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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1年

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四日(2012.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新春記者會表示,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基礎,推動制度化協商,我們主張「一中」就是中華民國。「九二共識」就是「擱置爭議、務實協商」,具體解決小老百姓在兩岸交流上遇到的問題。兩岸政府已由過去的意識形態之爭,發展到共同協商、共同為兩岸人民解決問題。並表示,經過3年多來的實踐,和平已成為兩岸最大公約數。兩岸應繼續秉持相互尊重、正視現實、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精神,以兩岸人民福祉與利益為優先,持續透過制度化協商的有序運作,解決兩岸各項交流與人民權益問題,增進雙方瞭解、培養互信,逐步建構兩岸互利共榮環境,為臺海永久和平奠定穩固的基石。並呼籲大陸方面應該務實面對中華民國的存在,並且在各個領域,包括國際社會等相互尊重、友善對待,才能逐步累積互信,共同開創兩岸關係的永續發展。

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五日(2012.1.15)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臺商會」主席伍佛維茲(Paul Dundes Wolfowitz)及華府「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副會長包道格(Doug Paal)等學者專家訪問團一行時宣示10年內創造加入「跨太平洋經濟夥伴協定」(TPP)之條件及決心,並重申未來4年在推動兩岸關係時,會捍衛中華民國主權、臺灣的安全及人民的尊嚴。並表示,此次競選期間,許多來自大陸的學生目睹民主實踐的過程,體驗了在大陸從未見過的現象,希望透過這種自然的交流過程,讓中國大陸瞭解在華人社會民主是可能的,而且能發展到一如臺灣的程度;這將會是兩岸關係的新面向,此種經驗亦有助於他們更能欣賞臺灣的價值,並讓西方國家瞭解中華民國臺灣存在的意義,不僅是民主及經濟繁榮的國家,更將對中國大陸未來的發展產生影響。

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八日(2012.1.18)
 馬英九總統出席「國防部101年春節聯歡餐會」致詞時表示,兩岸關係的改善,包括貿易、投資與教育文化的交流,都是一種隱性的國防與安全保障,但政府還會從其它領域為臺灣海峽設定不同的防線,使對方不致思考要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兩岸爭端,這樣才符合孫子兵法所謂「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的最高境界。

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卅一日(2012.1.31)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2年大陸臺商春節團拜暨聯誼餐會」致詞時表示,3年多來,兩岸關係已有極大變化,目前ECFA後續談判刻正進行中,應儘快推動ECFA後續協議的簽署,以提升臺灣的國際競爭力。並表示,兩岸和平的結果也進一步改善我國與美、日的關係,國際咸認臺灣已是和平的締造者,而非麻煩的製造者。我們已走出一條同時與全球第一至第三大經濟體和平相處的道路。

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2012.2.1)
 馬英九總統參加「2012第20屆臺北國際書展開幕典禮」致詞時表示,兩岸進一步開放文化交流值得期待,而政府也會審慎思考未來將出版品列為兩岸文化交流協商項目之一,讓兩岸華人能透過共同文字進行交流。

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2012.2.1)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在臺協會」(AIT)理事主席薄瑞光(Raymond F. Burghardt)致詞時表示,兩岸關係與我國際關係的改善相輔相成,逐漸形成「良性循環」(virtuous cycle),這些進展符合政府一致的理念,即在中華民國憲法下,維持臺灣海峽「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框架下逐步達成,政府未來亦將在此基礎上繼續往前邁進。

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2012.2.3)
 馬英九總統出席「中華民國101年工商團體春節聯誼會」致詞時表示,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所涵蓋的貨品僅約五分之ㄧ,政府會加速腳步,並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在兩岸貿易方面,政府已決定擴大陸資來臺的項目及範圍,包括工業產品、服務業及公共建設等,同時將可望於3月份開始擴大陸客自由行城市。
 總統也表示,政府會繼續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臺灣海峽「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根據「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原則繼續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相信在此一基礎,將有助於吸引各國投資。

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七日(2012.2.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美國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Fairbank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Harvard University),發表「中華民國的民主成就,是建構兩岸關係永續和平的核心力量」專題演講中強調,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體制與臺灣社會的主流民意,是決定兩岸關係發展方向的重要基礎,臺灣人民期望與堅持捍衛臺灣主體性、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以及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未來四年,我們有責任鞏固制度化協商以及兩岸協議所獲得的成果,進一步把兩岸「不武」制度化。
 賴主委表示,目前兩岸關係的發展以及兩岸各自內部的條件等,都尚未成熟到可以協商政治及軍事議題。兩岸之間存在的政治爭議是長期性的問題,沒有短期內一蹴可幾的解決辦法,必須要逐步累積互信。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國大陸必須理解,中華民國是臺灣人民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臺灣人民在國際社會上情感與認同的依恃,面對兩岸關係的長遠發展以及推動進一步互動關係的需要,大陸方面應該務實面對與尊重中華民國及兩岸關係的現實,並且與臺灣在國際空間議題上良善互動。

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八日(2012.2.8)
 馬英九總統出席「中華語文知識庫」成果發表會致詞時表示,中國大陸主張「書簡識繁」,我方則認為應「識正書簡」。文化的事物應透過進一步交流讓彼此瞭解各自用法。兩岸應本於非政治性、以專業、文化角度看待文字,才能逐漸發展一套兩岸均能接受並通用的字彙。

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九日(2012.2.9)
 馬英九總統致函天主教教宗本篤16世,響應教宗「2012年世界和平日」文告。總統在致函中表示,他自2008年就任中華民國總統後,即戮力實踐正義與和平之理念,並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基礎,秉持「擱置爭議、共創雙贏」及對等互惠原則,積極改善海峽兩岸關係,使臺灣海峽由衝突熱點轉變成和平大道,為東亞區域和平作出貢獻。未來,將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繼續倡導「不統、不獨、不武」,維持臺海現狀,使中華民國成為和平締造者。

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九日(2012.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每一個協議簽署的過程,都是透過政府機制對機制,兩岸官員對官員面對問題。每一個協議建構出兩岸平穩平臺,就像堆積木一樣,每一個議題都是一個積木,積木更多站得更穩,兩岸之間建構的平穩關係將有更好的基礎,「這就是廣義的和平的概念」。

