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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2年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2013.1.1)
 馬英九總統以「奮起行動,扭轉未來」為題發表元旦祝詞時表示,兩岸和平是亞太和平的基礎之一,也是促進經濟發展與提振投資意願的必要條件,未來中華民國要繼續在東亞扮演推動和平與促進繁榮的建設性角色。總統也表示,盼望與中國大陸新領導人習近平先生,在鞏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全面擴大與深化兩岸交流,並將加速「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後續協商,進一步放寬陸資與陸生來臺及陸客自由行,以及通盤檢討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此外,政府也將積極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總統並表示,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兩岸領導人都應該將確保臺海永久和平當成首要之務。而兩岸交流越制度化,兩岸人民對彼此的認識越深入,兩岸的和平也就越鞏固。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2013.1.1)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舉行新年茶話會,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茶話會上表示,繼續推動兩岸交流合作進一步深化,並要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鞏固和發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造福兩岸同胞。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日(2013.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顯示,高達7成6(76.4%)的民眾支持政府進一步深化兩岸在人權、法治、經貿、文教、公民社會等各項交流,以增進兩岸民眾的相互瞭解;並有4成2(42.8%)的民眾認為持續推動兩岸民主、人權、法治等領域的對話與深度交流,對大陸將發揮正面的影響。有6成7(67.1%)的民眾認為政府應適度開放陸資來臺,且有6成(60.3%)民眾表示開放大陸資金來臺投資,有利平衡兩岸投資發展,對兩岸經貿往來有所助益。對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有64.2%的民眾持贊成的立場。至於辦事機構的功能與職掌,有70.2%民眾贊同海基會在大陸設立的辦事機構,能落實官方辦事機構的功能與業務。整體而言,大多數(71%)的民眾認為兩岸的海基會和海協會互相設立辦事機構,有助於兩岸關係的發展。此外,在通盤檢討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方面,有多數(72.4%)民眾認為政府全面檢討並分階段修正,符合民眾實際需求,並能落實來臺灣的大陸人民的人權及平等權(67.5%),對於政府規劃分階段進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政策亦予以肯定。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七日(2013.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部分人士使用「內地」稱呼中國大陸,陸委會認為並不妥適。政府向來支持兩岸演藝與流行音樂等多方面交流,同時在「黃金十年.和平兩岸」施政主軸中,已揭示拓展臺灣影音、出版品進入大陸,以推廣臺灣核心價值與軟實力。陸委會呼籲國人在兩岸交流相關場合,應秉持對等尊嚴原則,使用符合現行法令規定及國內民眾感受的用語稱呼大陸。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八日(2013.1.8)
 針對大陸媒體「南方周末」新年特刊遭到大陸官方刪改事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新聞自由是普世價值,媒體言論自由應受到保障。同時,陸委會非常關心大陸新聞自由的相關發展,希望透過兩岸媒體的互動與交流,讓大陸感受到臺灣自由的新聞環境,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並帶給大陸新聞環境改革的動力。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一日(2013.1.11)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洛杉磯與當地僑領座談時表示,中共「十八大」首次把堅持「九二共識」寫入中共代表大會的正式文件,表明對「九二共識」作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政治基礎重要組成部分的高度重視;提出兩岸雙方應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表明希望在認同並堅持一個中國上尋求雙方的連接點,擴大彼此的共同點,增強相互的包容性,從而深化政治互信、加強良性互動,增添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前進動力;強調加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化建設,表明願通過平等協商,強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的機制化,以利於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局面;主張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並對此作出合情合理安排,表明期待為解決兩岸癥結性問題逐步創造條件,不斷拓寬兩岸關係的前進道路。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四日(2013.1.14)
 馬英九總統出席「102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致詞時表示,政府將以中國大陸「二一一」工程所涵括學校為目標,逐步擴大對其學校學歷之承認範圍,並積極招收大陸專科學生至我國2年制技術學院進修,以持續提升我國高等教育之競爭力及合作機會。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六日(2013.1.16)
 大陸國臺辦例行發佈會表示,新的一年,將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思路,開展兩岸協商和交流合作,推動兩岸關係穩定有序發展,推動兩岸關係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各領域取得全面進展,不斷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至於金門供水問題,只要臺灣方面同意,福建沿海隨時可以向金門供水。此外,政治議題是客觀存在,遲早要面對,雙方應當積極著眼未來,為最終破解政治、軍事等方面的難題創造條件,積累共識。
 大陸國臺辦也表示,針對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希望兩會儘速完成各自規劃,並就此問題進行溝通,做出安排。在對臺軍事方面,希望美方遵守三個聯合公報的精神,恪守一個中國政策,兩岸的事情最終還是要由兩岸的中國人解決。另兩岸就文化、教育領域的具體交流做出機制化的安排,並希望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探討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廿三日(2013.1.23)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3年世界自由日慶祝大會、世盟中華民國總會第57次會員代表大會暨世亞盟年會」時強調,臺灣過去歷經戒嚴時期與兩岸對抗,令人深刻體認「沒有和平,就不易有自由與民主」,決定以和平方式解決兩岸爭端,因而快速改善兩岸關係,目前雙方已簽署包括開放直航、陸客來臺、核能安全及共同打擊犯罪等18項協議及達成兩項共識。顯示兩岸可透過和平方式消弭歧見,並能「擱置爭議、共創雙贏」,有效化解衝突。總統進一步表示,兩岸關係改善後,我國的國際空間也隨之擴大,同時政府期盼與中國大陸的對話,從經濟、貿易、文化,進一步擴展到人權與法治,讓對岸民眾瞭解我方的努力與作為,以及對民主的實踐。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廿八日(2013.1.28)
 大陸海協會副秘書長馬曉光率團抵臺,將參加在臺北舉行的大陸機電商會駐臺北辦事處的揭幕儀式,也將和海基會相關人員見面。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卅日(2013.1.30)
 大陸國臺辦例行發佈會表示,公安部決定,自2013年2月5日起,在江蘇鹽城、浙江溫州機場口岸增設臺灣居民簽註點。另希望臺灣方面能放寬限制,使臺灣觀眾有機會觀賞到更多的大陸影片,且不要再為兩岸新聞交流設置不切實際的障礙,促進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早日的實現,並希望臺灣方面能夠進一步採取開放的措施,取消一些限制,促進兩岸文化交流的健康發展。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卅一日(2013.1.31)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2013年第一期「兩岸關係」雜誌發表題為「穩步推進全面發展」新春賀詞,提出「三點期待」,包括:兩岸雙方鞏固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基礎,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始終確保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不斷開闢兩岸關係新的前景;兩岸協商取得新的進展,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完成貨物貿易協議商談,達成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互設辦事機構的安排,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建設;兩岸交流合作結出更多碩果,貿易投資繼續擴大,產業和金融合作取得新突破,同胞往來更加便捷、交流效果更加明顯,一家人的感情更為深厚。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四日(2013.2.4)
 馬英九總統致函天主教教宗本篤16世,響應教宗「2013年世界和平日」文告。總統表示政府以建立兩岸互信及推展和平交流做為政策主軸之一,我方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及「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之基礎上,秉持「擱置爭議」、「共創雙贏」及「對等互惠」原則,與中國大陸簽署18項協議及達成2項共識,為兩岸和平、穩定及繁榮奠定基礎。
 總統指出,我方已就釣魚臺列嶼主權議題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希望「有意義對話以擱置領土爭議」及「經由合作開發共享資源」,並力促臺、日及中國大陸三方從「三組雙邊對話」邁向「一組三邊協商」,以解決區域爭端,達成東海和平之目標。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六日(2013.2.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年終記者會表示,將逐步落實「黃金十年‧和平兩岸」國家願景揭櫫的政策方針,積極優先推動三項大陸工作重點:
 (一)「擴大並深化兩岸各層面交流」:政府將循序漸進推動兩岸經貿關係,除將加速進行ECFA的後續協商,包括服務貿易、貨品貿易、爭端解決協議等,並將持續進行兩岸經貿政策之鬆綁調整,及完備相關安全管理機制。另將持續配合教育部全面檢視陸生來臺就學相關配套措施,及加強推動兩岸環保、人權、婦女、新聞等領域的民間團體交流互動,以及兩岸資訊對等及自由流通。
 (二)「通盤檢討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今年上半年的檢討重點,包括:在公務部門從事不涉及公權力行使之勞務性工作、民事章選法規則的檢討、大陸地區人民繼承,以及配合兩岸互動新局及經貿需求,重新檢討大陸廣告管理規範等事項。
 (三)「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初步規劃在大陸臺商、臺生等聚集處,逐步設置多個海基會辦事機構,並希望具備經貿、文教、交流、聯繫、急難救助協處等綜合性服務功能,以服務國人為首要目標。我方也將在「對等、尊嚴」的前提下與陸方進行協商,並儘早完成設置。
 王主委也表示,希望大陸方面務實面對兩岸隔海分治的現實,在各個領域,包括國際社會與NGO合作等方面,相互尊重、友善對待。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七日(2013.2.7)
 大陸國臺辦主任王毅向臺灣同胞賀年時表示,將繼續鞏固兩岸雙方的共同政治基礎,推動兩岸關係在各個領域都取得更為全面的進展,以不斷增進兩岸民眾福祉,深化兩岸同胞感情。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八日(2013.2.18)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3年大陸臺商春節團拜暨聯誼餐會」致詞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灣海峽「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未來將朝進一步擴大並深化兩岸交流、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通盤檢討並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三項目標努力邁進。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八日(2013.2.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海基會「2013大陸臺商春節聯誼活動」致詞時表示,政府將持續秉持「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原則,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逐步推動及鞏固兩岸和平發展。王主委也表示,今年優先推動的工作重點,包括:在「擴大及深化兩岸交流」方面,將加快ECFA後續協商的進度,包括爭取在今年上半年簽署服務貿易協議,以及在今年底前完成貨品貿易協議及爭端解決協議的協商,並檢討鬆綁相關法規;在「通盤檢討兩岸條例」方面,將依據急迫性,分區塊、分階段儘速完成;在「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方面,將以「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與國會和社會各界溝通,盼儘早完成設置。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九日(2013.2.19)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聲出席在北京舉行的對臺工作會議時指出,做好對臺工作事關國家核心利益和民族根本利益,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將擔當起這一歷史責任,全面貫徹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不斷鞏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完成祖國統一大業。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廿日(2013.2.20)
 馬英九總統出席外交部舉辦的「中華民國102年新春聯歡晚會」時強調,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下,維持海峽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國際關係持續擴大」兩者不衝突,兩岸已從過去的惡性循環轉變為良性循環。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廿五日(2013.2.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針對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會晤發布新聞稿表示,任何有助兩岸溝通的交流活動,政府樂觀其成。政府將持續秉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所蘊含擱置爭議、相互尊重的精神,期盼兩岸關係能在一個穩定繁榮的基礎上,共同為兩岸人民謀求更大的福祉與利益。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廿五日(2013.2.25)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時表示,務實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取得新的成就,維護臺灣同胞權益,發展臺灣同胞福祉,是新一屆中共中央領導集體的鄭重承諾。大陸將保持對臺工作大政方針的連續性,持續推進兩岸交流合作,努力促進兩岸同胞團結奮鬥,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廿六日(2013.2.26)
