我為「中華台北」。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九日(2011.5.19)
  馬英九總統在「就職三週年記者會」表示,過去幾十年,兩岸之間相互衝突對抗,中國大陸不只威脅臺灣的安全,也刻意打壓臺灣的國際空間。過去三年來,我們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秉持「對等、尊嚴、互惠」的原則,積極改善兩岸關係,使台灣海峽從過去的軍事熱點,而變成和平大道。我們與大陸改善關係的目的,就是為臺灣爭取和平繁榮的環境。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九日(2011.5.19)
  馬英九總統與國立台南大學學生座談時表示,處理與大陸關係的基本理念,就是兩岸關係必須朝和平與繁榮發展;所謂「三不」政策,就是「不統」、「不獨」、「不武」,亦即維持現狀,並獲得絕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支持;而兩岸交往則以「九二共識」基礎,雙方都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彼此定義不一樣,我們的「一個中國」只有「中華民國」,沒有其它解釋的可能,這與中華民國憲法的規範是一致的。

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九日(2011.5.19)
  國臺辦副主任孫亞夫在多倫多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在海外的僑胞,不管是從大陸來的,還是從臺灣來的,都應該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不僅要求同存異,還要趨同化異,共同推動兩岸關係的發展。並強調鞏固兩岸關係發展的基礎,最重要的就是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

民國一百年五月廿五日(2011.5.25)
  國台辦在新聞發佈會表示,國台辦會同相關部門與台企聯、臺灣工業總會負責人舉行座談,就台商關切的土地使用、海關、稅務、融資、人身安全、爭端解決等問題進行說明,今後還將繼續把這個作法形成制度,通過座談會為台商排憂解難。而當前兩岸雙方都要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求同存異、良性互動,避免凸顯分歧,努力防範和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問題。

民國一百年五月廿九日(2011.5.29)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1青年學生領袖大陸政策研習營」時表示,面對複雜的兩岸情勢,我們的基本理念就是所謂的「新三不」,即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基礎,發展兩岸關係,目的就是讓兩岸在中華文化的共同背景下,找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

民國一百年五月卅日(2011.5.30)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1年世界國際法學會亞太區域會議」開幕典禮時表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兩岸關係並不是國與國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關係,我們無法也不會承認中國大陸的主權,但是我們不應也不會否認大陸當局在大陸有效行使治權的事實,故「互不承認,互不否認」是對兩岸現狀最好的解釋,也是正視現實、擱置爭議、促進和平最好的方法,而兩岸關係近年來的進展,也證明「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論述,可有效處理極端複雜敏感的兩岸關係。

民國一百年五月卅一日(2011.5.3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英國國會下議院副議長尹凡思(Nigel Evans)率領的「英國國會議員訪華團」時強調,政府目前的經濟戰略是「壯大台灣、連結亞太、佈局全球」,在與中國大陸改善關係的同時,亦同步推動與鄰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使台灣在國際競爭環境中能有更公平的立足點,進一步與世界接軌。未來政府仍將持續與大陸協商攸關民眾福祉的經濟議題,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不會與大陸展開政治議題的協商。

民國一百年六月一日(2011.6.1)
  馬英九總統接見出席「2011年國際法學會亞太區域會議」與會學者致詞時表示,過去3年來,政府致力緩和台海對立情勢,使得兩岸出現和平曙光,也逐步擴大國際參與。兩岸關係的特殊在於,兩岸政府一方面可以簽署協議,一方面對主權的主張卻有重疊,這也是為什麼提出「相互不承認主權、相互不否認治權」的理念,以解釋兩岸的現狀,並為兩岸未來的發展提供空間。

民國一百年六月一日(2011.6.1)
  福建高級人民法院下發服務保障「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實施意見,要求全省法院確實實施閩浙粵贛四省法院涉台司法事務合作協議,強化涉台審判和司法交流合作先行先試。

民國一百年六月二日(2011.6.2)
  馬英九總統出席國立政治大學所舉辦的「建國百年論壇」時指出,面對中國大陸實力成長的客觀事實,我們主張「相互不承認主權,相互不否認治權」,要在雙方可容忍的範圍內找出相處之道,維持台灣的生存。而開放大陸學生來台就讀的政策會採取循序漸進作法,未來可能逐步開放條件,希望讓兩岸年輕人及早接觸,彼此競爭且合作。

民國一百年六月四日(2011.6.4)
  馬英九總統發表對六四事件的聲明表示,大陸民主與人權的現況與其經濟表現,形成顯著的反差。政治改革必須配合經濟改革同步進行。在紀念「六四」的今天,深切期望大陸當局能勇於推動政治改革,促進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發展。政治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寬容對待異議份子,珍惜他們的社會價值與貢獻,希望大陸當局從早日釋放劉曉波、艾未未等人做起,這不僅可以大幅提升大陸的國際形象,更有助於拉近兩岸的心理距離。

民國一百年六月四日(2011.6.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六四事件」22周年發表聲明強調,中國大陸必須正視與面對此一歷史事件對其民主、自由與人權發展的重要啟示,「六四事件」能否平反,對中國大陸的政治改革具有指標性意義。大陸在經濟發展的同時,特別關注社會公平、司法正義及人權保障的政治體制改革與公民社會發展,提升人民精神層次的幸福感。只有珍視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才能更拉近兩岸間的距離。

民國一百年六月七日(2011.6.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顯示,7 成以上民眾支持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處理兩岸交流問題,6 成2 的民眾滿意兩岸協議的協商成果,且有過半數民眾認為政府有維護台灣的利益,另6 成3以上民眾認為兩岸關係的改善有助於擴大台灣的國際空間。

民國一百年六月八日(2011.6.8)
  第一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在台北舉行,雙方就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兩岸空運相關協議、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食品安全協議、以及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中關心的問題等之執行,進行實質檢討。

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二日(2011.6.12)
  第三屆海峽論壇在廈門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提出五點希望:切實打牢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不斷擴大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果:努力推進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著力促進兩岸基層的對接與互助:積極把握海峽西岸經濟區大發展的難得機遇。

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二日(2011.6.12)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廈門「第三屆海峽論壇」致詞時表示,「聚焦基層,共用成果」,是發展兩岸關係方針政策的重要內容,將採取新的舉措:首先,將積極實施方便兩岸人民交往的措施;第二,將出臺擴大和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的辦法; 第三,將認真辦好為兩岸民眾謀福利的好事和實事; 第四,將抓緊解決兩岸基層民眾關心的問題。只要兩岸雙方繼續堅持「九二共識」,堅定反對任何「台獨」行徑,兩岸關係就能穩中求進。

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二日(2011.6.12)
  大家新聞出版總署在第三屆海峽新聞出版業發展論壇開幕式,宣佈在福建先行先試的五條政策: 一、對台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設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比照內地企業實行;二、允許台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排校製作服務公司,從事圖書的校對、設計、排版等印前工作;三、允許台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以獨資、合資形式提供音像製品(含後電影產品)的發行服務;四、允許台商在福建省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企業,從事音像製品製作業務;五、對台灣版權作品,福建省認可臺灣相關機構出具的版權歸屬證明。

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三日(2011.6.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大陸旅客來台觀光自由行,希望在6月底前落實,一直以來是兩岸努力的方向。小兩會針對自由行的協商完成後,海基會及海協會就可以依小兩會結論進行換文,再報請行政院核定。

民國一百年六月十四日(2011.6.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歐洲議會友台小組副主席范巴倫(Hans Van Baalen)時表示,中華民國政府的大陸政策一直堅持走對的路,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迄今已與中國大陸簽署15項協議,這些協議都與民生議題息息相關。透過與中國大陸在經濟方面的交流,可以更加鞏固台灣的經濟實力,提升整體競爭力。

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五日(2011.6.15)
  馬英九總統接受「英國廣播公司」電視新聞頻道(BBC World News)專訪時表示,大陸對我們來說是一個風險,也是一個機會,要把「風險極小化,機會極大化」。台灣的安全應該靠三道防線:第一道防線是兩岸關係制度化。第二道防線是台灣增加在世界上的能見度及對世界的貢獻。最後一道防線則是國防與外交,使我們具有足夠的嚇阻力量。台灣面對中國大陸的挑戰,必須發展出一套有效而能夠真正讓台灣安全與繁榮的策略。兩岸關係只要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一定可以繼續在和平繁榮的路上往前邁進。