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廿一日(2012.2.21)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聯邦眾議員訪華團一行時表示,政府以和解取代衝突,以協商談判解決問題,已有效改善兩岸關係,使得臺灣的存在成為國際社會的一項資產,更讓臺灣的國際關係出現良性循環,未來他仍會秉持此一原則,讓中華民國繼續扮演「和平締造者」的角色。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2012.3.1)
 行政院陳冲院長在聽取金管會「兩岸金融往來成果及展望」報告後表示,黃金十年金融發展策略中已納入「以兩岸經貿為基礎,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請金管會廣泛徵詢金融業者意見,與中央銀行及陸委會共同研議推動相關措施,讓金融業者利用在兩岸均設有據點的優勢,有效結合大陸台商經貿業務,拓展兩岸金融市場發展的經營利基。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2012.3.1)
 行政院陳冲院長在聽取經濟部「執行兩岸協議之成效與展望」報告後表示,100年度ECFA早期收穫清單已為臺灣廠商節省關稅超過1.22億美元,而我方267項降稅項目並沒有明顯衝擊國內產業,並指出,我方終極目標是與各國簽定自由貿易協定(TFA)與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五日(2012.3.5)
 針對大陸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涉臺講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任委員表示:
 (一)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 並主張「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維護國家與全民利益和福祉,這是台灣社會最大的公約數。
 (二)未來,政府將秉持既定的政策目標與推動步伐,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並以「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持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穩健有序地深化兩岸各領域的交流互動,逐步增進兩岸互信,維持兩岸和平。
 (三)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兩岸的和平穩定需要兩岸共同來維護,4年來兩岸所獲致的成果也需要雙方善加珍惜,兩岸應「擱置爭議,面對現實」,務實推動互惠雙贏的兩岸關係,繼續為兩岸各自的發展與人民幸福而努力。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七日(2012.3.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兩岸進入政治談判的條件尚未成熟,「先經後政」的協商原則不會改變。並重申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條件尚未具足,目前沒有時間表。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五日(2012.3.1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記者會就大陸「平潭綜合實驗區」相關問題表示,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過程中,大陸方面非常強調「五個共同」,即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同受益。陸方在此解釋上有過度衍生「共同規劃」的概念,此部分並不代表我方整體政策上的角度。政府認為平潭實驗區應該是單純的經濟區,並沒有兩岸「共同」的概念,將來此實驗區也不會在共同的概念下去落實。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廿二日(2012.3.22)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對於兩岸關係的定位,馬總統一貫的立場是,海峽兩岸的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在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下,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意指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均屬於中華民國。馬總統的兩岸政策非常清楚,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而「一中」指的就是中華民國。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廿三日(2012.3.2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立法院針對媒體詢問時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跟憲法增修條文而訂定,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兩岸關係的稱呼就是台灣地區跟大陸地區。並強調,中華民國的大陸政策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制度化的協商;「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沒有第二種解釋。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廿五日(2012.3.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副主委表示:
 「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中的「一個中華民國」,就是政府大陸政策一貫的立場:政府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兩個地區」是中華民國憲法授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臺灣地區的定義就是「臺、澎、金、馬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則是「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的定位,在廿多年前修憲及相關立法的時候就已確定,歷經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至馬英九總統,都沒有任何改變。
 「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完全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條例的法律規定對兩岸關係現狀的描述。政府主張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近四年來兩岸已經實質進入「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現況,透過兩岸官員對官員的平等協商,建立了兩岸機關間機制對機制的聯繫,規範了兩岸交流秩序,中華民國的國家主權更加鞏固,臺灣的利益更加確保。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廿六日(2012.3.2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時指出,「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主要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律規定中對兩岸現狀的描述,也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一是台灣地區、一是大陸地區」,台灣地區是指台、澎、金、馬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它地區,大陸地區則是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這樣的定位歷經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至馬英九總統都沒有改變。兩岸關係是循序漸進的,且遵循「先經後政」原則,若要進行兩岸政治談判,政府立場很清楚,必須是「國內有共識,兩岸有互信」。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廿七日(2012.3.27)
 馬英九總統接見「2049計畫研究所」訪華團團長阿米塔吉(Richard Armitage)等一行時表示,政府大陸政策是在憲法之架構下,主張「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政策」,並積極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目前臺海已綻露和平曙光,雙方緊張情勢亦大幅減緩。除兩岸關係改善外,臺灣的國際地位近年來亦有顯著提升,尤其在美方與國際友邦支持下,三年前臺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促使我國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之關係愈發密切。未來我國政府除繼續追求兩岸和平與繁榮、改善臺美關係,避免在區域經濟整合過程中遭邊緣化,也將在10年內創造充分條件以加入TPP,達成邁向區域經濟整合的目標。

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卅日(2012.3.30)
 馬英九總統在接見博鰲代表團成員時強調,面對國際經濟情勢的挑戰,政府應持續規劃如何進一步促進兩岸合作,加速ECFA後續協商,並強化與其他貿易夥伴的互動及合作,以期在十年內加入「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

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一日(2012.4.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宣布,有關大陸旅客來台個人旅遊第二批開放試點城市,將在今年內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先開放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及成都6個城市,並於4月28日啟動;第二階段再開放濟南、西安、福州、深圳4個城市,並於今年內儘早啟動。

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五日(2012.4.5)
 馬英九總統接見歐洲議會訪華團時表示,政府與中國大陸前年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後,零關稅貨品項目覆蓋率已由14%增至今年的94%,台灣在國際經濟舞台上更為活躍,例如已與日本簽訂60年來第一個投資協議,亦正與新加坡及紐西蘭等國家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政府將會積極利用此一機會,擴大與世界主要貿易夥伴的交流。

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二日(2012.4.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顯示,7成民眾支持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以「不統、不獨、不武」的原則,維持台海現狀;並有7成1的民眾支持政府持續透過制度化協商來處理兩岸交流問題。對於陸客自由行政策,高達7成2的民眾認為政府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自由行,有助台灣的經濟發展;並有近7成(68.2%)的民眾支持政府推動陸客來台自由行政策。另主張「廣義維持現狀」的民眾仍占大多數(86.2%),維持相當的穩定性。

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四日(2012.4.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出席「台中文創產業與陸客自由行」座談會時表示, ECFA可以處理文創產業的市場准入,現在兩岸正努力進行ECFA的後續協商,希望為本土業者爭取利益。此外,兩岸智財權協議已為臺灣文創產業,在中國大陸及網路上的權利保護開啟了第一步,而政府制定政策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能透過觀光資產獲利。

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七日(2012.4.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表示,根據學術機構長期的民調顯示,馬總統主張維持現狀的大陸政策,近4年來一直獲得平均8成5以上台灣民眾穩定的支持,亦有7成民眾支持制度化協商,顯示政府的大陸政策確實符合民意的脈動與台灣社會的普遍期待。最近一次陸委會委託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所做的民調結果,也印證了馬總統強調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臺海現狀的主張,獲得86.2%民眾的支持,這個堅定的支持力量是政府面對大陸,推動兩岸關係時的最重要後盾。此一深厚的民意支持,是兩岸間未來進一步鞏固制度化協商成效,深化兩岸交流時最重要的資產,也是兩岸深化互信的一個關鍵環結。

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八日(2012.4.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宣布,有關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雙方已各自公布受理及審查對方經貿團體申請設立辦事機構的相關法規,讓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得以落實,對於提供雙方企業投資與貿易相關服務,並增進兩岸經貿關係良性互動,深具正面意義。

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廿日(2012.4.20)
 馬英九總統在「人權.未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發表記者會表示,兩岸拉近距離,人權保障是重要指標。政府對大陸的人權始終關切,未來兩岸在協商相關協議時,政府都會站在人權保障的立場,與對岸溝通。