 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時表示,兩岸同胞共同參與、團結奮鬥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動力,希望兩岸同胞持續擴大合作,促進交流融合。為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兩岸雙方都應當採取積極措施,為兩岸交流合作提供更完善的制度性保障,也希望有越來越多的兩岸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兩岸交流,加深互利合作,共謀民族復興。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廿六日(2013.2.26)
 大陸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釣魚臺國賓館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時指出,兩岸開展和平發展的道路,關鍵是雙方建立並維護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做好鞏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斷夯實兩岸關係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基礎,並成為難以逆轉的趨勢。對於臺灣的任何政黨、團體,只要願意積極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我們都歡迎。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廿七日(2013.2.27)
 大陸國臺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在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基礎上「求一中架構之同,存一中內涵之異」,這對促進兩岸雙方鞏固和深化政治互信具有十分重要和積極的意義。同時,為解決兩岸關係中的難題創造條件,兩岸可以從民間先行,由智庫就政治領域存在的相關問題進行探討,逐步累積共識。並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商談已進入收尾階段,將爭取儘快完成商談,簽署協議。另兩會互設辦事處議題,雙方已各自進行研究評估,希望年內爭取有所突破,早日實現互設。至於臺灣參與國際事務議題方面,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前提下,通過兩岸務實協商,做出合情合理安排。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廿八日(2013.2.28)
 大陸海協會副會長王在希率大陸媒體經小三通來臺交流,於過境金門時,與海基會相關人員見面,並參觀當地景點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五日(2013.3.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新聞自由是普世價值,大陸方面應積極尊重、維護與保障新聞自由,並重申兩岸新聞交流最重要的是資訊對等交流與自由流通,兩岸應優先處理的新聞交流議題應是大陸停止封鎖臺灣新聞網站,同意臺灣雜誌到大陸發行,以及停止大陸電臺干擾臺灣電臺節目的播出。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五日(2013.3.5)
 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發表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未來要全面貫徹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事項,鞏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六日(2013.3.6)
 大陸國臺辦主任王毅在出席全國人大臺灣代表團討論後,接受採訪時表示,下一步兩岸關係的重點仍是繼續深化和推進經濟領域的合作,同時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兩岸之間存在多年的政治上的敏感問題,願意先通過民間渠道,由兩岸的智庫和有識之士就此進行探討,以便為今後適當時機解決這些問題逐步創造條件。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七日(2013.3.7)
 馬英九總統出席「傅爾布萊特年度研討會」時表示,自今年秋天開始,將有更多陸生來臺就學,且計劃開放技職體系學生來臺,完成2年的學業課程後即可獲得正式學位,期使兩岸青年於人生的早期階段即能獲得更多相互交流的機會,為未來和平穩定的發展奠下重要基礎。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四日(2013.3.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針對近期大陸召開「兩會」會議,並提出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相關看法表示,未來我政府將優先推動維護兩岸人民權益及促進臺海和平的大陸政策,包括在交流面、法制面的深化與調整,以及推動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進一步服務國人。對於大陸「全國人大」會議選出新任領導人習近平,期許雙方珍惜兩岸良性互動與交流所積累的豐碩成果,共同為兩岸人民幸福努力。陸委會指出,展望兩岸新局,我政府仍將依循「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既定立場,期盼雙方能繼續秉持「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原則,持續深化互信,以追求和平穩定、互利雙贏的兩岸關係。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七日(2013.3.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針對大陸舉行「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後中外記者會之相關發言表示,中國大陸近期在行政革新、經濟民生及社會公平正義方面,提出許多改革方向,我政府表達肯定,並期許未來兩岸之間能夠針對相關的改革發展面向,共同合作、相互提升,進一步促進兩岸關係的互信與互利。陸委會表示,兩岸近5年來的良性互動成果,得來不易,雙方應善加珍惜。未來我政府將秉持既定的政策目標與推動步伐,持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擴大、深化兩岸各領域的交流互動,增進兩岸互信。陸委會強調,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臺灣是我們的家園,兩岸應秉持「相互尊重、互利共榮」的精神,共同為兩岸和平穩定與人民福祉而努力。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七日(2013.3.17)
 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京閉幕後,於人民大會堂與中外記者見面時表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居住在兩岸的是骨肉同胞,同胞之間、手足之情,沒有解不開的結,只要堅持「一個中國」,維護同胞之情,兩岸關係發展的空間和潛力巨大。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日(2013.3.20)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就修改「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一事完成換文,將大陸旅客來臺配額調高為每天5000人次,並將於4月1日生效。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一日(2013.3.21)
 馬英九總統出席美國商會「2013年亞太區美國商會年度大會」暨「2013謝年飯」時表示,政府積極改善兩岸關係,迄今雙方簽署18項協議及2項共識,不但擴大兩岸經貿關係,也增加外商來臺投資誘因。兩岸兩會將互設辦事處,期使兩岸事務制度化,除可成為臺灣最佳防線之一,並可強化對雙邊人民之服務,進一步提升我與大陸之關係。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一日(2013.3.2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吳美紅主任秘書在例行記者會表示,3月中旬,兩岸雙方已就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二次副秘書長層級非正式溝通,雙方同意將「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正式列入兩會協商議程,並適時啟動正式業務溝通。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二日(2013.3.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顯示,近8成的民眾(79.3%)支持兩岸持續進行電視、電影、廣播、新聞等大眾傳播領域的交流,促進兩岸資訊的流通;並有7成2的民眾(71.9%)肯定兩岸媒體的交流,可讓大陸媒體實際體會臺灣新聞自由的環境。而對於大陸管制臺灣新聞網站的作法,將近7成民眾(69.8%)認為對兩岸新聞資訊的自由流通會產生不好的影響。至於長期觀察的兩岸議題,民調結果顯示,主張「廣義維持現狀」的民眾仍占大多數(86.1%),維持一定的穩定性。對目前兩岸交流的速度,認為「剛剛好」的民眾有45.2%,另認為「太快」及「太慢」的比例分別為31%及13.2%。此外,有近7成(68.7%)的民眾支持政府持續透過制度化協商來處理兩岸的交流問題。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二日(2013.3.22)
 大陸新任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出席第十一屆兩岸關係研討會開幕式,致詞時表示,兩岸在增進互信方面,希望雙方在鞏固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進一步聚同化異,深化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共同認知,在維護一個中國框架下尋求連接點、擴大共同點、增強包容性。
 在對話協商方面,當務之急是雙方要全面加快ECFA後續協商進程,爭取近期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力求年內完成兩岸貨物貿易協議和爭端解決協議的商談。同時,雙方已經就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達成一致意向,兩會應當積極展開商談,力爭早日作出相關安排。此外,雙方也有必要積極思考適時商簽文教、科技等領域的合作協議,以適應兩岸相關領域交流深入發展的需要。
 在促進交流方面,要鼓勵兩岸各界建立更多機制化交流平臺、繼續擴大大陸民眾赴臺旅遊尤其是個人遊的規模、支持兩岸大學相互擴大招生,並積極促進兩岸知識界、文化界、教育界等加強機制化交流合作。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三日(2013.3.23)
 大陸國臺辦副主任孫亞夫在第十一屆兩岸關係研討會閉幕式時表示,大陸主張雙方應逐步為今後破解兩岸政治難題創造條件,主張解決政治分歧也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從民間開始進行對話,由兩岸智庫舉辦兩岸和平論壇,希望民間性對話有利於促進兩岸關係發展。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六日(2013.3.2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指出,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海基會和大陸海協會互設辦事機構避免形成此一印象,並表示辦事機構涵蓋經貿、文化、教育、聯繫、交流、急難救助協處等功能,雙方已達成初步共識。對於辦理旅行證件等業務,兩岸將持續溝通,政府也會積極爭取,以提供兩岸人民更好的實質服務。王主委也表示,修改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與推動陸生納保是近期推動重點工作,希望讓陸配與陸生享有公平對待。此外,王主委指出當前兩岸協商議題非常多,同時考慮臺灣內部仍沒有達成共識,兩岸政治性議題或和平協議目前沒有急迫性,不是政府優先推動事項。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六日(2013.3.26)
 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率領「關懷湘鄂臺商參訪團」赴陸,並與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會面。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七日(2013.3.27)
 大陸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對臺灣南投地震受災鄉親表示慰問。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七日(2013.3.27)
 大陸國臺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將增加湖北、遼寧兩省為大陸學生赴臺就讀學位試點省份。對於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重申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另,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希望爭取在年內有所突破。國臺辦表示,兩岸政治議題在步驟上要循序漸進、先易後難,民間先行就兩岸政治議題進行對話,或者舉辦和平論壇為可行的途徑,也希望和平論壇能夠在今年舉辦。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日(2013.4.2)
 馬英九總統接見參加「2013博鰲亞洲論壇」我方代表團時表示,過去4年多來,兩岸間已簽署18項協議並達成2項共識,未來數月內將針對「服務貿易」部分進行協商,以及於年底前完成「貨品貿易」協商。總統進一步指出,兩岸應持續進行經濟合作,尤其是落實ECFA各項協議的執行。總統強調,兩岸政策係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經過5年多的實踐,證明這是一條可行的道路,不僅能促進兩岸交流,更為我開啟國際參與的大門。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七日(2013.4.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因應大陸地區人類H7N9流感疫情升高,衛生署已將「H7N9流感」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陸委會表示,已透過海基會運用臺商經貿網及臺商協會,加強衛教的宣導,並協助蒐集瞭解大陸相關疫情資訊。陸委會強調,由於兩岸人員互動頻繁,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作業,持續關注大陸的疫情發展,適時採取必要的防疫作為。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七日(2013.4.7)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在博鰲與臺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所率領的代表團會面時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後續服務貿易協議的工作層面商談已結束,將由「兩會」具體磋商簽署。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八日(2013.4.8)