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五日(2011.6.15)
  國台辦發言人在記者會表示,從今年7月1日開始,將全面下調台胞辦理來往大陸簽註和居留簽註的收費標準。並強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迄今的進展和成果都是在認同體現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實現。對今年是台灣高校首次來大陸招生表示,整體而言,情況不錯,並希望台灣方面為大陸學生赴台就讀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一日(2011.6.21)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完成「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修正文件三」及「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修正文件一」之換函確認。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二日(2011.6.22)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東北亞政策中心主任卜睿哲(Richard Bush)時表示,兩岸「相互不承認主權,相互不否認治權」是一個可以解釋雙方現況的重要概念,此一主張並未改變我國憲法對兩岸關係的定位,一切仍以中華民國憲法為依歸。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二日(2011.6.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開放陸客自由行的政策意義」書面資料指出,循序漸進,開放陸客來台自由行政策,確實落實「機會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政策原則。開放自由行後,精緻路線與深度旅遊將使更多的陸客得以深刻體會台灣的人文魅力,台灣的軟實力在兩岸交流過程中將發揮更大的作用。根據陸委會所作民意調查,大多數民眾的態度是支持政府循序漸進、進一步推動開放陸客來臺觀光自由行的政策。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二日(2011.6.22)
  大陸方面宣布,大陸居民赴台自由行,將於6月28日正式啟動,其國家旅遊局並發布「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注意事項」。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三日(2011.6.23)
  馬英九總統接受蘋果日報專訪時表示,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立場,是一個可以長久互動的模式。 兩岸核心問題就是主權問題,短期內不容易解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可找出兩岸和平解決爭端的方式。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四日(2011.6.2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出席與金門縣政府合辦之「開展兩岸‧佈局全球」地方菁英領袖座談會時強調,政府與中國大陸簽署15項兩岸協議,為兩岸的交流秩序建立明確的規範,為兩岸人民的謀福利。兩岸關係的改善不僅為台灣自身的發展提供關鍵的助益,將兩岸交流轉化為帶領台灣邁向世界的助力,同時也為東亞區域的和平穩定開創新的契機,為台灣經濟開創出一條與世界接軌的新路線。

  陸委會表示,政府大陸政策是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最高指導原則,以「成熟、穩健、有節奏」的步伐循序推動兩岸協商,並以「壯大台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為推動兩岸經貿交流互動的目標,為台灣2,300萬人民的福祉與權益把關。」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五日(2011.6.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視察「小三通」料羅港、水頭港等客貨航運碼頭時表示,政府以穩健、有節奏的方式,在作好風險管理前提下,循序漸進提出多項緩和兩岸關係、促進彼此關係正常化及制度化發展的政策構想與具體主張,大幅度檢討調整及鬆綁包括「小三通」在內的多項兩岸經貿與交流政策,已為東亞和平繁榮之兩岸關係奠立良好基礎。陸委會也將積極促成擴大陸客到金馬澎自由行的政策早日實現,推動更符合民意的兩岸政策。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五日(2011.6.25)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就「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相互完成生效通知。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八日(2011.6.2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ECFA簽署一週年成效檢驗-落實「三不」承諾 執行效益逐漸擴大」新聞稿指出,ECFA律定兩岸經貿往來的規則,有助於改善台灣整體投資環境,有效提高其它國家與我國簽署FTA或類似經濟合作協議的動機。未來政府將持續落實執行ECFA並循序推動後續協議及經濟合作事項的協商,以逐步擴大ECFA的效益。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九日(2011.6.29)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前國防部長裴利(William Perry)率領的「預防性防禦計畫」訪華團一行時表示,政府推動恢復兩岸制度化協商,雙方交往達到60年來最密切的時刻。總統也表達我國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相關活動的期盼,未來希望能擴大參與以民生為主、無政治色彩的國際組織。

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九日(2011.6.29)
  國台辦發言人在記者會表示,希望兩岸雙方繼續本著「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進一步鞏固共同的政治基礎,妥善處理政治分歧,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斷向前邁進。期望經合會及各工作組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儘快完成各項協議的協商。也強調兩岸關係從來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兩岸關係發展的基礎是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執意否認一個中國框架、頑固堅持「一邊一國」的「台獨」分裂立場,只會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民國一百年六月卅日(2011.6.3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由美國前國防部長裴利(William Perry)博士率領之「預防性防禦計畫」訪華團一行時表示,政府堅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推動兩岸關係,和對岸簽署的15項的攸關民生福祉協議。事實證明,政府的政策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民國一百年七月四日(2011.7.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宣布政府駐澳門機構「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同時其功能與地位將隨之提升,澳門政府也同意給予我駐澳人員類似一般駐外人員的優遇安排。

民國一百年七月四日(2011.7.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宣布,過去45年來一直以「中華旅行社」名稱對外運作的我政府駐港機構,即將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未來我駐港機構將可依業務需要直接與港府相關部門連繫,故其功能、服務績效及與港府關係亦將隨之提升;在此同時,我行政院亦已核准香港政府來台設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

民國一百年七月四日(2011.7.4)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計劃於今年之內在臺灣設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

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2011.7.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因涉嫌跨境電信詐欺犯罪案件,遭菲律賓遣送至大陸的14名國人,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所建立的機制,自大陸遣返回臺,面對相關的司法程序。未來,對於跨第三地犯罪案件之處理,雙方執法機關將本於相互尊重,毋枉毋縱之原則,視情商定涉案人員的處理,以確保兩岸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之權益。

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2011.7.6)
  大陸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出席「第四屆津臺投資合作洽談會開幕式」時強調,大陸對臺政策的主要著眼點是面向廣大臺灣同胞,今年的兩岸關係要「穩中求進」,就是要穩定和鞏固兩岸雙方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

民國一百年七月七日(2011.7.7)
  馬英九總統出席「盧溝橋事變」74週年紀念日致詞時表示,海峽兩岸在政治、軍事上逐漸和解時,對於歷史的詮釋也應該要做到「就事論事、實話實說」。

民國一百年七月七日(2011.7.7)
  大陸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會見臺中市市長胡志強一行時指出,城市交流、縣市交流是兩岸各界大交流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於兩岸基層開展良性互動、兩岸民眾增進相互瞭解、彼此借鑒城鄉建設和管理經驗,以及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奠定社會基礎。

民國一百年七月八日(2011.7.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美國華府卡內基基金會,發表「中華民國的大陸政策:引航兩岸關係,為兩岸打造良善互動的和平環境」專題演講強調,中華民國建國100年的歷史,匯聚成台灣所珍惜的「自由」與「和平」共同價值,而維繫這些價值的制度,就是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這也是我們發展兩岸關係屹立不搖的重要核心。台灣在兩岸互動的過程中,有責任與大陸分享60年來我們在經濟發展以及民主化過程中所汲取的經驗,而透過兩岸交流、對話、合作以及相互理解,台灣的核心價值也能真正被理解,甚至成為對岸人民的價值信仰,進而促成兩岸長久和平,這就是台灣的「引航」力量。

民國一百年七月九日(2011.7.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華府向僑界說明政府兩岸政策時指出,隨著兩岸互動及人員往來的頻繁,「台灣經驗」在中國大陸的影響力,將超越經貿層面,有助於大陸人民領略台灣的核心價值,並促進兩岸長遠的和平發展。而政府在改善兩岸關係的同時,也有責任提醒大陸當局,應該包容並珍惜不同意見的社會價值與貢獻,勇於推動政治改革,如此將更有助於拉近兩岸的心理距離。

