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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網站設有公務員赴大陸相關訊息專區,歡迎查詢

  • 發布日期:95-11-01

陸委會於本(1)日召開委員會議,提出兩岸條例第9條修正之宣導作業辦理情形報告,會中決議機關應賡續進行對公務員及機關宣導作業,並由陸委會持續追蹤各機關辦理宣導情形。

內政部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修正條文授權規定,業訂定「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並同步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公務員赴陸新規定已自本(95)年10月19日開始實施。

陸委會已於網頁首頁建置「公務員赴大陸相關訊息」專區,提供本案有關資訊,內政部、法務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也與陸委會網站連結,後續相關機關更將舉辦多場說明會,提供公務員赴陸安全應注意事項,並加強機關對新規定法制作業程序之瞭解。陸委會說明,請各機關及公務員可以主動上網或參與各說明會瞭解有關訊息。

陸委會強調,有關機關辦理宣導作業的目的,在於促進公務員對大陸風險的瞭解,維護自身的安全,同時促請機關做好內部管理作業,承擔並面對可能衍生之風險與問題,務期公務員赴大陸交流平安順利。

類別

95年