 大陸總書記習近平在博鰲會見臺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一行時表示,希望兩岸加強經濟領域高層次對話和協調,共同推動經濟合作,同時加快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議商談進程,提高經濟合作制度化。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日(2013.4.10)
 大陸國臺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在上海等四省市發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大陸主管部門按照「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通過協議窗口單位向臺灣有關部門通報疫情信息,並將繼續與臺灣加強聯繫,根據臺灣疫情防控需要,提供支持協助。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三日(2013.4.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院會於102年4月11日通過「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本草案內容採概括授權方式,一方面係因兩岸條例也採取相同的立法體例,另一方面係考量雙方刻正進行溝通與協商,為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並確保我方談判空間,相關辦法及授權事項於協商確定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踐行國會監督程序,政府就法制面與執行面一定會進行充分準備及完善配套,在協商過程中也將秉持對等、尊嚴的原則,就協商進度與協商共識,以公開透明之原則,充分與國會、社會進行溝通、說明,減少民眾的疑慮。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六日(2013.4.16)
 馬英九總統與美國史丹福大學「民主、發展暨法治中心」(Center on Democracy, Development, and the Rule of Law, CDDRL)進行視訊會議時指出,我國政府為確保臺海和平,以「九二共識」為基礎提出許多務實作法,包括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政策,同時建立互信,並使兩岸人民受惠。我方主張「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讓兩岸能進行實質交流,不因對主權問題的歧見而受影響。
 總統表示,政府對兩岸對話的規劃是「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透過這種「堆積木」的作法,是追求臺海永久和平的唯一路徑。兩岸在過去五年間簽署18項協議,內容涵蓋直航、觀光、經濟合作、智慧財產權、核能安全及司法互助等議題。未來三年,兩岸可望完成「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下的服務貿易及貨品貿易協商,教育及文化的交流也將大幅增加。此外,雙方亦規劃在對方的主要城市設置辦事機構,以服務往來於兩岸間的7百萬人民,及照顧流通於兩岸間、價值1千6百億美元的貨品及服務。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八日(2013.4.18)
 兩岸兩會在4月中旬已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一次正式業務溝通,雙方針對互設辦事機構之設置及功能等進行意見交換。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日(2013.4.20)
 海基會致函大陸海協會,對四川雅安地區地震表達我方關切與慰問之意。隔(21)日,大陸海協會回函表示感謝。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二日(2013.4.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大陸四川省雅安日前發生強震,造成人員嚴重傷亡,我政府基於人道關懷,行政院決定參照大陸青海玉樹地震、甘肅舟曲土石流等災害,由政府捐助美金100萬元,並透過海基會轉交大陸海協會,協助當地震災重建。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六日(2013.4.26)
 海基會致函大陸海協會新任會長陳德銘表達祝賀之意,並期許日後兩會在既有良好基礎上,推動擴大深化兩岸交流合作。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六日(2013.4.26)
 大陸海協會新任會長陳德銘表示,維護「九二共識」是鞏固兩會商談的基礎,海協會將協調相關部門,加快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後續商談進程,爭取上半年舉行兩會領導人第九次會談,簽署服務貿易協議,並在年內完成兩岸貨物貿易、爭端解決等議題的磋商。此外,要努力實現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及推動兩岸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的商談,盼雙方能夠從研究商簽文化藝術、文物保護等具體協議著手,啟動兩岸文教議題的商談。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六日(2013.4.26)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出席大陸海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暨紀念「辜汪會談」20週年活動時表示,要做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四個「不動搖」,包括:「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這一主題」、「鞏固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這一政治基礎」、「堅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務實思路」、「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謀利的政策理念」等。
 今年對臺工作將繼續推動兩岸雙方增強政治互信,在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上尋求連接點、擴大共同點;同時繼續促進兩岸雙向投資以及產業、金融合作,並擴大赴臺旅遊尤其是個人遊的規模,促進兩岸基層民眾更廣泛的交往,加強兩岸文化界、教育界、科技界交流機制化。此外,也將繼續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研究制定新的對臺惠民措施。
 張志軍並指出,經歷過艱辛探索和今昔對比,現在更要做到「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這一主題」、「鞏固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這一政治基礎」、「堅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務實思路」、「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謀利的政策理念」等四個「不動搖」。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六日(2013.4.26)
 大陸政協主席俞正聲出席大陸海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暨紀念「辜汪會談」20週年活動時表示,「辜汪會談」彰顯「九二共識」作為兩岸協商基礎的重要地位,希望海協會鞏固和增強兩岸協商的政治基礎,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化建設;儘快完成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積極推進兩會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以及商簽兩岸科技、文教交流協議;同時積極推動兩岸交流合作,加強與臺灣社會各界的聯繫,共同促進兩岸關係發展,並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切實維護兩岸同胞權益。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八日(2013.4.28)
 大陸國臺辦副主任孫亞夫參加「辜汪會談20周年紀念座談會」發表演講指出,我們主張,至今也仍然主張,雙方應逐步為今後破解兩岸政治難題創造條件,並且主張,至今也仍然主張,解決政治分歧也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在目前雙方正式的政治商談一時還談不起來的情況下,兩岸專家學者都提出可從民間開始對話,可以舉辦民間性質的兩岸和平論壇,希望透過這樣的對話和論壇,有利於促進兩岸關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有利於兩岸同胞消除在政治關係、軍事安全、涉外事務等方面的隔閡和誤解,增進理解和信賴,有利於為今後開展兩岸政治商談積累經驗,營造社會氛圍,不斷創造條件。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九日(2013.4.29)
 馬英九總統出席「辜汪會談20週年紀念茶會」,致詞時表示,政府推動大陸政策及兩岸關係,必將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依循「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優先順序來處理。兩岸這五年來和平互利的交流,為東亞與世界樹立了一個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的正面範例,期望兩岸能持續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和平與繁榮;同時在「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的認知下,擴大與深化兩岸在經貿、文化、科技、環境、社會、法治及人權等各個領域的交流互動,促進兩岸人民更深入的瞭解與更廣泛的合作。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九日(2013.4.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辜汪會談20週年紀念茶會」,致詞時指出,1993年,兩岸因「辜汪會談」終結了歷經數十年的隔閡,而當年所搭建的兩岸制度化協商管道,也解決了兩岸交流衍生的問題,維護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辜汪會談」樹立兩岸「擱置爭議、相互尊重、對等互動」的協商典範。近5年來,兩會高層共舉行了8次會談,並透過兩會的電話熱線,即時、有效地解決兩岸互動往來的各項問題與爭議。更重要的是,透過18項協議的簽署,建立兩岸政府間「機制對機制」的平臺,讓雙方能夠在許多跨境行動上充分合作。未來,政府仍將持續擴大、深化兩岸各層面的交流,讓兩岸人民有更多的機會互動,瞭解彼此,進一步能夠相互包容,兩岸關係才能走得更穩健、更長遠。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六日(2013.5.6)
 大陸國臺辦副主任孫亞夫在大陸駐紐約總領館舉行的紐約僑界招待會發表談話表示,對於兩岸政治商談,支持先從民間開始對話,舉辦民間性質的兩岸和平論壇,由兩岸學者和代表性人士探索解決兩岸政治關係、軍事安全、涉外事務等方面問題的途徑和方法。並指出,兩岸雙方關於一個中國的主張中一直存在著共同點和連結點,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避免兩岸分裂為兩個國家、穩定兩岸關係大局基礎是最具根本意義的基點。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七日(2013.5.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接受中國時報專訪表示,兩岸政治議題複雜,大陸如能正視「互不否認治權」,就是兩岸關係的一大進展;政府現階段優先推動的事項,包括:擴大深化兩岸交流、互設辦事機構、通盤檢討兩岸關係條例。對於兩岸新聞交流,王主委呼籲大陸應正視臺灣的期待,開放網路封鎖、解決廣播電波蓋臺、開放雜誌登陸發行;陸委會也將持續補助民間團體,邀陸媒來臺參訪,體驗臺媒的新聞自由環境。此外,王主委表示,兩岸簽署服貿協議,將擴大臺灣的投資機會、增加就業機會,對於部分產業受到衝擊,政府也會妥適安排。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七日(2013.5.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接受聯合報專訪表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是要就近服務在地的大陸臺商、臺生等,政府將極力爭取辦事機構擁有旅行簽證與人道探視的實質功能;雙方也會訂定辦事機構的行為規範,不能任意干涉對方內部事務。王主委表示,臺灣在兩岸互動中,以包容多元文化、實踐民主制度,及尊重人權等價值,引以為傲。我們應盡最大努力接納陸配,使其融入臺灣社會;並善待陸生,讓他們內化臺灣引以為傲的價值。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四日(2013.5.14)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聯繫,確認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在大陸舉行。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四日(2013.5.1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新同盟會會長許歷農率領的臺灣退役將領一行時表示,樂見兩岸民間就促進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議題開展交流對話,為今後兩岸政治難題創造條件。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五日(2013.5.15)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與上海臺商座談時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定位是兩會框架下的服務性機構,不是外交領事機構,目前雙方業務溝通已取得積極進展,希望儘早就相關事宜做出安排,以維護兩岸民眾權益,並推動兩岸關係向前發展。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五日(2013.5.15)
 大陸國臺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雙方應當在入世承諾的基礎上相互給予對方更優惠的市場開放待遇;服務貿易市場開放是一個逐步漸進的過程,簽署之後,雙方還將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就進一步擴大和深化兩岸服務業的開放進行磋商;並重申維護兩岸漁民的權益是兩岸雙方的責任,兩會協商的議題由兩會商量決定。此外,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已列入協商議程,在業務功能、便利措施、聯繫事宜等方面取得進展,將繼續加強溝通,早日作出安排。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六日(2013.5.16)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3世界國際法學會亞太論壇」開幕式致詞表示,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關係,兩岸之間沒有國際法上的承認問題。政府提出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主張,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在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臺海現狀,這是對兩岸現狀最務實的描述與解釋,也是消除雙方敵意、擱置主權爭議並促進兩岸發展最好的方法。未來,政府將持續擴大及深化兩岸互動,推動互設辦事機構及通盤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以達兩岸和平繁榮發展的目標。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六日(2013.5.1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菲律賓射殺我國漁民事件與中國大陸所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毫無關係,我們認為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希望各方能充分認知此點,避免處理事件過程中,傷害我方人民感情。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六日(2013.5.16)