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一日(2011.7.11)
  馬英九總統接見加拿大國會議員訪問團時表示,改善兩岸關係最主要目的是要為台灣創造一個和平與安全的環境,與中國大陸進行軍備競賽並不符合台灣與區域的利益,採取兩岸關係和解、制度化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一日(2011.7.1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與紐約華僑的座談會中表示,政府推動大陸政策,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作為恢復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基礎,「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沒有第二種解釋」。並強調,兩岸真正的和解不應存在任何政治前提。目前大陸對臺針對性的軍事部署仍然存在,大陸應主動採取具體的作法,排除這些兩岸關係中不必要的障礙,兩岸才能建立完全的互信,進而朝向一個真正和解的和平(peace with reconciliation)新境界。

民國一百年七月十六日(2011.7.1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顯示,政府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自由行,近7成(68.7%)的民眾認為對促進台灣經濟發展有所助益;且有超過半數(56.1%)的民眾支持政府循序推動陸客來台自由行政策。對於兩岸透過制度化協商,簽署15項協議的協商成果,近6成(57.6%)的民眾認為有助於台灣的整體發展。此外,7成的民眾支持政府續就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與大陸協商,5成以上(55.5%)的民眾贊成兩岸就核電安全合作進行協商並簽署協議。

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七日(2011.7.17)
  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在省委八屆十一次會議上表示,為加強「十二五」規劃與臺灣「黃金十年」藍圖對接,福建將在落實ECFA協議、加快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建設兩岸金融服務中心等班方面有新突破。並運用舉辦海峽論壇的成功經驗,推動福建與臺灣各行各業建立雙向互動機制,形成對口合作、常態往來的格局。

民國一百年七月廿二日(2011.7.22)
  馬英九總統接受日本「讀賣新聞」與「日本經濟新聞」聯合訪問時表示,釣魚台是我國固有領土,我們基本的立場是,一方面堅持主權在我,另方面願以和平理性方式予以解決,並且在解決問題過程中不會和中國大陸聯手,希望未來能做到「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共享資源」。

民國一百年七月廿三日(2011.7.23)
  大陸高鐵在溫州附近發生追撞事故後,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方面聯繫,確定傷亡名單中無台灣民眾。

民國一百年七月廿七日(2011.7.27)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就福建居民赴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個人旅遊完成換函通報,並於7月29日正式啟動。

民國一百年七月廿七日(2011.7.27)
  大陸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與大華盛頓地區的各界臺胞代表舉行座談會時表示,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應由海峽兩岸中國人通過平等協商加以解決,同時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也需要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民國一百年七月廿八日(2011.7.28)
  針對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王毅在美表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需要兩岸中國人協商來加以解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不是大陸的內政問題。現階段大陸政策的基本原則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兩岸制度化協商得以建立並穩定運作的基礎,兩岸制度化協商機制就是「擱置爭議,務實協商」,不涉及政治等敏感議題。

民國一百年七月廿九日(2011.7.29)
  馬英九總統接受「亞洲華爾街日報」專訪時表示,對南海來說,中華民國的一貫立場是主張擁有主權,各方應該以和平方式來解決爭端,保障公海航行自由,共同開發、共享資源。

民國一百年七月廿九日(2011.7.29)
  大陸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大陸駐芝加哥總領事館與旅美臺胞代表座談時表示,大陸方面在兩岸關係上的主要看法可以用「三個『共同』」來概括。首先,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果應由兩岸同胞共同享有;第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局面需要兩岸同胞共同維護;第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未來要靠兩岸同胞共同開創。

民國一百年八月四日(2011.8.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記者會表示,依中華民國憲法,南海是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政府相關部會將在國際互動場合表達立場、重申主權。並指出,南海議題不屬兩岸交流衍生問題,不會透過兩會的方式或協議來做處理。

民國一百年八月八日(2011.8.8)
  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在「第四屆海峽兩岸『三祖文化』交流周」暨「第十屆冀台經濟合作洽談會」開幕式致辭時表示,文化交流與經貿合作歷來是兩岸交往中最具活力的兩個領域,就像兩個齊頭並進的車輪,不斷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持續增進兩岸同胞尤其是基層民眾的利益與福祉,是大陸方面開展對台工作的重要著眼點。

民國一百年八月九日(2011.8.9)
  國務院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在「2011海外台商龍江行」開幕式指出,三年來兩岸交流合作、協商談判之所以能夠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基本的條件是兩岸具有了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有了這一基礎,雙方就可以建立互信、求同存異、良性互動,就可以營造有利於交流合作的良好環境,就可以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實際問題。

民國一百年八月十六日(2011.8.16)
  馬英九總統參加「100年駐外使節會議」時表示,政府「活路外交」在兩岸邁向和平、繁榮過程中獲得許多實質收穫。並強調,中華民國要在憲法架構下,維持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推動兩岸的和平發展。絕對不能再進行「烽火外交」、「金援外交」或「支票簿外交」,要讓中華民國的外交回歸正常。

民國一百年八月十六日(2011.8.16)
  馬英九總統主持國軍將領授階授勳典禮致詞表示,政府「防衛固守、有效嚇阻」仍是國軍建軍備戰的最高指導原則,國軍「固若磐石」是持續海峽和平的基礎與力量。
  總統表示,國家安全的整體布局。第一道防線是將兩岸關係制度化,以大幅降低雙方訴諸武力的機會;第二道防線是運用經濟與外交提升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的貢獻;最後一道防線則是透過外交與國防,強化台灣軍事防務。

民國一百年八月十六日(2011.8.16)
  臺灣旅遊團乘坐的客車在吉林省境內的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造成旅遊客車內4名臺灣籍遊客死亡,15人受傷。大陸海協會將相關情況通報臺灣海基會。