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廿八日(2012.4.28)
 馬英九總統出席「兩岸青年論壇」時表示,兩岸的發展要謀取永久的和平,一定要從年輕一代開始,年輕人若能在生命較早的階段建立友誼,對兩岸的和平發展必定極有助益。臺灣已有眾多年輕學子赴大陸就讀,大陸交換生來臺亦有相當人數,為規劃大陸全修生來臺就讀,政府於兩年前完成修法工作,去年開始正式招生,教育部今年亦將全面檢討「三限六不」規定,期能進一步放寬。

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卅日(2012.4.30)
 對於大陸人權律師陳光誠事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
 一、我們呼籲大陸方面對於其社會內部維護人民權益、伸張法律正義並照顧弱勢族群的維權人士,應以理性、和平方式對待。並且應正視這些維權個案,其實背後代表著為數不少的人民在法律執行過程所遭受權益的侵害及所發出的呼聲與訴求。
 二、司法正義與人權保障,為全球理念及核心價值,大陸唯有進行政治改革,才能帶給人民更好的生活環境、更多的正義與保障。政府將持續關注事件發展及後續情形。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三日(2012.5.3)
 馬英九總統接見參加「共創兩岸和平紅利論壇」之大陸企業人士時致詞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獲致和平繁榮的成果,增加我參與國際活動的空間,形成兩岸關係與國際參與兩者間的良性循環。並表示兩岸有許多議題仍須繼續協商,若雙方都能秉持「和平、理性、互惠」的態度來面對,相信對兩岸關係定有正面助益。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四日(2012.5.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
 一、依中華民國憲法授權制定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明定中華民國區分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臺灣地區就是「臺、澎、金、馬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則是「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此一憲法定位,在廿年前李登輝總統主導修憲及相關立法的時候就已確定,歷經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三位總統,迄今都沒有任何改變。「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完全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條例的法律基礎下的闡述,充分彰顯中華民國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
 二、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並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兩岸互動下,堅持「對等、尊嚴、互惠」的原則,建構長期、穩定、制度化的兩岸關係。政府也將在過去四年所建構的堅實基礎上,繼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六日(2012.5.16)
 針對大陸國臺辦發言人對兩岸關係相關發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
 一、建構兩岸良性互動更穩固堅實的基礎,邁向雙贏的兩岸關係,應是兩岸共同一致的目標,雙方應保持善意與相互理解的良好氛圍,繼續為兩岸各自的發展與人民幸福而努力。
 二、新聞自由是民主法治的根基,大陸地方政府透過媒體以置入性行銷方式在台灣進行政策宣傳,侵害新聞自由,只要涉及違反法令,政府必須持依法行政的原則,依法處理。
 三、政府仍將依循「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以推動有利國家發展與提升民生福祉之協商議題為優先考量,目前兩岸政治協商的內外部條件均未成熟。此外,我們認為此類人權議題的交流也是兩岸多元化互動的一環,兩岸應共同促成兩岸在人權議題上的相互交流。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七日(2012.5.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辦理之民調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70%的民眾支持政府未來4年持續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以「不統、不獨、不武」的原則,維持臺海現狀;同時,有66%民眾認同制度化協商有助於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另有62%的民眾支持政府優先推動經濟議題的協商,以後再談其他領域議題的作法。此外,有高達70%以上民眾認為,在兩岸交流過程中,臺灣的自由民主價值對大陸具有正面影響;另有67%的民眾同意,在對等尊嚴原則下,兩岸共同參加國際組織或活動,可以建立兩岸良性互動。至於第八次「江陳會談」的協商議題,分別有近7成(69.1%)與7成8(78.8%)的民眾贊同政府就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海關合作進行協商並簽署協議。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八日(2012.5.18)
 馬英九總統出席「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公廳落成啟用典禮」時表示,政府未來將朝檢討與修正法規、互設機構,並擴大兩岸交流項目而努力,並依據「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來推動。並強調,政府的兩岸政策係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海峽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廿日(2012.5.20)
 馬英九總統發表就職演說時表示,國家安全是中華民國生存的關鍵,以兩岸和解實現臺海和平、以活路外交拓展國際空間、以國防武力嚇阻外來威脅,是確保臺灣安全的鐵三角,必須同等重視、平衡發展。
 鐵三角的第一個角,就是以兩岸和解實現臺海和平。四年來,政府堅持「對等、尊嚴、互惠」的理念,「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恢復兩岸制度化協商,簽署16項協議,實現兩岸和解。中華民國憲法是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最高指導原則;兩岸政策必須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而我們所說的「一中」,當然就是中華民國。依據憲法,中華民國領土主權涵蓋臺灣與大陸,目前政府的統治權僅及於臺、澎、金、馬。換言之,二十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這是最理性務實的定位,也是中華民國長遠發展,保障安全的憑藉。兩岸之間應該要正視這個現實,求同存異,建立「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共識。
 鐵三角的第二個角,就是以活路外交拓展國際空間並增加國際貢獻。過去四年,事實證明,兩岸關係的進展與我們國際空間的擴大可以相輔相成。未來,我們要擴大參與國際組織,包括氣候變遷、民航安全等聯合國專門機構的相關活動,也希望在國際非政府組織中,兩岸能彼此包容、相互協助。
 鐵三角的第三個角,就是以國防武力嚇阻外來威脅。擁有適當的防衛力量,讓政府與人民更有信心與意願,繼續穩健發展兩岸關係。未來,我們仍將向外採購無法自製的防衛性武器,同時強化中華民國與周邊各國關係,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推動、建立制度化的戰略對話合作管道,以捍衛中華民國主權與保障臺灣安全,並對區域和平作出積極貢獻。
 過去四年,我們依循「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推動兩岸交流,不論是在經貿、交通、衛生、文化、教育、司法、金融等各方面,都創下歷史新高的紀錄。未來四年,兩岸要開拓新的合作領域,繼續鞏固和平、擴大繁榮、深化互信。也期盼兩岸民間團體在民主、人權、法治、公民社會等領域,有更多機會交流與對話,為兩岸和平發展創造更有利的環境。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也都同樣尊崇國父孫中山先生。我們不能忘記國父「天下為公」的理念,以及自由、民主、均富的建國理想。衷心期盼中國大陸的政治參與逐步開放,人權與法治日漸完善,公民社會自主成長,以進一步縮短兩岸人民的心理距離。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廿日(2012.5.20)
 馬英九總統在「第13任總統、副總統就職中外記者會」致詞時表示,兩岸關係的推動係以「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為原則,雙方迄今所簽署的16項協議,均屬兩岸和解制度化的一部分,因此目前並無與中國大陸討論和平協議議題的迫切性。總統也重申,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於「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根據過去4年的經驗,此乃可行之路,且目前兩岸關係發展現狀已獲多數人民支持,政府未來仍將持續推動「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政策,創造兩岸和平紅利,絕不會傷害中華民國的主權或臺灣的安全。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廿一日(2012.5.2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緹南(Ileana Ros-Lehtinen)所率領的美國眾議員訪華團時指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並將持續推動「兩岸和解實現臺海和平」。並強調,兩岸協商之基礎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未來,政府將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之原則,進一步推展兩岸之協商與談判,以增進兩岸各自的繁榮發展、維護中華民國的主權尊嚴及兩岸人民幸福為依歸。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廿二日(2012.5.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表示,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揭示「中華民國憲法對兩岸定位為『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外界不應簡化為「一國兩區」。「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完全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兩岸現況的定義,充分彰顯中華民國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此一定位,20年來歷經中華民國3位總統從未改變,有其穩定性與延續性。中國大陸必須坦然面對中華民國存在的現實及臺海現狀,唯有暫時擱置主權爭議,才能務實解決問題,為兩岸人民謀求更多的福祉。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廿四日(2012.5.24)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2年「國際比較法學會」致詞時表示,政府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原則,在既有的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此係奠基於「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概念,而這概念係受到德國經驗的啟發,東德與西德的關係主要係依據1972年的基礎條約,雙方以「統治高權」(hoheitsgewalt)一詞取代了「主權」(souveranitaet),並區隔了主權(sovereignty)與治權(governing authority)等概念。政府於1991年修改憲法,將兩岸區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同時也特別制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議題;其中,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則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政府以此定義推動兩岸交流,雙方之互動既非國際關係、亦非國內關係。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卅日(2012.5.30)
 針對大陸國臺辦發言人對馬總統就職演說之相關發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總統就職演說所揭示的「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完全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兩岸現況的定義。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兩岸關係是一種特殊關係,是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關係。「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則是對兩岸現狀最好的解釋,也是雙方正視現實、擱置爭議及促進和平的最好方法。