 兩岸兩會在5月上旬已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二次業務溝通,雙方就辦事機構設立、業務功能範圍與人員保障等問題交換意見。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廿一日(2013.5.21)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接受聯合報專訪指出,建構國家尚未統一前的兩岸政治關係、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商簽和平協議等問題,鼓勵民間專家學者、智庫先進行,積累共識。目前兩岸都認同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可在此基礎上,建構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尋求一個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案,就是合情合理的安排。兩岸經濟合作已為臺灣參加經濟整合進程提供便捷橋樑,可以在推進兩岸經濟合作的同時,探討臺灣參與地區經濟整合的可行途徑,雙方先溝通,這個溝通的過程也是雙方建立政治互信的過程。此外,臺灣與其他國家簽署雙邊經貿協議,不應該是政府對政府間的協議,這是大陸一貫的立場。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廿三日(2013.5.23)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接受聯合報專訪表示,合情合理安排兩岸在國家尚未統一前的政治關係是一個「進行式」,沒有現成模式,需要雙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另臺灣方面對陸資更開放,將使兩岸經濟結合更緊密,和平發展局面更不可逆轉。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廿三日(2013.5.23)
 大陸海協會會長陳德銘接受聯合報專訪表示,臺灣在創意、設計、技術引進等方面具有優勢,大陸以加工生產、資本等見長,兩岸應當合作共同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挑戰,讓兩岸產業發揮零加零大於一的效應。大陸不要求臺灣開放自己有生產也能滿足自己市場需求的農產品,但對一些臺灣有進口部分數量需求的產品,或臺灣自己不生產,但已對其他國家開放的農產品項目,臺灣應該考慮對大陸開放。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廿七日(2013.5.2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背景說明會致詞時表示,政府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對等、尊嚴、互惠」及「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有關服務業的市場開放,由各服務業主管機關依據「利益極大化、衝擊極小化」的原則,與陸方主管部門進行溝通,以確保我方利益。王主委進一步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兩岸簽署的第19個協議,也是兩岸間依據ECFA及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第5條完成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議,有助於相關國家加速與臺灣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進程,並對臺灣申請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協定的戰略目標,累積更厚實的基礎。同時,簽署服務貿易協議是擴大及深化兩岸交流的指標性工作,展現政府施政的決心;也顯示雙方落實ECFA的誠意,展現互信基礎的擴大,相信在這樣的基礎上,ECFA後續的貨品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或是其他的兩岸協商議題,終將能順利簽署。王主委也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協商為後續進一步的協商打下基礎,兩岸經貿邁入全面交流與合作的時代,並具體提升ECFA效益。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廿九日(2013.5.29)
 大陸國臺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領導人互訪的問題,由兩岸關係發展的情況和需要來決定,雙方可以為此創造條件,包括協商互訪的適當身份問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根據雙方各自服務貿易發展的特點、水平以及彼此關切的問題作出的安排,是一個互利互惠的協議。此外,希望臺灣方面能夠儘早調整、修改針對大陸籍配偶的歧視性政策,維護大陸配偶的尊嚴與權益,為在臺兩岸婚姻家庭創造好的環境和條件。關於兩岸的政治對話,可從民間做起,增進雙方的瞭解,為今後解決兩岸政治難題創造條件、積累共識。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卅一日(2013.6.3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表示,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最主要是基於現實需求,雙方都認為服務兩岸人民是最主要的目的,辦事處的功能在推動經貿、文化、教育、社會相關的交流與聯繫,與急難救助的協處。政府了解互設辦事機構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因此政府與陸方經過兩次兩會副秘書長層級非正式溝通及兩次主管機關間正式業務溝通後,已立即對國會媒體說明;旅行證件、通報、人道探視是國人關切的議題,此有助政府在面對陸方時,得以讓對方知道相關議題必須嚴肅面對,未來政府也會以相同態度持續這麼做。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三日(2013.6.3)
 大陸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對臺灣南投地震受災鄉親表示慰問。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四日(2013.6.4)
 馬英九總統在發表「六四」二十四週年感言時指出,近五年兩岸關係大為改善,然而兩岸間在人權實踐上的落差,一直是拉近兩岸人民心理距離的障礙,這種障礙透過兩岸間人權經驗的交流與對話,可以逐步縮小。大陸當局應以更寬廣的胸襟包容異議人士,並衷心期望大陸新的領導階層抓住機遇,開創人權新局。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四日(2013.6.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六四事件」24周年發布新聞稿表示,對「六四事件」的重新省思,是中國大陸深化改革的重要指標,中國大陸應以積極、坦誠的態度,正視「六四事件」的歷史事實與對大陸改革發展的正面意義,並呼籲中國大陸從人道善待「六四」參與者及其家屬做起,主動展現撫平傷口的誠意,在政治體制改革、人權促進與保障等方面,展現開創性決心,提升人民福祉。同時兩岸也可以在交流、對話的過程中,就各項改革面向相互分享多元價值,促進兩岸公民社會正向發展,以進一步深化雙方互信、互利的關係,為兩岸人民的幸福創造更有利的環境。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六日(2013.6.6)
 馬英九總統在接受日本「共同通信社」專訪時表示,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是一種特殊的關係,因此雙方簽了18項協議,都不是在國與國的基礎上簽訂,但並不妨害協議在雙方所管轄的區域內發生效力。政府用務實的態度設計兩岸交流的體系,並證明是可行的、成功的。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八日(2013.6.8)
 大陸國臺辦副主任鄭立中出席2013臺商產業轉型升級峰會致辭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商談將在兩會第九次商談時簽署,此將提升兩岸服務業的合作。此外,大陸有很多類型的經濟開發區、示範區,臺灣也公佈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兩岸可以加強園區之間合作,實現區域對接,在區域內創新合作模式,實現雙贏。希望臺灣方面對大陸企業進一步開發市場,推出更加公平的政策措施,以促進人員、商品和資金在園區內自由流動。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九日(2013.6.9)
 大陸國臺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領導人見面要由兩岸關係發展的情況和需要來決定,雙方可以為此創造條件。此外,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定位是兩會框架下互設的機構,具有經貿、文教、交流、聯繫、急難救助等方面綜合性業務功能,這是雙方已經取得的共識,體現兩會互設機構主要是為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維護兩岸民眾權益提供服務。關於兩岸政治協商,目前兩岸專家、學者可先就此類問題展開民間性研討,有助於增進相互瞭解,積累共識,為今後破解政治難題創造條件。至於兩岸漁業合作問題,雙方可以進一步研究和溝通。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日(2013.6.10)
 馬英九總統在接見中國國民黨吳伯雄榮譽主席大陸訪問團時表示,政府以「一中各表、九二共識」等原則推動兩岸關係,並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這些主張已成為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基礎。總統並表示,兩岸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不會將我方在大陸設立的辦事機構或大陸在臺灣設立的辦事機構當成外交使領館;同時,有關人員的身分及保障、證照的申辦及受刑人的探視等方面,都會有相關規定,但並非以兩個國家的關係來看待,最主要的是,在我們的憲法架構下,我們不可能把海峽對岸看做是一個國家。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二日(2013.6.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係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務實定位兩岸關係,也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在國家定位上,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施政,絕無自我矮化或附和大陸「一個中國」原則的情形,並強調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是為了服務及保障兩岸民眾的權益。在協商過程中,包括社會各界關切的旅行證件申辦、遭限制人身自由國人的人道探視,以及雙方派駐人員的行為規範等各項權益保障與約束事宜,均不免具有政治敏感性,政府並未全然將之視為事務性議題,談判過程中也都務實面對,並且積極爭取我方最大利益,協商過程及相關法制作業也秉持一貫公開透明原則,充分向各界進行溝通,並接受國會監督。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2013.6.13)
 大陸政協主席俞正聲在釣魚臺國賓館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率領的大陸訪問團時表示,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應當強化兩岸一家人的觀念,明確攜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努力目標。大陸將充分考慮臺灣同胞的需求和福祉,更有力地推進兩岸交流合作,讓兩岸同胞更多地共享發展機遇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2013.6.13)
 大陸總書記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率領的訪問團時表示,兩岸關係發展應堅持從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高度把握兩岸關係大局,最根本的、最核心的是維護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大陸和臺灣雖然尚未統一,但同屬一個中國;堅持在認清歷史發展趨勢中把握兩岸關係前途,兩岸關係發展是大勢所趨,我們應該據此確定自己的路線圖往前走;堅持增進互信、良性互動、求同存異、務實進取,當前兩岸關係進入鞏固和深化的新階段,雙方應共同努力,促進兩岸關係發展取得更多積極成果;堅持穩步推進兩岸關係全面發展,在深化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合作採取更多積極舉措,創造更加便利條件,以產生更大效益。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四日(2013.6.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參加「2013大陸臺商端午節座談聯誼活動」致詞時表示,今年陸委會的3大工作重點「擴大及深化兩岸交流」、「通盤檢討兩岸條例」以及「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等,已有具體進展,包括: 在「擴大及深化兩岸交流」方面,「兩岸投保協議」在今年2月1日生效之後,在我方提議之下,大陸方面已同意雙方每3個月進行一次協處案件的檢討會議,確保協議的落實執行;此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兩岸簽署的第19個協議,將有助於相關國家與臺灣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進程,以及累積臺灣申請加入TPP及RCEP的基礎,對於吸引外資及陸資也都會有實質的效益。在「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方面,目前雙方已經進行多次業務溝通,對於辦事機構推動兩岸經貿、文化、社會、教育交流與聯繫,以及急難救助協處方面功能,雙方已有共識。在「通盤檢討兩岸條例」方面,除已送請立法院審議的法律修正案外,陸委會已會同相關機關修訂33項兩岸關係條例相關子法,相關修訂將採滾動方式,與時俱進,持續進行檢討。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四日(2013.6.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依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對兩岸的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因此,不論是所謂的「一中原則」、「一中架構」、「一中概念」,我政府對兩岸關係的立場從未改變,「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八日(2013.6.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針對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民調結果顯示,有7成以上民眾贊同政府推動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直接服務與協助兩岸人民(71.1%),並有助兩岸相互瞭解、降低敵意(75.4%)。另有近8成(78.7%)的民眾認為海基會派駐大陸機構應具有辦理旅行證件、通報與探視遭強制措施限制自由的臺灣人民等業務功能。此外,有近7成(67.9%)民眾贊同制定「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做為未來海協會來臺灣設立辦事機構的許可和管理依據;並有7成2民眾支持優先將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以國會監督做為行政機關與大陸協商的基礎。
 調查結果也顯示,有6成4民眾贊成依對等原則,兩岸直接指派政府官員於互設辦事機構辦理業務。此外,有8成4的民眾支持政府爭取海基會派駐大陸辦事機構和人員的保障和便利待遇;並有8成民眾認為兩會以行為規範約束雙方派駐人員,有助於保障我社會安全。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廿日(2013.6.20)