民國一百年八月十八日(2011.8.18)
  針對大陸方面希望簽署兩岸文化協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以目前兩岸民間交流的密切及順暢情形看來,兩岸沒有簽署文化協議的急迫性與必要性。對於中國大陸持續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政府已多次重申,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有權利及義務參與各項國際組織及國際活動,不需經過大陸同意,我方並沒有就此議題與大陸進行協商。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三日(2011.8.23)
  馬英九總統在金門出席「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和平祈福日活動」時強調,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以「九二共識」作為基礎,推動兩岸和平發展。「九二共識」的內涵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對我們而言,「一個中國」,就是憲法上的中華民國。支持「九二共識」,就是支持中華民國,支持憲法對主權、領土與兩岸定位的規範。並表示,「不統、不獨、不武」是現階段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如果「不統、不獨、不武」與「九二共識」的政策被推翻,兩岸關係必然陷入不確定狀態,對兩岸都有很大衝擊,對台灣影響尤其重大。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三日(2011.8.2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本於「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循序漸進推動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及透過兩岸「對等、尊嚴」的協商兼顧開放與風險,將「機會極大化、威脅極小化」。政府主張兩岸的經貿關係應循序漸進,現階段以推動兩岸關係制度化為政策主軸,藉以促進台灣經濟自由化、國際化,加強台灣與全球市場的連結。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三日(2011.8.2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堅持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持續提升自我防衛力量,以維護國家安全。並表示,「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一中」就是憲法上的中華民國。「支持九二共識,就是支持中華民國,支持憲法對主權、領土與兩岸定位的規範」。兩岸在此基礎上,於1993年4月於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開啟兩岸協商的新時代,2008年3月26日大陸領導人胡錦濤和美國總統布希通電內容,亦提及此一基礎,另根據民調顯示,超過七成以上民眾認同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三日(2011.8.23)
  海基會發布新聞稿指出,2008年5月26日海基會發函海協會,表示「期望貴我兩會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儘早恢復制度化協商。」海協會在5月29日的回函中也表達「我會同意貴會來函意見,儘速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兩會聯繫往來與協商談判。」由此可知,兩會自此展開的六次會談,簽署的十五項協議,都是以九二共識為基礎。蔡主席否認九二共識,毀掉基礎,不僅現有協議的執行會碰到問題,未來的協商也不可能。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四日(2011.8.24)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1世界展望會國際亞洲會議(2011 World Vision International Asia Forum)」開幕式演講時表示,近年來,政府提出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政策與「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目標,經過多年努力,現已獲致成果,兩岸人民往來日趨密切,特別是「兩岸經濟協議」(ECFA)的簽署,更跨出兩岸未來雙贏局面的第一步。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四日(2011.8.24)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就民進黨「十年政綱」兩岸政策表示,民進黨仍未改變其「一邊一國」的「台獨」立場,也拒不承認「九二共識」,這套政策既是不現實的,也是大陸方面不能接受的。因為這套政策一旦實施,將導致兩岸協商無法進行,兩岸關係也會再度動盪不安。我們不希望兩岸現有的協商交流受到衝擊,不希望兩岸關係出現倒退。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五日(2011.8.25)
  大陸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在會見臺灣民意代表交流參訪團時表示,兩岸關係之所以取得進展,關鍵在於兩岸雙方在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建立了互信。有了這樣的前提,兩岸才能擱置爭議,求同存異,通過平等協商,循序漸進地務實解決兩岸交流合作中面臨的問題。推翻這一前提,必將損害兩岸協商談判的基礎,惡化兩岸交流合作的氣氛,導致兩岸關係再生波折甚至重新走向動盪不安,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果得而復失。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七日(2011.8.27)
  馬英九總統出席「行政院100年國家政務研究班第5期結訓典禮」時表示,政府提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灣海峽「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以「一中各表、九二共識」,做為推動兩岸關係的基礎;目前的主權問題,「不是試圖去解決它,而是去處理它」(not solve the problem, but manage the problem),如此才不至於影響兩岸的和平與繁榮。兩岸絕對可以在「相互尊重、建立互信、共創雙贏」的前提下,讓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並以和平繁榮做為共同目標,因此又提出「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論述,目的是希望為現狀找出法理上的基礎。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七日(2011.8.2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出席在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座談會時表示,政府主張國家的前途與兩岸關係的未來,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遵循憲政程序,由我們自己來決定,這不是終極統一,也不是台獨,而是站穩憲法立場,捍衛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事實,中華民國是我們推動兩岸關係時大多數台灣人民所依侍的共同認同。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八日(2011.8.28)
  馬英九總統針對「九二共識」議題召開記者會強調,「九二共識」的內涵,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這是兩岸之間的共識。對我們來說,所謂的「一個中國」當然就是中華民國。因此用「九二共識」做為海峽兩岸協商的基礎,不但沒有傷害到中華民國的主權,反而讓中華民國的主權在兩岸共同達成協議的過程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它呼應了我們憲法的定位。並表示,政府透過「九二共識」此一設計,讓海峽兩岸把雙方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能夠達成主權共識的問題暫時擱置,也就是雙方願意在這樣的基礎上,儘管還未在主權問題上達成共識,但是雙方願意擱置爭議,以「九二共識」的方式讓協商能夠進行。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八日(2011.8.2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舊金山向僑界說明政府大陸政策時指出,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作為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基礎,展開「對等、尊嚴」的對話、交流,政府主張「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支持九二共識就是支持中華民國,就是認同「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九二共識的主要精神就是擱置主權爭議,讓兩岸在法理上互不承認主權的情形下,實質進入互不否認治權、官員與官員對等協商的局面。否認九二共識,就是否認兩岸擱置主權爭議、實質對等協商、為老百姓解決問題的制度化協商的成果;否認九二共識,會讓台灣在兩岸互動的過程中,失去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的一個重要憑藉。

民國一百年八月廿八日(2011.8.28)
  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出席「2011贛台經貿合作研討會」表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事業好比是一座兩岸同胞共同努力搭建起的大廈,這座大廈的基礎就是堅持「九二共識」,就是反對「台獨」。在這個基礎上,雙方每簽署一項協議,就是為大廈加蓋了一層新樓,從而使這座大廈的功能越來越多。如果有人主張拆除大廈的基礎,但同時又聲稱可以保留甚至繼續加蓋上面的樓層,那是不切實際的。假如這樣的想法一旦真的付諸實施,勢必會衝擊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勢必會損害兩岸同胞特別是臺灣同胞的切身利益。大陸方面不能認同。

民國一百年九月一日(2011.9.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來台參加「建國百年區域安全國防論壇」的訪賓時表示,馬總統的大陸政策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而「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則是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基礎,雙方在這個基礎上共同努力釋出善意,不斷累積成果與互信,也讓兩岸關係更有可預測性。

民國一百年九月二日(2011.9.2)
  馬英九總統向國軍各戰略執行單位賀節時表示,在追求國家長治久安與兩岸利雙贏的目標下,可恃的國防力量是政府協商談判的堅強後盾。並表示,當前中共仍未放棄武力犯臺,追求和平必須以實力做後盾,「備戰才能避戰、止戰」,共同戮力打造國家安全「三道防線」,第一道防線,透過兩岸關係制度化,降低雙方訴諸武力的機會;第二道防線是有效提昇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的貢獻,重建國際社會對我國的信任與支持;第三道防線是發揮外交與國防相結合的力量,建構「固若磐石」的國防,善盡保國衛民的使命。

民國一百年九月六日(2011.9.6)
  國務院台辦副主任鄭立中在「2011兩岸新興產業合作暨經濟轉型升級高端論壇」開幕式致辭表示,大陸中央台辦、國台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地區在設立專項資金、提供技術支援、加大輔導力度、建立內銷通路、提高品牌效益等方面採取更加有效措施,幫助台資企業轉型升級。

民國一百年九月八日(2011.9.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出席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院(Chatham House)國際研討會,發表「台灣的兩岸政策:為和平打造不可逆轉的基礎」專題演講強調,如果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原則及主張被推翻,兩岸關係必然陷入不確定的狀態,這對兩岸及區域發展都有極大衝擊,對台灣影響尤其重大。並強調,政府大陸政策是一條符合台灣人民願望的正確道路,中華民國政府絕對會堅決地走下去,直到為兩岸和平建立一個不可逆轉的堅實基礎。

民國一百年九月八日(2011.9.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任委員於例行記者會表示,政府大陸政策是依據憲法,堅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與穩定發展。並希望將來在國際空間與國際組織的互動上,對岸會延續從兩岸協商基礎上的認知,非常務實地面對中華民國的存在。

民國一百年九月八日(2011.9.8)
  商務部副部長蔣耀平在「第六屆兩岸經貿合作與發展論壇」致辭時表示,未來五年,兩岸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努力:一是抓住時機,全面加強兩岸產業對接與合作;二是同心協力,共同提升兩岸產業競爭力;三是順勢而為,進一步健全兩岸投資保護機制。

民國一百年九月九日(2011.9.9)
  馬英九總統視察北部軍事基地時表示,為因應區域整合及中國大陸經濟崛起,政府必須採取應變、制變方案,才能走出台灣過往外交與經濟被孤立的窘境,因此需有一套相關規範,亦即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現狀,同時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原則下推動兩岸和平與繁榮。並表示,倘我方無有效的國防武力,勢必會在推動兩岸交流時感到信心不足,因此需要足夠的實力維護國家的安全,才能改善對外關係。

民國一百年九月九日(2011.9.9)
  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出席「第十屆遼寧台灣周」開幕式時表示,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雙方都應共同珍惜這一血脈相連的民族認同,共同維護這一同根同祖的手足之情。只有這樣,兩岸關係改善發展才能具有真正深厚的民意基礎,才能促進兩岸雙方良性互動、相向而行。

民國一百年九月十日(2011.9.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倫敦向僑界說明大陸政策時指出,兩岸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作為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基礎,展開「對等、尊嚴」的對話、交流,我們主張「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支持「九二共識」就是支持中華民國,就是認同「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三日(2011.9.13)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1年大陸台商秋節座談聯誼餐會」致詞時表示,台灣與大陸地理距離相近,不可避免地會進行多方交流,必須有一套機制與規範,才能維持秩序、促進發展;因此,提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將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且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的和平發展,同時,兩岸交流也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求同存異、共創雙贏」仍是未來主導兩岸關係最基本的理念。

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三日(2011.9.13)
  總統府發言人轉述馬英九總統聲明表示,兩岸領導人會面的時機尚未成熟,所以沒有訪問中國大陸的計劃。兩岸協商仍然以「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循序漸進,政治性協商目前沒有急迫性、也沒有任何與大陸進行政治協商的時間表。