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卅一日(2012.5.31)
 馬英九總統接見參加「2012年亞洲法治研討會—各國法制現況」與會學者時強調,政府係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將兩岸關係定位為「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並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此基礎與過去20年來與中國大陸達成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乃互為表裡的理論;經過過去4年多的實踐,除印證上述做法的可行性,亦大幅增加我對外關係的發展空間。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2012.6.1)
 馬英九總統接受英國「路透社」(Reuters)專訪時表示,在過去四年中兩岸經濟關係最重要的就是簽訂「兩岸經濟協議」(ECFA),現在雙方非常積極就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經濟合作,以及投資保障與爭端解決等方面,做進一步協商,在未來一兩年中這些議題會成為雙方經濟活動的主要部分。雙方發展原則是「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在此程序或節奏下進行,能獲得最大的成功。
 總統表示,我們長期以來關心中國大陸的人權問題,目前有100多萬的臺灣人在大陸工作、就學及經商,因此他們的權益也要受到保障,例如最近與中國大陸談判的「投資保障協議」,其中就包含一些有關個人安全及自由的保障。為兩岸在這方面還有一些差距,如果能夠縮短,就能有效縮短兩岸人民的心理距離。總統也表示,兩岸現階段雖歷經四年的發展取得一些成果,但更重要的是要讓此變成一種常態及長久的現象,這才是對兩岸人民最有利的狀態。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日(2012.6.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任委員,在歐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發表演說時表示,過去4年,依循「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兩岸兩會已舉行7次「江陳會談」並完成簽署16項協議,及達成1項共識,為保障臺灣人民權益福祉、促進臺灣經濟發展與兩岸交流制度化奠定穩健基石。未來兩岸並將儘速積極展開ECFA後續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及爭端解決等議題,以及ECFA中「經濟合作」等事項之協商。並表示,展望未來兩岸關係發展,臺灣主流民意是決定兩岸關係發展方向的重要基礎,大陸應務實面對中華民國存在的現實,並與臺灣在國際空間議題上良善互動。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三日(2012.6.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六四事件」23周年發表聲明表示,中國大陸應該務實地將「以人民為主」做為治理的核心理念,並展現決心、智慧與寬容,誠懇面對「六四事件」的歷史事實與對民主人權發展的重要啟示,在既有的改革開放經驗及基礎上,進一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以提升人民權益福祉。並表示,民主的真諦即為「以人民為主」,大陸方面應嚴肅思考透過民主、和平的機制與方法,去處理制度面的問題,並且進一步關注人民追求社會公平與人權自由的價值與理念;對「六四事件」的重新省思,正是中國大陸展現政治體制改革決心的重要指標。
 陸委會指出,四年來兩岸關係穩健、有序地發展,尤其透過在經濟、文化與社會領域的交流,以及雙方已簽署的協議內涵,實際上已經充分反映了臺灣對「尊重人權,以民為主」理念的實踐,相信對大陸也會產生相互觀摩、借鑑的作用與實益。目前正值中國大陸進行權力交替、擘劃未來大政的關鍵時刻,衷心期盼中國大陸在既有基礎上推動政治體制改革,具體回應各方對其保障人權、建立真正公民社會的期待,如此將有助於兩岸的健康互動。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四日(2012.6.4)
 「六四」天安門事件23週年,馬英九總統發表「六四感言」表示,推動民主改革,有助於大陸內部穩定。大陸當局若能在經濟高速成長下採取配套的政治改革,將可有效因應大陸中產階級崛起、民間力量茁壯後出現的各種改革呼聲。如果大陸當局順勢而為,擴大政治參與、完善人權保護、善待異議人士,相信不僅能回應人民對改革的期待,也將有助於大陸持久的政治穩定。並強調,兩岸在民主人權方面仍存有差異,這種差異將是兩岸深度交往必須克服的困難。深切期待大陸的民主人權能有進展,未來兩岸可以在中華文化的基礎上,透過民間團體開展民主治理、人權維護等領域的交流對話。我們會持續對大陸民主人權的發展保持善意的關心,這也是縮短兩岸人民心理距離最有效的途徑。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九日(2012.6.19)
 馬英九總統接見「聯合國學術系統理事會」(ACUNS)候任會長威廉斯(Abiodun Williams)等一行時表示,兩岸關係的不穩定係臺灣於國際間遭遇困難的最大來源,因此自他就任總統以來,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之現狀,並在「九二共識」與「一中各表」之基礎上,積極尋求兩岸和平發展,改善與中國大陸的關係,目前兩岸緊張情勢已大幅降低,雙方交流往來亦相當密切。
 總統強調,兩岸關係與國際關係間互為良性循環,意即當我們在國際上被孤立之情況有所改善,我國人將有更高意願及信心來深化兩岸關係。展望未來,期盼兩岸關係能持續朝向和平發展,為區域及雙方人民創造更多穩定及幸福。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廿五日(2012.6.25)
 馬英九總統出席「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公廳落成啟用典禮」時表示, 政府的兩岸政策係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海峽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包括「對等、尊嚴、互惠」、「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等協商原則,都不會有所變動,這是一個穩定的架構,可以帶來和平與繁榮,政府一定會堅持下去。並表示,政府未來將朝檢討與修正法規、互設機構,並擴大雙方交流項目而努力。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廿五日(2012.6.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出席「2012大陸臺商端午節座談聯誼活動」時表示,經過政府不斷的努力,現階段的兩岸關係是60多年來最好的,過去四年間,兩岸完成16項協議、1項共識,建立「機制對機制」、「官員對官員」直接對話的制度化協商管道,有效率地溝通和解決很多問題。依據民調,持續有超過七成以上的民眾,支持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做法。目前兩岸雙方都有共識,將以ECFA後續協議為優先協商議題,並規劃在第八次「江陳會談」簽署兩岸投保協議及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期望藉由這二項協議的簽署,為快速完成其他後續協議的協商及簽署營造良好條件。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廿六日(2012.6.26)
 馬英九總統主持「101年下半年陸海空軍將官晉任布達暨授階典禮」時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灣海峽「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並提出國安鐵三角的概念,將「以兩岸和解實踐海峽和平」、「以活路外交推展國際空間」、「以國防武力嚇阻外來威脅」做為國家安全的重要支柱。並表示,鐵三角的第一個角就是兩岸和解制度化,政府在兩岸關係的策略是以和解消弭衝突、以協商取代對抗,堅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方式來推動兩岸關係。