 大陸國務院臺辦副主任孫亞夫在「北京會談」兩岸關係研討會開幕致詞時表示,兩岸關係發展在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基礎鞏固,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開始增進,對增強兩岸政治互信產生重要作用。此外,開展兩岸民間政治對話的想法得到臺灣社會越來越多的支持,今後有可能創造出適當的平臺或者機制,以利於取得實質性的成果。當今兩岸關係中機遇仍大於挑戰,兩岸關係中扮演主導作用的是和平發展,這個進程中,在兩岸同胞都認為同屬中華民族的基礎上,可以增強兩岸同胞是一家人、是命運共同體的意識,進而提升到對中華民族共同家園,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認同。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廿一日(2013.6.21)
 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在上海舉行,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德銘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就有關解決金門用水問題達成共同意見。另有關第十次會談的協商議題部分,雙方將共同努力推動「貨品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爭取於年底前完成協商,簽署協議;並將「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地震監測合作」、「氣象合作」等4項議題納入第十次會談的協商議題,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就可以簽署協議;此外,雙方也同意於今年下半年儘速召開第二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與持續推動兩會會務交流。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廿二日(2013.6.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服務貿易協議是ECFA完整版圖中的一部分。此項協議的洽簽,為我方業者赴大陸發展創造利基,有效提升及擴大ECFA具體效益。政府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進ECFA後續的貨品貿易與爭端解決之協商進程。另一方面,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也是向國際社會傳達臺灣貿易將進一步自由化的訊息,有助臺灣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
 陸委會表示,有關第十次會談協商議題部分,包括ECFA後續協商議題的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等已有協商基礎,並有階段性成果;其他如氣象、地震等議題,陸委會將協調主管機關,審慎研議並推動協商工作。另一方面,針對已簽署的協議,陸委會也將持續協調相關部會,檢視執行情形,並促使大陸方面合作改善,以擴大發揮協議執行成效。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廿六日(2013.6.26)
 大陸國臺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ECFA的後續協議,目的是要力爭在最大範圍使兩岸業者,特別是臺灣中小企業和民眾受惠。尤其是大陸對臺灣市場開放涉及商業、通訊、建築、分銷、環境和社會、旅遊、娛樂文化、體育、運輸、金融等眾多服務業行業,開放力度之大、範圍之廣,前所未有,希望這些措施促使兩岸服務業合作更加緊密深化,互補互利、共創雙贏。此外,也樂見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在聯繫服務兩岸民眾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雙方應該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先實現互設,日後再逐步擴大和完善。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廿九日(2013.6.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政黨交流是民間交流的一環,也是民主社會的常態,但只要是涉及公權力事項之處理,仍須回歸政府制度化管道處理。國共之間黨對黨的意見交流,對促進兩岸交流深化與務實對話,扮演一定角色,執政黨對相關政策的建議僅為政策參考,是「以黨輔政」,沒有「以黨領政」的疑慮。陸委會強調,政府對於任何政黨投入兩岸交流或提出兩岸關係建言,都表示歡迎。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卅日(2013.6.30)
 大陸國務院臺辦主任張志軍在會見臺灣維新基金會董事長謝長廷時指出,歡迎和鼓勵臺灣各黨派各團體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到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進程中來。只要認同和維護「一個中國」框架,贊成和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陸都願同他們進行對話交流,增進相互了解,共同為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兩岸民眾福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2013.7.3)
 馬英九總統出席「ECFA服務貿易協議商機論壇」致詞時表示,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臺灣是個前進大陸市場的好機會;對於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企業與勞工,政府已擬定「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針對不同對象採行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等支援策略,提升其競爭力及輔導轉型。總統並強調,為避免臺灣在國際經濟整合過程中被邊緣化,政府將持續洽談「貨品貿易協議」,完備ECFA各項功能,讓臺灣創造更多貿易自由化條件,為我國未來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以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奠定有利基礎。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2013.7.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102年度分區學者座談會」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臺灣服務業業者爭取到大陸的龐大市場與廣大商機,更為臺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奠定基礎。王主委強調,透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以及未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後續協議,都是為臺灣日後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協定及貿易自由化做好準備。王主委並表示,在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方面,兩岸協商過程順利,並已達成諸多共識,至於國內朝野高度關注的人道探視功能,我方仍會積極向對岸爭取,政府也會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隨時向國人報告最新進展。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五日(2013.7.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接受NOWNEWS專訪時表示,服務貿易協議所引發爭議,政府會充分進行說明。同時,也會尊重立法院的審查程序。對於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不少人擔憂海協會在臺機構,恐演變為香港中聯辦,這是絕對不會發生的情況;且當對岸人員到臺灣,一定要有行為規範,這點雙方在協商過程中,已有非常清楚的表達,對方也完全了解。此外,未來兩會辦事機構人員派駐,所有人員都需經過對方同意。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五日(2013.7.5)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在「第六屆津臺投資合作洽談會暨2013天津‧臺灣名品博覽會」開幕歡迎會上表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是一條彙聚兩岸各界共識、增進兩岸同胞福祉、著眼兩岸關係未來的正確道路,兩岸一定可以消弭隔閡、共創雙贏。並強調,「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是一項既符合WTO規則,又具有兩岸特色的相互開放的協議,體現大陸對臺灣同胞的善意,是兩岸經濟合作繼續擴大和深化的重要一步,對兩岸經濟的互利發展具有長遠的意義。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八日(2013.7.8)
 馬英九總統接見「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財金專家學者時表示,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為了開拓臺灣整體對外經濟版圖,並維持市場占有率。對於外界擔心臺灣產業可能面臨的衝擊,政府已對外澄清,計程車、中藥零售及出版等產業均未列入開放。總統並進一步表示,未來如發生壟斷或寡占等情事,政府除可適用相關法規,必要時甚至可要求陸方撤資,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亦訂有緊急情況的磋商條款。若確有廠商受害,也可依「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署前所訂定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予以協助。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一日(2013.7.1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內容說明會」時表示,「服貿協議」開放兩岸旅行社互設,業者擔心市場開放會造成衝搫,政府部門會進行審慎的評估與考量;且陸資來臺投資觀光遊樂業,要依據我國相關法令來處理、嚴密審查,並不會對我國內旅遊市場造成太大影響。王主委也表示,大陸方面在服務貿易開放80項服務業,包括電子商務、文創、運輸、金融和觀光旅遊等,這些都超越世界貿易組織(WTO)待遇;而我方所開放的64項產業中,政府也已經建立完善的審核機制,對陸資來臺設下必要關卡,不會產生太大的衝擊。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一日(2013.7.11)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於參觀東莞松山湖臺灣高科技園時表示,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為深化擴大兩岸經貿合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大陸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所釋放出的內需潛力,為臺商的發展提供巨大的市場空間,加上各地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大力幫扶臺資企業發展,這些都是臺商今後繼續紮根大陸發展的重要信心來源。今後大陸方面將進一步拓展兩岸經貿合作的領域,讓合作成果更多地惠及兩岸同胞,特別是中央和地方各級臺辦部門,一定會當好臺胞在大陸的「利益代表」。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二日(2013.7.12)
 海基會致函大陸海協會,對四川土石流災情表達慰問。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五日(2013.7.15)
 大陸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對蘇力颱風襲臺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表示慰問與關切。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七日(2013.7.17)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致電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盼海協會協調成都太平洋SOGO百貨春熙店經營糾紛,並希望當地法院儘速就雙方訴訟完成判決。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2013.7.19)
 馬英九總統接見「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9屆重要幹部回國訪問團表示,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以來,迄今年6月,雙方已簽署19項協議及2項共識,改變兩岸的經濟情勢。同時,我國也連續5年獲邀以觀察員身分率團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並加入「政府採購協定」(GPA),此均顯示政府改善兩岸關係的同時,也促成我國際參與的增加,兩者形成相輔相成的良性循環。此外,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政府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工作、大陸人民來臺投資移民、大陸計程車業者來臺投資、大陸出版業來臺投資及大陸中藥材零售業來臺投資等「五個沒有」,希望臺灣服務業能把握商機、穩健向前。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2013.7.19)
 海基會致函大陸海協會,期盼大陸政府依法處理太平洋百貨成都春熙店糾紛案。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日(2013.7.2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城隍廟「廟口宣講活動」中表示,政府基於三大理由與大陸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包括大陸市場廣大,要為國人抓住大陸商機;吸引陸資來臺,為臺灣子弟增加在地工作機會;以及臺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王主委並強調,服貿協議只開放大陸資金來臺,並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工作,國人對此無須憂心。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二日(2013.7.22)
 海基會致函大陸海協會,對甘肅地震造成重大傷亡表達慰問。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三日(2013.7.2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全國商業總會「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說明會」致詞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兩岸依據ECFA和WTO服務貿易總協定所完成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象徵與實質意義兼具。兩岸不僅在投資意願、貿易環境和市場開拓方面都創造了有利空間,也對ECFA後續協議的協商增添積極的推進力。未來,服貿協議往來制度化後,將可以使我方業者享有提高持股比例、增加業務範圍和貿易便利化等開放內容,協助臺商以優惠的條件拓展大陸服務業市場,無論大企業或中小企業,都能夠藉由這次協議,讓臺灣的品牌及產品可以更深入大陸的市場。同時也擴大吸引陸資來臺投資,讓市場更加活絡。王主委並表示,服貿協議也規定,必須確保用合理、客觀且公正的方式,執行所有影響服務貿易的措施,雙方也約定建立聯繫機制,作為處理協議以及相關事項的方式,這些規範都有助於處理臺商赴陸所遭遇到的潛規則問題。