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三日(2011.9.13)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2011大陸臺商中秋節座談聯誼活動」表示,兩會平臺就像一座鐵橋,橋墩就是「九二共識」,「九二共識」不存在,平臺也就不存在,平臺不存在,15條「高速公路」(兩會簽署的15項協議)當然也就不存在。

民國一百年九月十四日(2011.9.14)
  國台辦例行新聞發佈會指表示,民進黨否定「九二共識」、堅持「一邊一國」的「台獨」立場並沒有改變,因此很多所謂的「善意」將無從談起。並強調,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先經後政、先易後難」是推動的一個步驟。兩岸經濟合作方面,目前已經有非常多的協議,希望能夠將兩岸文化交流協議也納入未來兩岸協商的考慮。

民國一百年九月十四日(2011.9.14)
  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在「海峽兩岸企業家紫金山峰會」開幕式致辭表示,兩岸要共同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關係不能停滯,更不能倒退。因為,如果兩岸關係動盪不安,就不會有台海局勢的和平穩定。兩岸企業界應抓住機遇,整合兩岸資源,相互取長補短,不斷加強兩岸的創新發展和新興產業合作。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日(2011.9.20)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率領「關懷浙江台商訪問團」,赴大陸浙江義烏、湖州、嘉興、嘉善、杭州等地參訪,並在22日與海協副會長鄭立中在湖州會面並交換意見。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一日(2011.9.21)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出席在淮安舉行的第六屆台商論壇,並會見海協會副會長王富卿。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一日(2011.9.21)
  外交部發言人就美國政府宣佈對台軍售計劃,向美方提出強烈抗議,並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台灣問題屬中國內政,事關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涉及中國核心利益。中方堅決反對任何外國政府向台灣出售武器,這一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方置中方多次嚴正交涉於罔顧,以所謂「與台灣關係法」為藉口向台灣出售先進武器,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安全和統一大業,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二日(2011.9.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中國大陸軍力擴張及對台軍事威脅,至今未減反增,長久以來為國際社會所關注是不爭的事實。大陸應主動徹底排除對臺軍事威脅。為維護兩岸關係和緩的情勢,及區域的和平安全,政府堅持推動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立場不會改變。同時,我政府亦有自我防衛的堅定決心和準備,向美國及其他國家採購軍備,是維護國家安全、利益的基本需要,也是政府一貫的政策。政府對於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持續對台軍售的堅定立場表示歡迎與肯定,希望美方持續此一政策立場,繼續提供台灣所需的軍備。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二日(2011.9.22)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就美國政府宣佈向台灣出售武器裝備指出,美方的這一做法,嚴重違反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原則,危害台海地區和平穩定,違背其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承諾,損害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我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五日(2011.9.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佈最新民調顯示,有近8 成民眾支持兩岸持續透過制度化協商處理兩岸交流問題。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以「不統、不獨、不武」的原則,維持臺海現狀的大陸政策,也獲得高達74.8%的民意支持,證明政府大陸政策走在正確的道路上。此外,有近五成(49.4%)的民眾認同政府「『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的立場;同時,亦有48.4%的民眾贊成政府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作為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基礎。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六日(2011.9.26)
  馬英九總統回覆美國西東大學教授楊力宇書面提問時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以「九二共識」為基礎,堅持「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與大陸恢復協商合作,促成臺海的和平。兩岸在政治問題仍有許多歧見,必須擱置一旁,先從經貿、文化交流入手。兩岸商討政治爭議的條件並不成熟,對於兩岸間的政治議題,內部共識不足,不會急著處理。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八日(2011.9.28)
  國防部外事辦公室記者會表示,中國軍隊對美售台武器表示極大憤慨和堅決反對。美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對兩軍關係造成的嚴重損害,恪守在臺灣問題上向中方作出的嚴肅承諾,停止對台軍售,以實際行動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八日(2011.9.28)
  國台辦新聞發佈會表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向來是按照先經後政、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步驟來進行的。對於美國宣佈對台售武,在兩岸關係不斷改善和發展的形勢下,敦促台灣方面不要再做在兩岸之間製造對抗、損害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的事情。此外,推動雙方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內容之一,希望雙方爭取儘快分別建立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切實落實框架協議的規定。

民國一百年九月廿九日(2011.9.29)
  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國慶招待會致辭表示,兩岸雙方在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不斷增進政治互信,實現全面直接雙向「三通」,簽署並實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各界加強交流往來,兩岸關係取得一系列突破性進展。將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努力維護得來不易的良好局面,不斷鞏固改善發展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堅決反對和遏制任何「臺獨」分裂行徑。

民國一百年十月九日(2011.10.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舉行「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國慶晚會」,邀請旅居港澳之臺商、臺鄉、港澳各界等重要人士與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晚會致詞時指出,政府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恢復兩岸制度化協商。在謀求與大陸改善關係的同時,政府堅持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守護臺灣主體性,為台海和平創造出穩定、發展的局勢。

民國一百年十月九日(2011.10.9)
  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紀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會講話時表示,以和平方式實現統一,最符合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的根本利益。要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增強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終結兩岸對立。

民國一百年十月九日(2011.10.9)
  中共中央臺辦主任王毅在會見出席辛亥革命百年紀念活動的臺灣人士時表示,國家統一是振興中華的必要條件,振興中華則是為了實現民族復興。經過百年努力,振興中華的理想正在得以實現,民族復興的前景也已展現在我們面前。抓住機遇,化解挑戰,推進民族復興進程,離不開臺灣同胞的參與,臺灣同胞也應有這樣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因為大陸和臺灣是我們共同的家園,我們是一家人。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日(2011.10.10)
  馬英九總統出席「中華民國中樞暨各界慶祝100年國慶大會」致詞時表示,辛亥雙十是海峽兩岸共同的記憶與資產,紀念辛亥雙十,就不能忘記國父建國的理想是要建立一個自由、民主、均富的國家,大陸應該勇敢地朝這個方向邁進,才能縮短兩岸目前的距離。同時,也不能割裂歷史,必須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中華民國的存在不只是過去式,是現在進行式,而中華民國憲法更早已成為全民共識的基礎。過去3年多,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基礎,推動兩岸關係,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現狀,並得以大幅降低台海緊張,贏得國際社會的肯定與支持。並指出,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希望雙方在正視現實的基礎上,求同存異,互助合作,建立制度化的和平關係。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二日(2011.10.12)
  馬英九總統接見德國國會「友臺小組」訪華團時指出,過去3年多以來,在「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的前提與「一中各表」的基礎上,與中國大陸開展新關係,創造了臺海和平局面,也擴大我國際參與。與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後,不但增加彼此貿易量,也促使許多國家願意改善對臺經貿關係,讓我國重回區域與世界經濟版圖。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二日(2011.10.12)
  外交部崔天凱副部長接受中外媒體聯合採訪時表示,美國一再向臺灣出售武器嚴重損害中國大陸核心利益,損害中美關係,不符合台海兩岸關係當前和平發展趨勢和需要。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二日(2011.10.12)
  國台辦例行新聞發布會表示,兩岸關係過去、現在、將來都不是也不可能是「國與國」的關係。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不能被破壞,向前發展的勢頭不能被削弱。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七日(2011.10.17)
  馬英九總統主持「黃金十年」系列第五場記者會,說明「和平兩岸」施政願景時表示,「和平兩岸」包括「兩岸關係」與「國防安全」。在未來的10年,會繼續以「鞏固中華民國主權」、「壯大臺灣實力」、「引領兩岸關係良性發展」及「建構臺海長期和平穩定」,做為兩岸關係的施政主軸。並表示,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重要原則是「循序漸進」,即「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未來10年中,應該對兩岸在循序漸進的情況下,審慎斟酌未來是否洽簽「兩岸和平協議」,此一作法的前提是:第一、國內民意高度支持;第二、國家確實有需要;第三必須在國會監督情況下,才會踏出這一步。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七日(2011.10.17)
  馬英九總統在接見「臺美日三邊安全對話閉門研討會」訪華團時表示,政府會以審慎、堅定的態度,在「國家有需要、國內民意高度支持及國會監督下」等三項條件成熟時,再考慮是否踏出「兩岸和平協議」的構想第一步。並強調,該協議並非與中國大陸談判統一,而是為了持續現已獲致的兩岸和平。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八日(2011.10.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召開記者會表示,政府主動提出「在國內民意達成高度共識,兩岸累積足夠互信的前提下,秉持『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審酌推動兩岸商簽和平協議」,是站在台灣的角度與立場,鞏固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並不是終極統一,更重要的是,要讓世界看到。面對「和平協議」這個議題,我們有我們國家的立場,依照我們的利益需求來定義「推動和平協議」的前提。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八日(2011.10.18)
  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在第七次「江陳會談」行前記者會表示,第七次「江陳會談」經兩會商議,同意於10月19至21日在天津市舉辦。本次會談將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至於兩岸投保協議,由於涉及層面廣、專業性強,且雙方內部法規、程序及體制存在差異,還需要雙方各自進行內部調整,並再進行溝通,所以兩會同意持續進行商談,在下次會談時簽署協議。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九日(2011.10.19)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 (NCAFP)訪華團時表示,在符合「國家需要、高度民意支持及國會監督」等三項前提下,未來十年中將審慎考慮是否與中國大陸展開和平協議協商,政府會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在兩岸擁有高度互信且以「對等、尊嚴、互惠」為基礎,同時符合區域及國際社會的期待下,進行研議。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九日(2011.10.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訪團時表示,審酌推動兩岸商簽和平協議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夠站在台灣的角度及立場,讓高達90%的台灣民眾支持的「不統、不獨、不武」台海現狀制度化,創造兩岸永續的和平。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九日(2011.10.19)
  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赴大陸參加第七次「江陳會談」,在桃園機場談話時表示,這次的任務,第一是「安全」,要簽署的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是一個對今後兩岸核電安全問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很重要的協議。第二是「保障」,大陸台商投資權益的保障,希望在第八次會談時能夠順利簽署。第三是「興業」,兩岸的產業合作不僅對台灣經濟,也絕對有利於兩岸經濟的發展。第四是「追蹤」,就過去簽署的15項協議執行的狀況充份交換意見,認真地討論每一個協議需要改進的地方。第五是「策劃」,會討論第八次會談雙方希望能夠完成的議題。最後是「交流」,會規劃今後一年兩會繼續加強交流的地方。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九日(2011.10.19)
  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歡迎我方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的協商代表團全體成員時表示,兩會六次會談達成的15項協議和2項重要共識,為兩岸和平發展奉獻了豐碩成果。3年來的實踐也再次證明,兩岸和平發展是兩岸同胞的正確抉擇,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