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二日(2012.7.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政府現階段處理釣魚台列嶼問題的基本立場為「堅決主張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以和平理性方式解決,不與中國大陸共同處理」。政府已明確表達釣魚台是中華民國的主權範圍,也是我們的領土。至於南海議題,外交部也表達「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立場。

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七日(2012.7.17)
 馬英九總統接見「中美洲議會」(PARLACEN)議長畢察多(Manolo Pichardo)訪問團時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在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同時,我對外關係亦因此有所轉變,不再與中國大陸在國際上為爭取邦交國而惡鬥、虛耗,使得我國與各邦交國之邦誼均相當穩固。
 總統也說明,在不影響雙方邦誼之前提下,我國並不反對邦交國與中國大陸發展非官方的經貿關係。尤其過去四年來政府積極推動「活路外交」政策,一方面改善兩岸關係、降低台海緊張情勢,另方面與各邦交國之邦誼亦順利發展,使得兩岸關係與國際關係形成良性循環。

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七日(2012.7.17)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猶他州前州長洪博培(Jon Huntsman)伉儷時強調,希望兩岸民間團體能夠進行民主與人權的對話,因為兩岸交流不應僅限於貿易、投資與文化等層面,亦應包含民主與人權等領域。總統強調,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做為基礎,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經過4年多的努力,除降低兩岸緊張情勢、促進雙方的瞭解與互信,同時也改善了我與美國、日本及歐盟的關係。

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廿六日(2012.7.26)
 馬英九總統接見參加「第8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代表團時表示,政府秉持「對等、尊嚴、互惠」的理念及「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推動兩岸交流,成果已逐漸展現。政府推動兩岸關係,係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而所謂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總統說,「一個中國」的涵義即為「九二共識」的基礎,20年前的8月1日,「國家統一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該涵義其實即蘊含「一中各表」之意--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是雙方所賦予的意義不同,這也是之後兩岸關係能有效推動的重要基礎。

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廿九日(2012.7.29)
 針對「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的共同意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
 一、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現階段政府大陸政策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並以「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推動擴展兩岸各面向的交流,增進兩岸民眾的民生福祉。我們也將持續秉持「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推動兩岸關係。我們認為,只有正視現實、求同存異,建立「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共識,才能讓兩岸關係行穩致遠。
 二、 為了兩岸關係可長可久的發展,政府將依據「黃金十年、和平兩岸」的國家願景,推動深化兩岸交流與協商,並鼓勵兩岸民間團體在民主、人權、法治、公民社會等領域,開展各項交流與對話,增進雙方社會的相互瞭解,以增進兩岸民眾間的互信基礎。
 三、 有尊嚴參與國際社會是台灣民眾及國內不分朝野的共識,未來我們將持續擴大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並期待兩岸能在國際社會中相互尊重、友善對待。
 四、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為兩岸政黨間的民間交流活動,已行之有年;政府對於各類兩岸民間團體進行交流活動所提出的意見,只要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符合國家發展需要,都會加以瞭解參考。

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卅日(2012.7.3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兩岸投保協議宣傳短片-攀岩篇首映發表會上指出,兩岸投保協議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完整版圖中的一部分,由兩岸透過政府間的協商,將雙方投資人關切的投資權益,加以制度化的規範及保障並建立多元化的投資糾紛解決機制。

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卅日(2012.7.3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副主委發表聲明表示,兩岸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制度化協商,「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是我們一貫的立場」。儘管中國大陸有特定政策方向,但政府積極捍衛國家與人民應有的權益,4年來一吋也沒有退讓;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獲得國內民眾及國際社會支持。未來政府仍將在這項基礎上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在兩岸交流、協商及參與國際事務上,繼續爭取台灣應有的權利。

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九日(2012.8.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陸委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於接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等協商代表團一行時表示,「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是ECFA的重要支柱,對兩岸正在商談的其他ECFA後續協議,是很好的鼓舞與示範。兩岸在制度化協商的軌道上,再次合作,穩健地向前邁進,是走向兩岸和解的有效方法。賴主委並肯定四年多來,兩岸雙方面對民生具體議題展現了務實態度,讓制度化協商的成果可以普及民眾生活,讓民眾感受深刻,兩岸互信就會更往前邁進。另針對臺灣民眾關切、希望大陸主動撤除對臺的武力佈署,賴主委重申政府立場,並強調,臺灣民眾在安全與軍事威脅方面的疑慮並沒有真正消除,這對於兩岸關係發展進一步的提昇,雙方交流邁開更大的步伐,具有關鍵性的影響。期待雙方站在兩岸關係如何長遠更好發展的制高點上,思考共同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日(2012.8.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陸委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偕同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等人向行政院陳冲院長呈送「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二項協議文本時表示,第八次「江陳會談」協商議題攸關臺灣經濟發展、兩岸經貿健康互動及擴大ECFA效益,並表示,本次簽署的兩項協議不涉及修法,將依照兩岸條例第5條的規定,函送立法院備查。協議生效後,雙方主管機關將依照兩項協議有關聯繫機制事項之規定,積極展開各項準備工作,儘早落實協議成效。
 行政院長陳冲在聽取第八次江陳會談協商代表團報告會談成果後表示,「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兩項協議的簽署僅是第一步,關鍵仍在於協議能否有效執行與落實,請相關機關儘速完成協議的生效程序,及早啟動協議所規範的聯繫管道等相關工作機制。

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六日(2012.8.16)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東亞安全學者專家訪問團時表示,政府積極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穩定臺灣海峽情勢,目前來臺的中國大陸訪客迄今累計超過400萬人次,在臺就讀的中國大陸交換生及正式生去年超過1萬人,而我人民至中國大陸旅遊的人數則每年約有600萬人次,兩岸人民交流的密切程度前所未見。並強調,政府秉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

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九日(2012.8.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任委員應邀參加「全美臺灣同鄉聯誼會」第35屆年會時指出,4年多來,政府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和平現狀,堅持「對等、尊嚴、互惠」理念,以及「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務實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和交流。 4年多來兩岸完成18項協議,強化兩岸間協商對話、共同處理問題的機制,也建立「機制對機制」、「官員對官員」的協商模式。
 劉副主委強調,展望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民意是最重要的驅動力量;掌握民意趨勢,才能穩健地推動兩岸關係。未來,政府將繼續依循主流民意,持續推動兩岸交流與協商,並在兩岸協議的基礎上深化互信與合作。