 王主委也指出,服貿協議確實會帶來影響,我方市場相對應的開放,也勢必產生若干衝擊,不過整體而言,絕對是「利大於弊」的影響;因為臺灣是有實力的,臺灣社會所孕育出來的人文素養,讓臺灣的服務業變成我們的強項,臺灣的服務業是市場開放中的獲益者,不需要過度擔心害怕。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四日(2013.7.24)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出席「第二屆海峽兩岸中山論壇」開幕式致辭時表示,過去五年,兩岸關係取得重大積極進展,開創出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兩岸雙方在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不斷增進互信,兩岸民眾往來更加密切,經貿關係持續深化,各項交流日益擴大,此已得到兩岸同胞普遍的認同。兩岸應當抓住當前難得的歷史機遇,繼續保持良性互動、不斷增進互信,並以深化兩岸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的交流合作,使「兩岸一家人」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五日(2013.7.25)
 馬英九總統接受美國「彭博新聞社」(Bloomberg News)專訪時表示,兩岸領導人見面,包括場合、身分等等都非常重要,因為身為中華民國的總統,到任何地方去,都要維持這樣的身分。我們沒有排除與中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晤面,但必須國家有這個需求,且獲得人民的支持,並有一些條件需要雙方共同創造。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五日(2013.7.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兩岸企業家峰會」成立大會致詞時表示,兩岸經貿的交流與合作,奠定雙方和平穩定發展的基礎,而經濟上的互利與互補,也為兩岸人民帶來福祉與紅利;兩岸經貿關係也存在著競爭,如何在確保臺灣經濟自主性的前提下,讓兩岸優勢互補的關係持續朝正面的方向發展,如何將利益極大化,風險極小化,一直是政府推動兩岸經貿政策的重要課題。政府和業界可以透過各種平臺,讓社會大眾感受到兩岸經貿合作的正面效益,將更有利於政府推動兩岸經貿政策與法規鬆綁工作。中國大陸在世界經濟體系裡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王主委表示,在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下,兩岸不僅需要從更宏觀的視野和格局,來思索兩岸產業合作和企業合作的戰略和戰術,也需要企業界從實際操作面,由下而上,給予政府支持和建議。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七日(2013.7.27)
 馬英九總統出席「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廟口宣講活動致詞時表示,3年前政府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其中「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即為其中一部分,而年底亦盼與對岸簽署「兩岸貨品貿易協議」,以促成其他國家與我國簽署「經濟合作協議」,並有效降低我出口關稅。總統強調,「開放帶來興旺,閉鎖必然萎縮」是臺灣歷史上重要的定律,因此臺灣一定要對外開放,否則市場規模將愈來愈小,而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所帶來的利益絕對大於弊害。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一日(2013.8.1)
 馬英九總統在接見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全體理、監事時表示,我與中國大陸將持續洽談「貨品貿易協議」,以完備ECFA各項功能,讓臺灣創造更多貿易自由化條件,為我國在未來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以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奠定有利基礎。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三日(2013.8.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花蓮縣勝安宮舉辦廟口宣講活動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是臺灣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一步;服貿協議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也沒有開放大陸投資移民、計程車業、印刷業,以及中藥零售業等來臺。王主委進一步表示,在開放過程中,政府一定會謹慎把關、有效控管,建立有效的審核機制,絕對會把對臺灣產業的衝擊降到最低。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五日(2013.8.5)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3年東海和平論壇」開幕式時表示,政府大幅改善兩岸關係,並與中國大陸簽署19項協議及達成2項共識,且在許多領域已獲得具體成果,此顯示兩岸關係現正處於60年來最穩定與和平的狀態。總統表示,「東海和平倡議」是兩岸和平之後續發展,中華民國希望從兩岸開始,推展到東海與南海,逐步將此等海域變成「和平與合作」之海,繼續在新時代扮演「負責任的利害關係者」與「和平締造者」。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日(2013.8.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南投縣草屯鎮敦和宮廟口宣講活動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就是著眼大陸市場的廣大商機,讓臺灣優質的服務業者,用超越外商的優惠條件進軍大陸。王主委進一步指出,政府向大陸爭取到比其他國家更有利的條件,臺商可藉此拓展事業版圖;同時,在相互開放市場的情況下,吸引更多陸資投資臺灣,活絡臺灣經濟環境,並增加就業機會,讓臺灣子弟可以留在家鄉發展。王主委並表示,部分人士和媒體對服貿協議有一些誤解,政府一定會持續對外溝通,把最正確的資訊傳達給社會大眾。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日(2013.8.10)
 大陸國臺辦副主任孫亞夫出席「南京大學兩岸企業領袖講座」致辭時指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一份獨具兩岸特色、體現大陸務實和善意的協議,其充分體諒兩岸經濟規模差異、臺灣市場容量和臺灣民眾實際感受,並考慮到兩岸服務市場的條件和特點,實行正常化和自由化同步推進的方式,以幫助臺灣服務業者發展,且不會造成臺灣服務市場競爭加劇而引發失業的問題。並進一步表示,將根據協議,儘快協調有關部門修訂相應法律法規或出臺補充規定,具體落實市場開放措施,切實履行承諾。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一日(2013.8.11)
 馬英九總統出席美國僑宴歡迎餐會致詞時表示,政府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雙方迄今簽訂19項協議,為海峽兩岸自1949年隔海分治後,64年來關係最穩定的階段;兩岸已從過去的殺戮戰場變成目前的和平大道,並已相互摸索出合作之道,未來政府將持續與對岸進行「貨品貿易協議」談判,並進一步深化雙方交流,期能互設辦事機構及全盤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三日(2013.8.13)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出席「第六屆海峽兩岸客家高峰論壇暨第十一屆贛臺經貿文化合作交流大會」致詞時表示,兩岸通過簽署協議消除兩岸經濟合作中存在的制度化障礙,是促進兩岸經濟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福祉可行和有效方式。未來隨兩岸關係的繼續發展,以及ECFA貨物貿易、爭端解決等協議的簽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安排將更加全面,兩岸經濟合作的環境也將進一步優化。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四日(2013.8.14)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在北京會見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率領的媒體高層參訪團時表示,希望兩會堅定維護「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堅持循序漸進的基本思路,堅持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堅持互惠互利的基本方向,繼續推進兩岸協商,積極落實第九次會談確定的各項協商議題,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累積更多成果。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四日(2013.8.14)
 大陸國臺辦副主任孫亞夫出席「第二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時表示,新形勢下加強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需把握四個基本要點:第一,以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為依據。處理兩岸交往及其衍生之互涉事務的法律舉措,都應符合一個中國的法理,都應維護一個中國的框架,不能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問題。第二,以維護和發展兩岸同胞權益為目的。將繼續切實依法維護臺灣同胞的權益,堅決反對任何無視、歧視、損害臺灣居民在大陸投資、生活、學習、工作權益的行為;同時也希望在臺灣的大陸配偶、學生、企業得到更公平的待遇、更友善的環境。第三,以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化建設為方向。通過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建設,健全完善支持、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體制、機制和制度體系,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強勁動力和保障。第四,以加強各自保障和共同保障為途徑。雙方應及時修訂現有規定,適時出臺新的措施,以提高保障水平,並商簽更多協議,以及提高協議執行成效,共同為兩岸交往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五日(2013.8.15)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出席「第十二屆遼寧臺灣周」開幕式致辭時表示,當前兩岸經濟已形成互補互利格局,雙方應更加積極主動推進合作,實現互利雙贏、共同發展。並表示,在商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過程中,已對臺灣大幅開放服務業市場,希望協議能儘快生效,以利臺灣企業在進入大陸市場的競爭中贏得先機。此外,隨著兩岸今後商簽貨物貿易協議和爭端解決協議,臺商在大陸的市場空間也將進一步擴大,投資興業的制度環境將更加完善。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廿日至廿三日(2013.8.20-23)
 兩岸兩會在8月下旬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進行第四次業務溝通,並就協議文本架構、保障及便利措施、行為規範內容等進行意見交換。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廿四日(2013.8.24)
 馬英九總統訪視「美食達人股份有限公司」(85度C)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係「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協議,讓臺灣業者藉由相關優惠條件赴中國大陸拓展商機,幫助臺灣發展經濟,這正是政府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原因。總統進一步表示,臺灣要與全球打交道,須展現出開放市場的誠意及決心,讓外界瞭解臺灣願意加入世界經濟的整合,此對未來我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具助益性,可避免臺灣在區域經濟整合的過程中被邊緣化。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廿八日(2013.8.28)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出席北京「兩岸交流基金第一屆理事會」時指出,兩岸交流基金的成立是穩步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展示大陸進一步鼓勵和支持兩岸各領域交流、促進兩岸交流機制化的努力和誠意,希望能發揮其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和資源,共同支持和參與兩岸民間交流的功能和作用。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廿九日(2013.8.29)
 馬英九總統在接見中華民國農會暨中華民國全國漁會理事、監事及總幹事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農業開放方面,我方僅承諾開放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且民國98年6月即已開放此項目,迄今4年來並無陸資來臺投資該服務業,該協議對臺灣農業並無影響。總統並表示,未來若確定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外銷用」農產品物流中心,依規定必須採取合資方式,且陸資比例不得超過50%,我方仍具有掌控權主導未來營運方向,政府對此絕對會嚴格把關,俾讓我國農產品外銷的效益提升、農民收益提高。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日(2013.9.10)
 馬英九總統訪視「東京著衣公司」致詞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大陸對臺開放的80項承諾均超過其對「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承諾,亦優於其對其他國家的開放程度,有意赴陸發展的業者應掌握此一良機;而大陸的服務業來臺發展,亦可增加我國的就業機會,此均顯示該協議對我方有利。此外,針對部分廠商擔心因大陸業者來臺競爭而受損,政府也已編列10年982億元的經費,採取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等策略,協助受影響之產業。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二日(2013.9.12)
 馬英九總統訪視「樂陞科技公司」時表示,政府與大陸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協助業者排除進入市場的障礙。大陸刻正推動的「十二五計畫」,以服務業發展為重點項目之一,臺灣的廠商應抓住機會,向大陸進軍。馬總統進一步指出,目前我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成長高達七成須仰賴出口,但服務業所占比例極低,國內服務業廠商前往大陸開疆闢土,能帶動我國服務業發展,提升產業對整體經濟的貢獻。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二日(2013.9.12)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人民大會堂會見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率領的董監事參訪團一行時表示,希望兩岸雙方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正確方向,繼續保持有利增進政治互信態勢及宣導「兩岸一家人」理念。同時,要落實兩岸兩會第九次會談達成的各項成果,早日完成ECFA各項後續協商,儘快啟動商簽兩岸文化、教育等各領域交流合作協議,穩步推進兩岸關係全面發展。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三日(2013.9.13)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楊毅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有利提升兩岸服務業水平,共同應對經濟全球化挑戰,如果該協議在臺灣長期拖而不決,會對兩岸經濟合作產生負面影響,臺灣應儘快完成有關程序,使其早日生效,並希望兩岸貨物貿易及爭端解決協議的協商能夠在年底如期完成。此外,兩會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是服務性的機構,互設機構協商也是事務性協商,在具體安排上,雙方應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就現階段有條件解決的事項先達成共識,為早日實現互設創造條件。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廿四日(2013.9.24)