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九日(2011.10.19)
  國臺辦副主任孫亞夫在「2011豫臺經貿洽談會」表示,國臺辦和有關部門及地方出臺一系列扶植臺資企業的政策措施,引導臺資企業轉型升級,並且鼓勵大陸銀行為臺企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隨著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持續落實,臺商投資大陸,臺資企業在大陸生產經營,兩岸各項產業合作都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日(2011.10.20)
  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於「第七次江陳會」致詞時表示,兩會制度化的協商與互動,是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的指標,更是區域和平繁榮的保證,兩岸制度化協商所簽署的協議,為兩岸交流帶來許多實質的效益,期盼雙方依照各項協議建立的聯繫管道與平臺,就兩岸關心的急迫事項繼續有效推動。並應持續在既有的基礎上,建構長期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透過制度化協商的成熟運作,鞏固互信基礎,並且循序漸進推動兩岸在經貿、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建構一個有利於兩岸之間以及雙方各自發展的外在環境。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日(2011.10.20)
  馬英九總統就兩岸和平協議議題召開記者會表示,政府推動兩岸簽訂和平協議沒有任何時間表。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的三個重要前提:「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民意支持及國會監督的方式,當然不排除民意調查、立法院決議或公民投票。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日(2011.10.20)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天津舉行第七次會談,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並就兩岸投保協議的階段性成果以及加強雙方產業合作議題達成共同意見。此外,雙方也同意,將未完成的兩岸投保協議列為兩會第八次會談的重點推動議題;另外,未來仍將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續協議之相關協商為主,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就可以簽署協議,例如「海關合作」可列為優先的協商議題。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日(2011.10.20)
  國務院僑辦主任李海峰表示,將研究、推動兩岸在海外華文教育、弘揚中華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從僑務渠道推動兩岸民間性、事務性、學術性交流。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日(2011.10.20)
  中共中央臺辦王毅主任在會見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一行時表示,「九二共識」是開展兩會商談的前提和基礎。認同並維護這一共識,兩會才具備開展商談的必要條件。否則,不僅兩會商談將陷入停頓,兩岸關係也會受到嚴重影響。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是是切實可行的思路,既有利於商談的持續推進,也有利于彼此增進了解、建立互信,為將來解決復雜敏感問題積累共識,創造條件。以人為本是兩會商談的基本理念。互利互惠是兩會商談保持生命力的必要條件。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日(2011.10.20)
  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第七次會談成果記者會上表示,兩會恢復商談能夠簽署這麼多的協議,搭建這麼多互通互利的橋樑,依靠的就是雙方在「九二共識」這個基礎上面建立互信,實現良性互動。如果這個共同的政治基礎遭到破壞,不僅兩會協商難以為繼,兩岸關係也會遭到破壞。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一日(2011.10.2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兩岸制度化協商不存在大陸的『一中原則』前提」新聞稿表示,政府從來沒有接受大陸的「一個中國原則」,兩岸當前的協商也沒有政治前提,制度化協商的精神就是雙方擱置主權爭議,經由政府機制對機制,就民眾關切的議題務實協商。政府推動兩岸協商,一貫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及「對等、尊嚴、互惠」的原則,迄今所簽署的16項協議,內容均未涉及主權爭議,均不存在「一個中國原則」。這三年多來兩岸關係的改善與發展是立基在「擱置爭議,務實協商,追求雙贏」的前提與基礎上,大陸方面有其既定的政治主張,我們政府也有不變的堅持,也一再呼籲大陸必須正視及面對中華民國存在的現實。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四日(2011.10.24)
  總統府發佈馬總統針對「兩岸協商」議題提出「十大保證」新聞稿中指出,政府推動洽簽「兩岸和平協議」是為了讓兩岸和平的現狀得以制度化,並沒有時間表,而且條件沒有成熟、前提沒有滿足,政府不會推動,一定要在民意充分支持與兩岸充分互信的情況下才能促成。並強調,政府「不統、不獨、不武」的立場十分明確,因此不會與大陸談統一的問題,而是希望透過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程序,確保臺灣可大可久的和平環境,讓國人能夠安居樂業。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六日(2011.10.26)
  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表示,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然前景,希望兩岸為此加強交流,增進互信,逐步創造條件。並指出,凡是涉及兩岸關係的重大問題,都應考慮兩岸同胞願望,有利兩岸關係穩定並發展政治協商是一個不斷創造條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不應該允許任何政治勢力借機進行政治炒作,撈取政治利益。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八日(2011.10.2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出席「台日論壇」時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大陸政策的理念,就是「鞏固主權、壯大臺灣、兩岸和平」。這也就是馬總統日前宣布「黃金十年」的和平兩岸願景時所強調的:要鞏固中華民國主權,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並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兩岸互動下,堅持「對等、尊嚴、互惠」的原則,建構長期、穩定、制度化的兩岸關係。並強調,政府推動兩岸和平協議沒有時間表,未來是否簽訂和平協議,將經由台灣人民公投決定。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八日(2011.10.28)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曉強在江蘇昆山的「第一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就兩岸產業合作提出5點建議:一、擴大兩岸產業合作範圍,加強模式研究。二、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提高合作水準。三、不斷完善兩岸投資環境,促進雙向投資。四、協助兩岸中小企業發展,發揮園區作用。五、強化組織協調服務功能,解決實際問題。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八日(2011.10.28)
  國臺辦副主任鄭立中在江蘇昆山「第一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就兩岸產業合作提出四點意見。一是要珍惜和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良好局面。二是要不斷提升兩岸產業合作制度化、機制化的水準,探索兩岸產業合作的新模式。三是要充分發揮兩岸互補優勢;四是要加大力度吸引中小企業參與。