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九日(2012.8.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任委員出席北加州臺灣工商會研習班致詞時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穩健推動大陸政策,兩岸協商是「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政策的具體實踐,導引兩岸關係朝向正面發展。過去4年多來,政府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作為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的重要基礎,為保障臺灣人民權益福祉、促進臺灣經濟發展與兩岸交流制度化奠定穩健基石。劉副主委也表示,「和平」與「發展」已成為兩岸互動的核心共識和價值,未來仍須經由兩岸交流與協商繼續深化兩岸合作與互信。在此過程中,臺灣主流民意是決定兩岸關係發展方向的重要基礎,大陸應務實面對中華民國存在的現實,並與臺灣在國際空間議題上良善互動。

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廿日(2012.8.20)
 馬英九總統接受「日本放送協會」(NHK)專訪時表示,我國一貫立場為釣魚臺係中華民國領土,是臺灣的附屬島嶼,我們的主張就是「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也就是說,可以擱置爭議,以和平及互惠的方式共同開發。因此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主要希望相關各方都能自制,降低緊張並擱置爭議,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我們也不會和中國大陸合作處理釣魚臺問題。

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廿九日(2012.8.29)
 馬英九總統接見國立政治大學「哈佛亞洲暨國際關係計畫」2012亞洲會議代表團時表示,政府秉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以「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經後政」之順序,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目前我方已與中國大陸簽署包括「兩岸經濟協議」(ECFA),以及日前完成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等18項協議,隨著兩岸關係改善,我與美、日及歐盟等國家的關係也有所進展。總統期許兩岸能持續溝通對話,以創造兩岸與國際社會的「三贏」結果。

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卅一日(2012.8.3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例行性民調結果顯示,有高達7成2(72.5%)民眾支持政府持續透過制度化協商機制,處理兩岸交流問題。對於4年來,兩岸共舉行8次「江陳會談」,簽署18項協議,多數(58.4%)民眾認為有助於臺灣整體發展。另有67.7%的民眾認為這次簽署「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有助於兩岸貿易合作。本次調查結果也顯示,有71.3%的民眾贊成兩會互設辦事處,為兩岸民眾提供服務與協助。

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三日(2012.9.3)
 馬英九總統出席「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成立暨第45期外交領事人員結業典禮」時表示,政府過去4年來推動「活路外交」政策,依循「尊嚴、自主、務實、靈活」的理念走出一條外交活路,不僅提升國家地位與尊嚴,更取得豐碩的外交成果;臺灣不再與中國大陸為了爭奪邦交國或加入國際組織而惡性競爭,國際空間也隨之擴大。並積極推動兩岸關係的和解,在「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前提下,兩岸4年來共簽署18項協議。

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五日(2012.9.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於歐洲議會以「穩健的步調、開闊的視野:中華民國大陸政策的成功關鍵」致詞時表示,馬總統的大陸政策與其所獲得的成就,積極促成臺灣和中國大陸建構新的互動模式,開創兩岸和平穩定大局。在捍衛臺灣主體性及堅守民主生活方式的同時,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的發展,已是臺灣社會最大的共識。面對中國大陸,我們秉持「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擱置爭議、務實協商」的原則,兩岸的政府官員務實協商,並且透過所簽署的協議,建立兩岸政府間「機制對機制」的平台。

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六日(2012.9.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賴幸媛主任委員出席歐亞關係研究中心(EU-ASIA Center)、國際關係暨對話基金會(FRIDE)舉辦的研討會發表時強調,馬總統的大陸政策與其所獲得的成就,已積極促成臺灣和中國大陸建構新的互動模式,開創兩岸和平穩定大局,為臺海和平打造不可逆轉的堅實基礎。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創造了海峽兩岸穩定的經貿形勢,有助於歐盟與亞洲進行區域經貿活動。中華民國政府的大陸政策成功地為兩岸經貿交流創造了穩定的環境,加上臺歐盟經濟合作的緊密關係,將有助於歐洲各國進一步開展在亞洲的經濟活動。未來中華民國政府也將堅定過去的立場,持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為亞太區域和平發展做出更多的貢獻,也為歐亞關係的發展,鋪陳更美好的明天。

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2012.9.7)
 馬英九總統視察彭佳嶼並發表談話時表示,釣魚臺列嶼自明朝開始就是臺灣的附屬島嶼,我們爭取釣魚臺是為了我們的漁民,爭取百年來傳統漁場的固有權益。更重要的是尋求一個務實而具體的方式來解決爭議。所以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就是將釣魚臺列嶼爭議處理主張,即「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予以具體化。其方式分成兩個階段來推動,第一階段從「和平對話、互惠協商」開始,最後達成「資源共享、合作開發」。至於如何具體落實上述兩階段,我提出從「三組雙邊對話」到「一組三邊協商」,其基本概念即國家主權無法分割,但天然資源可以分享。如果各方都有共識地擱置主權爭議,再以和平合作的精神探討共同開發的可行性,如此就能逐漸達成資源共享的目標。
 總統表示,各方可先從三組雙邊對話開始,即臺灣與日本、臺灣與中國大陸、日本與中國大陸。有了共識之後,再逐步走向三邊共同協商。目前日本與大陸有漁業及石油的雙邊協議,我國與日本有漁業協定的談判,兩岸在臺灣海峽早有油氣合作探勘及海上救難的合作;這些現存的雙邊互動機制,雖不盡順利,有的甚至徒具形式,但都可以用來做為擴大合作的基礎,踏出第一步。

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2012.9.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於倫敦大學亞非學院「以制度化協商,推動臺海和平:以臺灣的核心價值,引領兩岸關係」為題致詞時指出:臺灣的民主制度,保障了臺灣人民持續監督政府的權利。透過推動大陸政策,臺灣正在用她的生活方式與民主制度,和變動中的大陸互動,臺灣的民主改革經驗與價值,將是大陸政治、社會及經濟變革的重要參考模式,臺灣的民主發展,也逐漸成為引領兩岸關係發展的關鍵力量。賴主委同時表示,國防安全是兩岸關係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石。中華民國政府從未輕忽對岸的軍事威脅,一方面透過兩岸協商、對話與交流,積極改善兩岸關係,以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的現狀,另一方面,我們的政府有自我防衛的堅定決心和準備,積極向美國採購防禦性軍備。臺灣唯有建構「固若磐石」之自我防衛的國防武力,達成嚇阻威脅、預防戰爭之目標,才能真正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確保國家生存發展。

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2012.9.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現階段政府大陸政策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四年多來,兩岸制度化協商穩健有序運作,兩岸兩會的八次高層會談所簽署的18項協議,增進雙方的相互理解,並逐步建構互信基礎,已讓兩岸關係建立了和平穩定的發展架構。
 陸委會強調,政府大陸政策的目標,就是要維持臺海的穩定,促進區域的和平。對於兩岸關係未來的發展,將持續秉持「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並優先處理經貿、攸關兩岸民生福祉及交流秩序等議題。只有正視兩岸現實,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原則下,以及深化互信、理解及尊重民意的基礎,才能讓兩岸關係行穩致遠。