 馬英九總統接見國際獅子會300G2區重要幹部致詞時表示,我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使得過去60年來臺灣對大陸的農產品貿易逆差自今年起轉為順差,顯見此種自由貿易型態的協議甚具助益。總統進一步表示,政府與大陸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完全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而大陸市場廣大,臺灣服務業具備實力及深具在全球布局的勇氣,政府應提供業者發展的機會,讓業者能逐漸壯大。總統也表示,希望「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能儘速通過,讓臺灣在自由貿易領域與全世界接軌。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廿五日(2013.9.25)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楊毅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兩岸在涉外事務中應維護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而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前提下,可以透過兩岸的務實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廿七日(2013.9.27)
 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在杭州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時指出,近幾年來,兩岸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上,不斷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未來應繼續增進互信、保持良性互動,不斷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卅日(2013.9.30)
 馬英九總統出席「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9屆年會暨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開幕典禮時表示,政府訂定「壯大臺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之經濟策略,恢復與中國大陸中斷10年的協商,雙方迄今共簽署19項協議,且每項協議均為和平種子,讓兩岸和平發展成為常態,並促使雙邊人才與資金交流成為60年來最興旺的時刻。總統強調,兩岸關係的改善帶動國際關係的突破,臺灣不能缺席區域經濟整合,政府採取「多方接觸、逐一洽簽」方式,擴大臺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機會,藉此營造更公平與稅賦更少的競爭環境,並創造足夠條件,期能進一步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總統進一步表示,洽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可協助我國內企業轉型,並可藉由開拓大陸市場,進而進軍全世界。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六日(2013.10.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王主委於「蕭習會」後,與國臺辦張志軍主任於會場外自然互動、短暫寒暄,並互稱官職銜,代表兩岸「正視現實、互不否認」的具體實踐,也是兩岸官方互動正常化的良好開端,對於未來陸委會與國臺辦的常態互動具有重要意涵。陸委會強調,這次王主委與國臺辦張志軍互稱官職銜,展現雙方相互尊重及務實面對的態度,對於雙方互信的深化及兩岸良性互動具有重要意義。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六日(2013.10.6)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印尼峇厘島會見臺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一行時表示,增進兩岸政治互信,夯實共同政治基礎,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兩岸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問題終歸要逐步解決,總不能將這些問題一代一代傳下去。願意在一個中國框架內就兩岸政治問題同臺灣方面進行平等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對兩岸關係中需要處理的事務,雙方主管部門負責人也可以見面交換意見。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六日(2013.10.6)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張志軍在印尼峇厘島與臺灣方面大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王郁琦進行簡短寒暄後表示,兩岸有關部門應加強交流溝通,共同努力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造福兩岸同胞。並對兩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實現互訪,表示贊同。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八日(2013.10.8)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智庫「大西洋理事會」(Atlantic Council)訪華團時表示,過去5年多來,我與中國大陸關係獲得大幅改善,雙方互動密切,迄今共簽署包括三通直航、陸客來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等19項協議,使兩岸關係在衝突60年來獲得突破性發展,海峽和平已成為常態現象。總統並指出,兩岸關係的改善也給予我國際關係更大空間,例如我方已五度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並加入「政府採購協定」(GPA);日前並以中華臺北身分、理事會主席特邀貴賓名義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是我失去聯合國代表權42年後首度與會,具有重要指標意義。未來政府將持續透過各種管道改善兩岸及國際關係,同時努力維持各方平衡局面,期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並以國際合作方式增進經貿關係。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九日(2013.10.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港澳人士來臺慶祝中華民國102年國慶晚宴」致詞時表示,陸委會在「蕭習會」過程中,達成過去未曾有過的「三個突破」。第一個突破是,「蕭習會」由陸委會與大陸國臺辦直接聯繫,溝通相關的安排,回歸由政府進行制度面的處理;第二個突破是,以陸委會主委的身分,全程參與「蕭習會」,突破過去此一場合無現任官員與會的慣例;第三個突破是,與國臺辦張志軍主任在「蕭習會」後進行短暫的互動,過程中雙方以職銜互稱,代表兩岸「正視現實、治權互不否認」的具體實踐,也是兩岸官方互動正常化的良好開端,對於未來兩岸間的常態互動有重要意涵。陸委會表示,王主委在與大陸國臺辦張志軍主任的互動過程中,也提出未來將推動陸委會跟國臺辦負責人的定期互訪,以及建立陸委會與國臺辦的常態性溝通聯繫機制。日後這兩項提議的落實,除了平時可以增進雙方在業務上的的溝通效率,當突發事件發生時,雙方也可以減少誤判情形的發生。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日(2013.10.10)
 馬英九總統伉儷出席「中華民國中樞暨各界慶祝102年國慶大會」致詞時表示,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五年多來,兩岸在「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基礎上簽署19項協議,實現海空運直航、陸客來臺、司法互助、經濟合作等交流。當前兩岸應該不斷透過溝通協商增加彼此的政治互信;不斷地擴大深化兩岸交流互動來增進人民福祉;同時推動互設兩岸兩會辦事機構來強化為民服務。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一日(2013.10.11)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張志軍出席首屆兩岸和平論壇開幕致辭時表示, 在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一些政治爭議儘管可以暫時擱置,但不可能完全長期迴避,「只經不政」的做法無法持續。只有在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同時,努力化解兩岸矛盾分歧,對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才能不斷增進兩岸政治互信,解決兩岸民眾的重大關切,增強對兩岸關係持續和平發展的信心。並強調,兩岸之間無論有多大的政治分歧,都不能動搖和損害一個中國框架。兩岸之間的所有政治分歧問題,都應該在這一框架內尋求妥善解決的辦法,這是一條不可鬆動的底線。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六日(2013.10.16)
 馬英九總統接見第3屆「臺美日安全對話研討會」與會貴賓致詞時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使雙方關係達到60年來最好的階段。日前蕭前副總統在APEC會議期間與中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會談,雙方對於改善關係皆有進一步共識;而行政院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也與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會面,雙方不僅互稱官銜,並約定未來相互訪問,此對兩岸關係除帶來正面發展,同時亦符合我國「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主張。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六日(2013.10.16)
 大陸國務院臺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臺灣方面人士參加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問題,應根據APEC有關諒解備忘錄的規定處理。兩岸領導人會面是兩岸中國人自己的事,不需借助國際會議場合。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廿二日(2013.10.22)
 馬英九總統接見「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我方代表團致詞時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在兩岸交流方面,政府係秉持「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先討論具有迫切性的議題,且在「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下,也不會設限或迴避具政治敏感性的議題。總統進一步表示,以「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為例,該機構本身是中性的,但該議題係具有政治敏感性,政府對此不僅不迴避,並持續進行相關談判。總統並表示,根據憲法,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中國大陸仍然是我們的領土。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而是一種特殊關係。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廿四日(2013.10.24)
 馬英九總統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專訪時表示,兩岸協商的原則是「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兩岸互設機構議題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但機構本身是中性的,政府並沒有刻意不去碰政治問題,當時機成熟,且有迫切性,就可以提前討論。關於「和平協議」議題,最好須是經過公民投票;而「軍事互信機制(mutual military 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議題,亦具有敏感性,目前臺灣內部尚未取得共識。此外,兩岸領導人會面,一定要在國家有需要、人民能支持,以及對等尊嚴的狀態下才有可能進行。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廿六日(2013.10.26)
 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102年「青年學生大陸政策研習營」致詞時表示,兩岸事務性議題不免涉及政治意涵,雙方應該展現智慧,務實面對現實並妥適處理。王主委進一步表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政策攸關我方民眾、臺商及學生赴大陸的權益與福祉,雖屬事務性的議題,但其中像辦理證件、人道探視等,難免具有政治敏感性。只要是攸關民眾權益的事情,都是雙方必須務實面對處理的議題,政府也不會迴避。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廿六日(2013.10.26)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出席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開幕式時表示,深化交流合作是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兩岸同胞共同致力振興中華的必然要求,並提出應儘早簽署兩岸科技交流合作協議、加快ECFA後續商談進程、及早商簽兩岸文化領域交流合作協議,以及教育交流合作協議等意見。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廿九日(2013.10.29)
 馬總統接見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訪華致詞時表示,與中國大陸之漁業爭議,希望透過合作建立共同養護及管理區域,以保障漁業資源,減少不必要的摩擦。總統認為,政府改善兩岸關係的同時,我國際關係亦獲得改善,國際關係與兩岸關係從過去的「惡性循環」轉變為「良性循環」。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卅日(2013.10.30)
 大陸國務院臺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樂見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在協助探視方面繼續發揮更加積極的服務作用。目前,雙方正在就這個問題進行磋商,相信在不違背相關法律的情況下,雙方能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處理辦法,希望雙方早日完成協商,實現互設。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四日(2013.11.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南京出席「2013兩岸企業家紫金山峰會」開幕式致辭時對兩岸產業合作提出四點希望,包括:一、促進兩岸企業更廣泛參與,通過產業項目帶動,擴大產業合作的受益範圍;二、促進兩岸產業提升核心競爭力,應兼顧傳統產業和新興產業合作;三、促進兩岸產業合作強化內生動力,積極尋求新的分工合作方式,促進人才、資金、技術自由流動;四、促進兩岸產業合作的制度化建設,落實兩岸各項協議,推動有關商談進程,為企業家整合、運用兩岸資源創造更好條件。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2013.11.13)