民國一百年十月廿八日(2011.10.28)
  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首屆兩岸及香港「經濟日報」財經高峰論壇表示,兩岸應就以下幾方面推進經貿合作:首先是逐步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下的早期收穫計劃,積極推進協議各項後續議題的商談。二是整合兩岸經濟資源,加強新興產業合作。三是加快兩岸金融合作。四是幫助大陸台資企業轉型升級,在大陸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過程中,實現二次創業。並表示,要實現兩岸互利共贏的良好前景,有一個根本的保障,那就是一定要維護好兩岸之間業已達成的共同政治基礎。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一日(2011.11.1)
  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大陸杭州舉行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2次例會,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及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擔任召集人。雙方就ECFA貨品及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畫之執行情形、ECFA後續4項協議之協商,產業合作、海關合作及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事宜等經濟合作事項之推動,以及ECFA未來半年推動重點與規劃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日(2011.1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佈最新民調新聞稿指出,高達8成以上(84.8%)民眾支持政府持續透過制度化協商機制,處理兩岸交流問題;超過7成以上(71.3%)民眾滿意「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協商成果;針對「投保協議」,近8成(78.5%)民眾贊成政府秉持「簽得早、不如簽得好」的原則推動協商,以保障更多臺灣民眾到大陸投資的權益與人身安全;此外,兩岸透過制度化協商簽署16項協議,調查結果顯示,逾6成(60.9%)民眾認為有維護臺灣的利益,也有56.3%的民眾認為有維護國家主權。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三日(2011.11.3)
  馬英九總統接見「中國大陸發展模式的內政與全球視野」國際學術研討會與會外賓時表示,我們發展對中國大陸關係既非「香港模式」,更非「西藏模式」,而是獨特的「兩岸模式」,此一模式讓兩岸能長期維持和平環境並進行深度交流。「兩岸模式」的根本內涵即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同時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和平發展。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四日(2011.11.4)
  福建省海洋漁業廳廳長劉修德在「廈門海洋周論壇」上表示,福建將構建閩臺海洋經濟共同體,促進海峽藍色經濟實驗區建設,並規劃「突出閩臺合作」。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五日(2011.11.5)
  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布,為適應近年來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不斷發展的現狀,凡通過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取得資格證書的臺灣地區居民,在大陸已經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實習滿1年者,將可以申請領取「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並可在大陸專利代理機構執業。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七日(2011.11.7)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在會見出席「第十四屆京臺科技論壇暨2011年北京臺灣名品博覽會」的臺灣工商界代表時表示,當前,兩岸關係發展正處在承前啟後的關鍵時刻,認同「九二共識」是兩岸協商的前提,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基礎。否定「九二共識」,將使兩岸協商不得不中斷,也將使兩岸關係發展的基礎遭到損害,引起兩岸關係重新動盪不安。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八日(2011.11.8)
  海峽交流基金會就台灣民眾胡其揚大陸遇劫乙案發佈新聞稿表示,海基會於7日聯繫家屬關切案情並立即函告海協會,主動透過兩會聯繫管道,聯繫福建台辦協處,當晚海協會覆告問題已解決,當事人可返台。家屬於8日順利返台。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九日(2011.11.9)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臺灣居民胡其揚案的有關情況復函海峽交流基金會表示,目前專案組正在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日(2011.11.10)
  馬英九總統接見全國各縣市客家社團代表時指出,政府不僅在國際間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維護臺灣尊嚴,也持續改善兩岸關係、追求海峽和平。政府之所以建立兩岸關係制度化機制,即是希望透過和平的方式進行協商。海峽兩岸已轉變為「和平廣場」,我對外關係亦更加平和,不但多次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參與的身分及頭銜也比過去更有尊嚴。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日(2011.11.10)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馬紹章針對民眾胡其揚在中國大陸遭人斷掌事件表示,已再次去函法務部及大陸海峽兩岸交流協會要求運用司法互助協議,盡速查明真相,緝拿兇手。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一日(2011.11.11)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亞太經合會(APEC)期間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時表示,兩岸雙方應該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鞏固反對「台獨」、認同「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九二共識」 是1992年由兩岸正式授權的民間團體達成,「九二共識」的精髓是求同存異,認同「九二共識」是兩岸開展對話協商的必要前提,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二日(2011.11.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於連前副總統在亞太經合會(APEC)會晤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時的談話表示,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推動大陸政策,並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開展兩岸制度化協商,其精神就是「擱置爭議、務實協商」,政府在此一貫的原則與立場下,透過對話與交流,維護國家主權與人民權益。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三日(2011.11.13)
  馬英九總統接受美國「時代」(Time)雜誌專訪時表示,對於兩岸高層的互訪或者見面,目前時機完全不成熟,也沒有任何時間表,兩岸關係的推動還是應該遵循著「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這也是國內民眾最支持的態度。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三日(2011.11.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於臺南學甲慈濟宮舉辦廟口宣講活動時表示,政府與中國大陸簽署16項兩岸協議,為兩岸的交流秩序建立明確的規範。兩岸關係的改善不僅為臺灣自身的發展提供關鍵的助益,同時也為臺灣經濟開創出一條與世界接軌的新路線。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四日(2011.11.14)
  馬英九總統接見「臺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及「臺灣科學工業園區同業公會」理監事代表時表示,政府兩岸政策的立場是從中華民國憲法出發、兩岸關係著眼,並以和平繁榮為目標。並重申,提出「和平協議」只是針對未來十年無可迴避的問題,期將「不武」加以制度化,落實保障臺灣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兩岸和解制度化」的目標。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四日(2011.11.1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在會見出席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成立30周年紀念大會的海內外臺胞時表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必須把握四個關鍵:一堅持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作為政治基礎;二深化交流合作、推進協商談判作為重要途徑;三促進兩岸同胞團結奮鬥作為強大動力;四繼續反對「臺獨」分裂活動,這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要條件。這幾年,兩岸雙方在反對「臺獨」、認同「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建立互信,才能夠營造出有利於兩岸交流合作的良好環境,促進兩岸協商不斷取得積極成果。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五日(2011.11.15)
  中共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在福建省第九次代表大會上提出,今後五年福建將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發揮「五緣」優勢,加快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推動福建成為兩岸事務性商談重要協商地。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六日(2011.11.16)
  國台辦例行新聞發佈會指出,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是我們多年來的主張。目前,兩會協商,還是先經後政,先易後難,雙方應該繼續堅持和維護「九二共識」,增進政治互信,繼續引領和推動兩岸關係開闢新的前景。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七日(2011.11.17)
  中共中央臺辦主任王毅在重慶出席「第三屆重慶臺灣周開幕式」致辭時表示,「九二共識」是兩岸開展對話協商的必要前提,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九二共識」不容否認,兩岸關係不容倒退,臺海和平不容得而復失,兩岸同胞的福祉不容遭到破壞。為了維護臺海形式的穩定,為了臺灣同胞的福祉,兩岸雙方一定要堅持和維護「九二共識」,從而引領並不斷開闢兩岸關係新的前景。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廿日(2011.11.20)
  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廣東,就台資企業發展和兩岸農業合作調研時表示,「九二共識」是兩岸談判的必要前提,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否認「九二共識」,兩會協商難以為繼,簽署的協議將難以順利實施,兩岸關係勢必出現停滯甚至倒退。「九二共識」是兩岸對話與談判的必要前提,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廿一日(2011.11.21)
  馬英九總統出席「國防部100年重要幹部研習會」致詞時表示,面對中國大陸大幅提升國防戰力,我們的策略是打造「小而強、小而精、小而巧」的軍隊,建立創新、不對稱的戰法,以嚇阻任何可能對臺用武的機會。三年來政府改善兩岸關係已獲得實質成果,包括海峽和平曙光乍現、兩岸開放後帶來的經濟社會獲益、加入區域經濟整合,以及與美國恢復高層互信等;過程中,政府未曾絲毫犧牲中華民國主權、臺灣尊嚴以及人民福祉。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廿二日(2011.11.22)
  馬英九總統出席「臺北市美國商會2011年度會員大會」演說時表示,政府將持續在中華民國憲法下,秉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原則,維持臺海現狀,並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基礎,發展兩岸關係,推動兩岸和解的制度化。臺灣迄今已與大陸簽署16項協議,兩岸關係的改善也形成國際關係的「良性循環」。兩岸研議協商簽署和平協議並沒有時間表,唯有經過臺灣民眾公投,獲得民意高度支持後,兩岸才有可能跨出協商這第一步。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廿二日(2011.11.22)
  大陸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在浙江溫州召開的「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座談會」強調,兩岸關係之所以取得重大突破性進展,是因為兩岸雙方均堅持「九二共識」,這是兩會協商的必要前提,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這也是未來進一步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廿二日(2011.11.22)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鄭立中在浙江溫州召開的「2011年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座談會」表示,兩岸關係之所以取得重大突破性進展,是因為兩岸雙方均堅持「九二共識」,這是兩會協商的必要前提,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這也是未來進一步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廿五日(2011.11.25)
  馬英九總統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專訪內容時表示,兩岸關係要「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經後政」這個節奏不會改變。兩岸領導人見面不是最迫切的事情。並表示,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不統、不獨、不武」,「不統」是不談統一,「不獨」是不搞臺獨、「不武」是不用武力。這個作法、理念對目前兩岸是非常有效的。而「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雙方的定義不一樣,擱置這個議題,來推動其它更迫切的。這個架構就是過去3年能夠在兩岸關係上取得許多成果的重要基礎。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廿六日(2011.11.26)
  海峽交流基金會就我方亞洲大學學生陳仕懷赴深圳旅遊失蹤乙案表示,11月17日上午正式去函大陸相關單位。海基會將繼續並透過大陸海協會與深圳市台辦積極協處理。