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四日(2012.9.14)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布魯金斯研究院」東北亞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卜睿哲(Richard Bush)時強調,我國不承認日本政府將釣魚臺列嶼「國有化」行動,儘管日方表示此舉不會影響臺灣漁民捕魚權利,但唯有臺灣漁民作業不再受到影響,才能看出日本誠意。並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希望相關各方擱置主權爭議,共同開發與分享資源;儘管國家主權無法分割,但天然資源可以分享。以和平合作方式解決國際爭端是政府既定政策,我們也會努力達成此一目標。

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廿四日(2012.9.24)
 馬英九總統接見英國國會上議院副議長兼臺英國會小組共同主席福克納(Lord Faulkner)勳爵訪華團一行時表示,我國一向主張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並堅持「國家主權無法分割,但天然資源可以分享」立場,他更於8月5日特別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希望相關各方均能同時擱置主權爭議,並共同開發東海資源。任何國際爭端均應避免使用武力解決,以免緊張情勢不斷升高,因此他特別提出「三組雙邊對話」概念,希望就漁業、礦業及相關海域等議題,分別以「臺、中」、「臺、日」及「中、日」等雙邊一組方式進行對話,並待各組產生結論後,再透過「一組三邊」方式進行協商。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三日(2012.10.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立院業務報告並備詢時表示,將優先推動大陸學生納入健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以及拓展兩岸經貿與文教交流等重大政策,以進一步強兩岸關係發展。
 王主委並進一步說明,考量公平及人道,以及大陸學生大多數屬年輕族群,健保醫療支出相對較少,反而有利健保財務,希望考慮將大陸學生納入健保。而推動陸生來臺就學,也可增加兩岸青年的互相瞭解,在臺灣完成學業的陸生也會進一步將臺灣自由民主、公民社會的價值觀帶到大陸,對兩岸關係有益。此外,陸委會未來的施政方向還包括,強化兩岸政策規劃、持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通盤檢討兩岸條例及交流法規、擴大兩岸文教交流、加強與港澳交流合作等。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八日(2012.10.8)
 馬英九總統出席「世界客屬總會」舉辦的「2012世界和平大會」時表示,目前兩岸雙方已在尊嚴、平等、互惠基礎上簽訂18項協議、達成2項共識,並簽署3項合作備忘錄,在建構兩岸關係制度化及正常化方面,已由「點」、「線」擴充至「面」的和平網絡發展,以此因應雙方每年合計超過700萬人次交流的需求,並確保兩岸人民的權益。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日(2012.10.10)
 馬英九總統出席「中華民國中樞暨各界慶祝101年國慶大會」,以「不畏艱險‧攜手向前」為題發表演說時表示,我國領土不容侵犯,主權不能動搖。從歷史、地理或國際法來看,釣魚臺列嶼是中華民國的領土、臺灣的附屬島嶼。對於釣魚臺列嶼的爭議,我們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主張相關各方同時擱置爭議,展開對話。我們以「捍衛主權漁權,和平處理爭議,共同開發資源」作為努力的目標;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南海。
 總統也表示,四年多來,政府已經與大陸簽訂了18項協議,達成兩項共識,讓民眾獲得實質的利益。未來我們仍會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基礎,持續擴大兩岸交流。我們將通盤檢討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儘速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以照顧兩岸廠商、學生,服務兩岸人民。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一日(2012.10.11)
 馬英九總統接見國防大學遠朋班101年「高階將領班」學員及眷屬時表示,政府積極改善與中國大陸關係,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理念,並在「九二共識」及「一中各表」之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目前已取得實質成果,與對岸共簽署18項協議及達成2項共識,讓臺灣海峽變成和平大道,並共創和平繁榮之前景,此對區域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國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係「兩岸的和解」及「和解的制度化」,進而促使雙方願意以和平方式消弭歧見,且任何一方若片面改變現狀,均會面臨高昂代價,此亦為區域和平最重要之基礎。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一日(2012.10.11)
 行政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陸生將比照僑外生納入健保,函請立法院審議。未來陸生來臺就學居留6個月以上,就可加保,扣除政府補助後,每月保費749元,在臺陸生約1800人將受惠。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六日(2012.10.1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外籍生與僑生均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政府係基於公平性及人道關懷考量,規劃來臺就學之大陸學生比照外籍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
 陸委會表示,政府開放招收陸生,係著眼於高等教育多元化、國際化與臺灣競爭力,以及兩岸關係持續的和平發展。高等教育國際化是世界的趨勢,隨著全球高等教育市場的擴張,以及日趨激烈的人才競爭,境外學生的市場除了經濟效益外,還同時帶給留學國家重要的學術、社會、文化、及政治效益。因此,對於陸生來臺就學政策,亦應回歸多元化、國際化的脈絡,招收陸生不僅是消極的為了填補生源,更是積極的與各國競逐優秀陸生,讓兩岸學生在自由民主的大環境中,一同學習競爭與合作。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八日(2012.11.8)
 馬英九總統接受「亞洲週刊」專訪時表示,未來要推動的兩岸政策,包括:擴大並深化兩岸交流;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全面檢討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三項工作。尤其是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方面,目前陸委會正進行規畫,雙方將儘速就此議題進行討論,另全面翻修「兩岸人民關係例、目前已近完成,屆時將送立法院。此外,在「擴大與深化兩岸交流」部分,其中一項有關兩岸教育方面的交流,我們希望未來在正式學生或交換生,人數都能增加。
 總統表示,簽署和平協議一定是因為之前有戰爭,從停火、停戰到和平協議,對兩岸來說,這階段早就過去。目前兩岸已簽署的協議有18項,每一項的基礎都是和平,所以商簽和平協議不是最優先的。並認為和平的目標是不變的,雙方共榮的目標也不會變,但是否需要這樣的形式,還有商榷的餘地。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八日(2012.11.8)
 行政院院會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大陸配偶最快四年可取得身分證。行政院長陳冲表示,這次修法展現政府保障移民人權,維護憲法平等權的決心;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請陸委會及內政部向立法院溝通說明,爭取支持。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八日(2012.11.8)
 針對中共召開「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維持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符合雙方共同利益,臺海和平需要雙方共同來維護。希望未來雙方能繼續秉持「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原則,務實推動和平、互利、共榮的兩岸關係,持續深化互信,相互釋放善意,繼續為兩岸和平穩定發展與人民幸福共同努力。未來,政府仍將會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堅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堅持維護臺灣主體性與全民利益,並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前提下,循序推展兩岸交流與對話協商。兩岸協商仍將依循「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以推動有利國家發展與提升民生福祉之協商議題為優先考量。政府將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尊重臺灣2300萬人的民意,繼續推動制度化協商,以追求和平穩定、互利雙贏的兩岸關係。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2012.11.9)