 馬英九總統出席「102年僑務委員會議」閉幕典禮時表示,政府以和解及合作之方式為海峽兩岸創造和平與繁榮,國際空間因此獲得擴展,兩者互為「良性循環」。總統也表示,過去5年多來,政府與中國大陸簽署19項協議,儘管雙方經貿往來日趨密切,但臺灣並未因此增加對中國大陸的依賴。此外,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可讓相對成熟的臺灣服務業者前往仍有許多成長空間的大陸市場拓展商機。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2013.11.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委出席「第17屆兩岸新聞報導獎」時表示,兩岸新聞媒體交流的重點在於新聞資訊能否自由流通,目前兩岸資訊的傳播始終在不對等的狀態,在臺灣可透過各種媒體管道接收到大陸的資訊,但大陸人民接收臺灣資訊的管道卻受到限制,無法深入瞭解臺灣社會豐富多元的價值,期許大陸方面能夠體認兩岸資訊自由流通、對等交流的重要性,進而解除對臺灣資訊的封鎖與限制。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2013.11.13)
 大陸國務院臺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對於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人道探視權」問題,大陸高度重視,且積極維護臺灣同胞在大陸的合法權益。只要雙方善意溝通、相向而行、相互體諒,相信在不違背相關法律的情況下能夠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四日(2013.11.14)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張志軍在北京會見臺南市里長會長聯合總會參訪團一行時表示,將繼續支持並鼓勵兩岸基層交流,聽取臺灣基層民眾的意見和建議。並強調,兩岸關係發展的經驗證明,兩岸民眾的福祉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息息相關,希望兩岸民眾共同支持和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廿六日至十二月三日(2013.11.26-12.3)
 大陸海協會會長陳德銘率領「海協會經貿交流團」於11月26日至12月3日來臺參訪,除會見海基會董事長外,參訪行程尚包括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規劃,並與陸資企業舉辦座談。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廿七日(2013.11.27)
 大陸國務院臺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兩岸經濟合作,在平等參與市場競爭、開放市場准入、科技創新扶持、及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臺灣投資者將享受改革紅利;在兩岸文化交流與合作方面,將為兩岸文化產業合作,以及臺灣民眾來大陸發展事業、就業創業、就學就醫等提供更為廣闊的空間、更多的機遇和更加健全的保障。另針對有關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表示,兩岸同胞是一家人,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兩岸同胞的福祉,也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責任。並也指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兩岸授權兩會平等協商所簽署的協議,如果不能生效,受影響最大的是臺灣業界和臺灣民眾。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廿八日(2013.11.28)
 馬英九總統接見參加「區域安全與跨境犯罪國際研討會」與會貴賓時表示,海峽兩岸過去因政治與軍事對立,造成雙方未就共同打擊犯罪事項建立任何機制,2009年我政府與中國大陸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對跨境犯罪偵查及處理產生極大助益;而我與大陸的合作並不侷限於兩岸之間,雙方亦可分別派員前往第三地偵訊,再各自遣返嫌犯回國,此亦為我與其他國家共同打擊犯罪所追求之目標。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廿八日(2013.11.28)
 馬英九總統與五院正、副院長及秘書長茶敘時表示,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後,在臺外商與鄰近國家皆關注我政府是否有足夠的決心與誠意落實該協議,且該協議完成審查後,兩岸將進行後續的貨品貿易談判,因此,期盼立法院儘速完成該協議的審查工作,以加速我國貿易自由化的進程。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五日(2013.12.5)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前副國務卿史坦柏格(James B. Steinberg)致詞時表示,政府積極推動「活路外交」,使中華民國的國際關係與兩岸關係,由過去的「惡性循環」轉變成「良性循環」;而我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分別與日本簽署「臺日投資協議」,與紐西蘭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議」(ANZTEC),再與新加坡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充分展現我國走向自由貿易的決心與努力。總統並表示,我國在1950年代劃設之「防空識別區」,與中國大陸劃設的「東海防空識別區」重疊,中國大陸在劃設前並未與我方諮商,此舉對於兩岸關係的正面發展並無任何助益,也呼籲周邊各國應與中國大陸就「東海防空識別區」重疊的部分進行雙邊協商,透過對話與談判來解決此一爭端,期讓東海恢復成「和平與合作之海」。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五日(2013.1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政策上並不支持公務員赴大陸進修,但因現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於公務員能否赴大陸進修並無禁止規定,以致仍有部分公務員赴大陸進修之情形。考量現行兩岸情勢,公務員赴大陸進修涉及敏感,並不適宜。陸委會表示,政府未來將擬訂具體方案措施,從人事管理、赴陸入出境管理等各層面上逐步完善相關規範,強化落實對公務員赴大陸進修之管理。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九日(2013.12.9)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北京會見出席「第四屆ECFA海峽兩岸暨香港民間經貿合作論壇」代表時表示,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將為兩岸經濟合作提供更多的商機、更強勁的動力和更廣闊的空間,希望企業家本著「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抓住深化改革的契機,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勢,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新貢獻。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日(2013.12.10)
 馬英九總統接見「軟實力之父」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前國防部助理部長約瑟夫‧奈伊(Joseph Nye)博士致詞時表示,針對中國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總統並進一步重申,中華民國政府已發表四點聲明:第一,我國對釣魚臺列嶼享有主權,政府將全力捍衛主權、保衛漁民;第二,我國軍在雙方重疊之防空識別區內的演習及訓練活動將不受影響,我方會向陸方表達嚴正關切;第三,呼籲相關各方就重疊的防空識別區進行雙邊協商,以解決爭議;第四,對於通過防空識別區的民航機,我方將應航空公司要求,將其所提報的飛航資訊轉報中國大陸民航當局,主要是為了飛航的安全及乘客的福祉。總統並強調,我國向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做為政策主軸,希望此次亦能使東海恢復「和平與合作之海」的原貌。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日(2013.12.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第三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頒獎典禮開幕致詞時表示,兩岸之間的政治現實讓兩岸人民有先天上的隔閡,因此也常因為不了解而有誤解。陸委會做為兩岸政策的主管機關,對自身的期許不僅僅在於完善兩岸往來的制度化發展,更希望能夠促進兩岸人民對彼此有更深入且完整的認識,並且應該要成為推動這種互信互諒的先行者和維護者。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日(2013.12.10)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在臺北舉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五次例會,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和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擔任召集人,我方經合會首席代表卓士昭和陸方經合會首席代表高燕主談,雙方總結兩岸經濟合作取得的進展,評估ECFA早期收穫實施成效,規劃未來各項工作,並就共同關心的議題交換意見。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2013.12.1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全國商業總會「兩岸租稅協議說明會」致詞時表示,政府考量兩岸經貿往來日益密切,為提升臺商在大陸的競爭力及增加我國投資環境的吸引力,經與大陸方面溝通並達成共識,雙方同意推動「兩岸租稅協議」的簽署,以避免重複課稅,同時建立兩岸稅務合作機制、解決租稅爭議,並維護租稅公平,在經過雙方業務主管部門持續溝通,目前已有良好進展。在今年6月第九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時,雙方已表示將「兩岸租稅協議」納入第十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的協商議題,但為確保協議對我方的利益,將在獲得各界支持及國內共識後,再正式推動簽署協議。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2013.12.11)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關於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已多次表明立場態度,兩岸同胞是一家人,應當攜手維護中華民族整體利益,共同捍衛家業。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2013.12.12)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研究所共同主任孔傑榮(Jerome A. Cohen)教授時表示,針對中國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各方勿升高緊張情勢,應進行雙邊對話以解決防空識別區重疊之爭議;另在民航方面,我國參照「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建議,將航空公司所提報的飛航計畫轉報相關國家的民航主管機關,以確保飛航安全。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廿二日(2013.12.22)
 中共中央臺辦、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出席「2013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開幕致辭時表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已進入鞏固深化新階段,兩岸媒體應進一步交流與合作、善盡社會責任,加強正面客觀報導,引導兩岸民眾同心協力、共謀和平發展。並指出,推進兩岸媒體新聞交流和合作,可以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從兩岸媒體要求最強烈同時也相對容易做的事情做起。比如,兩岸新聞界交流的權威性、常態化機制要及早搭建,兩岸媒體相互採訪要更加便利,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要早日安排,兩岸媒體各領域合作要持續深化,而比較複雜的問題,雙方可以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逐步推進。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廿三日(2013.12.23)
 中共中央臺辦、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出席「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座談會」時表示,明年對臺經濟工作重點,包括:深入瞭解臺灣民眾的願望和要求,重點研究解決臺資企業轉型升級中的突出問題;落實兩岸協商成果,為兩岸經濟合作提供更加有利的機制保障;以及大力推動兩岸產業合作,加強重大項目創新合作和現代服務業合作。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廿五日(2013.12.25)
 馬英九總統接受「亞洲週刊」專訪時表示,兩岸領導人會面,仍需要創造一些條件,目前還在創造條件的過程中。我們沒有一定要將「馬習會」排除,但必須在「國家有需要」及「人民願意支持」的情況下進行,才能夠真正地解決問題,且不管到哪裡,我都是中華民國總統。總統也表示,對於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由海基會及海協會負責,目的係為服務兩岸人民,雖然在政治上很敏感,性質上是中性的,目前問題癥結在於大陸始終沒有同意「海基會派駐人員可探視在大陸監獄的臺灣人」。此倘若無法克服,兩岸互設辦事處的協議很難簽成。總統並表示,國臺辦與陸委會為主管兩岸關係的機關,雙方負責人能見面會談,這是兩岸關係進步的象徵,雙方都樂觀其成。另外,總統也針對政府對陸生的政策指出,政府的政策是主張擴大開放,因為學生的交流對雙方都有幫助,但要穩健前進,不能躁進。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廿五日(2013.12.25)
 行政院大陸委員發布新聞稿表示,兩岸領導人見面必須在適當時機、適當場合,及以適當身分才能實現。馬總統不論出席何種場合都是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陸委會評估已排除總統以政黨領導人身分見面,陸委會也認為兩岸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見面是適當的場合,政府會依照過去慣例,爭取我總統以經濟體領袖之身分出席APEC會議。陸委會表示,只要有利兩岸關係良性互動,政府都會去推動,也會審慎評估、妥適處理。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廿五日(2013.12.25)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有利於兩岸經濟合作及臺灣經濟發展,如協議不能生效實施,既不利於深化擴大兩岸經濟合作,更不利於臺灣經濟發展。另也表示,根據兩會就解決金門用水問題達成的共同意見,兩岸已舉行多次技術性協商,就建設方式、引水規模、工作規劃等深入交換意見,將會儘快做出具體安排;而關於兩岸接電的問題,如臺灣方面有需求,可以進行研究。此外,針對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希望臺灣方面能夠認真傾聽兩岸媒體界呼聲並加以研究。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卅一日(2013.12.31)
 中共中央臺辦、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5周年專文中指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符合兩岸同胞共同願望、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是一條正確的道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要始終鞏固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政治基礎,不斷深化交流合作、推進協商談判,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統部署,將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產生重要和深刻的積極影響,要始終不渝地執行中央對臺工作大政方針,堅定不移地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正確道路,不斷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