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卅日(2011.11.30)
  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佈會表示,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繼續強化推動兩岸影視合作交流的具體措施;只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勢頭繼續保持,兩岸交流、兩岸合作都會進一步擴大,兩岸協商也可以繼續進行;認同「九二共識」是兩岸開展對話協商的必要前提,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一日(2011.12.1)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李亞飛在和臺灣媒體餐聚時表示,只要兩岸關係能順利發展,包括臺灣參與區域和國際合作、兩岸經濟合作等,都是未來可樂觀期待的大方向。「兩岸關係能順利發展」,以及海協會和海峽交流基金會繼續保持溝通管道的條件和前提,就是兩岸互信基礎「九二共識」不能被破壞。「九二共識」是兩岸官方授權達成的共識,不是國共兩黨的共識。大陸主管部門對進一步推動兩岸人員交流,正在思考採取便捷化措施,未來幾年「台胞證」的形式可能更簡化。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日(2011.12.2)
  國臺辦主任王毅在臺資企業合作備忘錄簽字儀式上表示,大陸方面將支持更多臺資銀行來大陸設立營業機構,及在中西部、東北部地區拓展營業網絡。同時,支持兩岸金融機構深化業務合作,鼓勵臺灣金融機構在大陸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並與大陸金融機構加強合作。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九日(2011.1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針對「九二共識」發布新聞稿指出,1992年10月兩岸在香港會談時,由於大陸方面提出「一個中國」政治性議題,我方建議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達。至於口頭聲明的內容,我方係根據1992年8月1日李前總統登輝先生主持的國統會委員會議及其決議之「一個中國的涵義」,其中提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大陸海協會後來在1992年11月對於我方提出「以口頭方式各自表達」表示「充分尊重並接受」,也就是兩岸對「一中」涵義有不同的認知,雙方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不同立場,這也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政府對「九二共識」的立場,即依據當年政府的決策,也就是遵循中華民國的憲法架構,並兼顧兩岸現實。1992年當時雖無「九二共識」之名稱,但兩岸確已達成「一中各表」的共識。我們主張的「一中」當然是中華民國。「九二共識」的精神就是「擱置爭議、務實協商」,也是後來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的重要依據。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三日(2011.12.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律師團一行時表示,大陸人權、自由之發展,大陸自由、民主、人權的發展,是觀察兩岸關係能否拉近距離的指標,這也是台灣民眾對於兩岸關係發展的看法。因此,政府多次呼籲大陸在經濟實力快速發展的同時,優先關注社會公平、司法正義及人權保障的政治體制改革與公民社會發展,提升人民精神層次的幸福感。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四日(2011.12.14)
  國台辦例行新聞發佈會強調,「九二共識」是兩岸授權團體達成的共識,它不是國共兩黨達成的,代表的是兩岸的共識,這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2008年6月以來,兩會恢復協商以及兩會簽署的16項協議,也都是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取得的。「九二共識」是兩岸開展對話協商的必要前提,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如果否認「九二共識」,兩岸協商無法進行。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2011.12.16)
  國台辦主任王毅在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成立20周年紀念大會致辭時表示,堅持「九二共識」,兩岸雙方的互信就能維持,基礎就能穩固,商談就能持續。否定或者拋棄「九二共識」,不僅兩會商談會陷入停頓,兩岸關係也會發生倒退。並強調,建立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的兩會商談,是兩岸中國人之間的平等協商,是兩岸同胞之間的善意溝通,不同於國與國的談判。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2011.12.16)
  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成立20周年紀念大會致時表示,積極支持推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為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提供更有效的制度保障。希望積極推動商簽兩岸文化教育方面的交流協議,以利於兩岸文教事業發展。兩岸在涉外事務中避免不必要的內耗,理解和重視臺灣同胞關心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願意通過兩岸協商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並強調,「九二共識」是一個客觀事實,否定「九二共識」,兩岸協商就難以為繼,已有的協商成果也將難以落實,兩岸關係勢將重現以往曾有過的動蕩不安,最終傷害兩岸同胞的利益。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廿二日(2011.12.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針對大陸廣東烏坎村事件,呼籲大陸官方必須要以非常理性的方式,面對人民生存權、財產、自由、民主等權益,應該以理性尊重方式,以「非常正視」的態度看待人民的需求。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廿四日(2011.12.2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臺中順天宮輔順將軍廟廟口宣講時表示,3年多來,兩岸兩會簽署16項協議及達成1項共識,務實解決兩岸交流所衍生的問題,建立兩岸交流秩序,保障民眾權益。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以「機制對機制」、「官員對官員」方式協商及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廿七日(2011.12.2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結果顯示,超過70%的民眾對於政府開放兩岸直航,持續增加航班、航點的政策表示滿意;72%的民眾認為政府開放大陸觀光客來臺旅遊,對臺灣經濟是有幫助的。對目前兩岸交流的速度,認為「剛剛好」的比例仍佔多數(48.1%),高於認為「太快」(25.7%)及「太慢」(12.9%)的比例。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廿八日(2011.12.2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中華民國自1912年成立迄今,一直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馬總統也多次表示,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臺灣是我們的家園。面對兩岸關係的長遠發展,我們呼籲大陸方面應該務實面對中華民國的存在。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廿八日(2011.12.28)
  國台辦新聞發布會表示,大陸將開放臺灣居民在部分省市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首批開放的省市為北京、上海、廣東、福建、江蘇、浙江、湖北、四川、重慶9個省市,開放的行業為餐飲及零售業。而平潭綜合實驗區要建設成為兩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示範區、兩岸同胞共同生活的宜居區、海峽西岸科學發展的先導區。此外,兩岸不管是過去、現在和將來,都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都同屬於一個國家。堅持「九二共識」是兩岸開展對話協商的必要前提,否認「九二共識」,兩岸協商的基礎就遭到破壞,當然也就無法繼續下去。堅持「一邊一國」的「台獨」立場,必然會危害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維持台海局勢穩定,減輕軍事安全顧慮,兩岸可以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問題。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廿九日(2011.12.29)
  海峽交流基金會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在年終記者會致辭中強調,「九二共識」是海基會經主管機關授權,在1992年與海協會通過函電往來確認達成的。這個事實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