 馬英九總統出席海基會主辦的「九二共識」20週年學術研討會時強調,「九二共識」不應是政治符號,而是歷史事實。「九二共識」體現我方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正視現實、擱置爭議」的精神及務實解決問題的態度,不僅符合憲法對兩岸的定位,以及國統會在1992年所通過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同時也完全顧及雙方對等、尊嚴之往來原則。希望各界瞭解「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的基礎,也是確保兩岸和平發展的關鍵。未來,政府也將朝擴大與深化兩岸交流、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以及通盤檢討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三項目標而努力。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2012.1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九二共識」20週年學術研討會致詞時表示,「九二共識」的重要意涵,就是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一中」當然就是中華民國。透過協議兩岸制度化的協商過程,以及協議簽署之後的聯繫及執行,徹底落實「九二共識」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的精神,雙方實踐「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精神。在與大陸交往過程中,「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讓我們得以凸顯中華民國主權存在的事實,以及政府推動大陸政策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架構的精神,是兩岸建立制度化互動、進一步深化互信最有效、最務實的做法。未來雙方應繼續秉持「九二共識」所蘊含擱置爭議、尊重彼此的精神,務實推動互利雙贏的兩岸關係,深化互信,繼續為兩岸和平穩定發展與人民幸福努力。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2012.11.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第16屆兩岸新聞報導獎頒獎典禮暨研討會致詞時表示,總統馬英九在「黃金十年.和平兩岸」國家願景中,已將促進兩岸資訊對等傳播、拓展臺灣影音出版品進入大陸、媒體改革資訊開放列入施政主軸,希望臺灣能發揮新聞與民間傳媒多元化的特質,促進大陸公民社會發展。兩岸新聞交流,不應只限於媒體互設辦事處,政府更希望大陸能促進實質新聞採訪自由;也不只限於駐點人數與時間長短問題,更應該朝資訊對等流通的方向努力,希望兩岸共同推動兩岸新聞交流整體環境改善,讓人民感受資訊對等交流的好處。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三日(2012.11.23)
 有關大陸新版護照地圖及圖片,涵蓋臺灣日月潭、綠島圖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表嚴正聲明表示:
 一、臺灣的日月潭、綠島是中華民國領土,不是中國大陸統治權所及。
 二、中國大陸在新版護照中納入我國領土及風景圖片,完全是昧於事實、挑起爭議之作為,並且傷害兩岸近年來努力建立的互信基礎,及臺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感情,中華民國政府絕不接受。
 三、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領土有其固有之疆域,中國大陸當局應正視兩岸隔海分治的事實,務實客觀面對中華民國。大陸方面必須在既有基礎上「擱置爭議、正視現實」;面對爭議,要有自我節制的智慧,中國大陸應避免給外界片面改變現狀的感覺,破壞得來不易的兩岸關係成果,進而造成雙方互動發展的障礙與倒退。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八日(2012.11.28)
 針對部份媒體對政府強調兩岸應「擱置爭議、正視現實」的主張有所誤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強調,基於中華民國的憲法定位,我政府正視治權不及於大陸的事實,而大陸治權不及於臺灣則更是事實。在雙方共同認知的「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狀況下,當然也沒有所謂大陸法理主權及於臺灣的問題。我們認為兩岸應秉持互不否認並且尊重雙方統治權的事實,對於「治權」問題,大陸當局必須繼續「正視兩岸分治的現實」。況且護照為具有主權意涵的正式文件,並非一般觀光指南的旅遊景點介紹。自馬總統2008年上任以來,兩岸能簽署18項協議,便是建立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基礎之上,才能達成這樣的成果,雙方必須珍惜。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日(2012.12.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國際人權日」64週年發表聲明強調,臺灣與大陸在歷史、地理、文化與社會各面向相鄰、相連,因此關切這些年來大陸的內部變化,尤其是政治體制改革、貧富差距問題與公民社會發展情形,均已面臨許多經濟、社會的嚴峻挑戰。期盼中國大陸當局值此「十八大」換屆,新一代領導人擘劃未來內部重大政務改革的關鍵時刻,更應務實面對人民的實際需求,具體回應各方對其保障人權、建立真正的公民社會的深切期待,同時以理性、和平方式,善待維權及異議人士,以增進大陸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賴、和諧關係。陸委會並表示,期盼中國大陸的政治參與逐步開放、人權與法治日漸完善、公民社會自主成長,可以進一步縮短兩岸的心理距離。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2012.12.12)
 馬英九總統接受美國「CNBC」亞洲臺專訪時表示,政府採取的政策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且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推動兩岸的和平發展,這個政策架構是決定兩岸能和平發展的重要原因。當然兩岸之間是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擱置爭議、共創雙贏」是繼續推動的基礎,也唯有如此才能創造更多的和平紅利。此外,兩岸金融業的合作,像大陸的人民銀行指定中國銀行在臺灣的分行做為貨幣清算的機構,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三日(2012.12.13)
 馬英九總統接見「四友邦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華團」時表示,4年多來,政府積極擴展參與國際組織與活動的空間,並同步改善兩岸關係,使兩者形成良性循環,這並非代表我與中國大陸已解決所有歧見,而是能夠擱置歧見,追求更迫切問題的解決。當我們的國際參與使臺灣人民在國際社會更有信心時,將更願意進一步深化兩岸關係,未來我們也會持續深化與擴大兩岸交流,因此,我們並不反對邦交國與中國大陸從事非官方的經貿關係,但彼此的邦誼與合作關係一定要在既有基礎上繼續加強。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2012.12.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例行性民調調查結果顯示,7成(70.9%)的民眾支持政府持續透過制度化協商來處理兩岸的交流問題;並有近6成(57.2%)的民眾支持政府以經濟性議題為主,未來再談政治性議題之兩岸協商推動作法。此外,有超過半數以上(55.5%)的民眾認同政府「『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的政策立場;同時,亦有53.6%的民眾贊成政府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作為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基礎。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2012.12.14)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孔傑榮(Jerome Cohen)教授時表示,未來將致力於包括擴大及深化兩岸關係之交流、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及通盤檢討「兩岸關係條例」等方面之問題。並表示,有鑒於釣魚臺列嶼主權爭議使東海緊張情勢持續升高,基於「主權無法分割、資源可以共享」的理念,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希望透過協商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廿日(2012.12.20)
 馬英九總統接見「大陸各地臺商代表」等一行時表示,政府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政策,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以及「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為兩岸經貿開創嶄新的里程碑。未來兩岸將朝進一步擴大並深化兩岸交流、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通盤檢討並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三項目標努力邁進,為臺商爭取更好的投資經營權益。

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廿六日(2012.12.26)
 馬英九總統主持「102年上半年陸海空軍將官晉任布達暨授階典禮」時表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領土雖包括中國大陸,但治權目前僅及臺、澎、金、馬。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是一種特殊關係」,也是「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關係,而此種關係定位係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而來。政府大陸政策即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雙方「擱置爭議、追求雙贏」,以推動兩岸和平發展。未來將會努力於繼續擴大並深化交流,互設辦事機構,並通盤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讓兩岸關係更能順暢發展。
 總統也表示,「國家安全」是中華民國生存的關鍵,國防大戰略以「鐵三角」呈現。第一個角是兩岸和解制度化,堅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之原則。第二個角就是以活路外交來拓展臺灣在國際的空間,增加對國際之貢獻。第三個角就是以國防武力嚇阻外來威脅,我們不求戰,但也絕不畏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